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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 行 第 四 十 一
一 者 本 也。
二 者 器 也。
三 者 充 也。
治 者 四 也。
教 者 五 也。
守 者 六 也。
立 者 七 也。
前 者 八 也。
终 者 九 也。
十 者,
然 後 具 五 官 於 六 府 也。
五 声 於 六 律 也,
六 月 日 至,
是 故 人 有 六 多,
六 多 所 以 街 天 地 也。
天 道 以 九 制,
地 理 以 八 制,
人 道 以 六 制。
以 天 为 父,
以 地 为 母,
以 开 万 物,
以 总 一 统,
通 九 制 六 府 三 充,
而 为 明 天 子。
修 概 水 上,
以 待 天,
反 五 藏,
以 视 不 亲。
治 祀 之 下,
以 观 地 位。
货 鞔 神 庐,
合 於 精 气。
已 合 而 有 常,
有 常 而 有 经。
审 合 其 声,
修 十 二 锺。
以 律 人 情,
人 情 已 得,
万 物 有 极。
然 後 有 德。
故 通 阳 气,
所 以 事 天 也。
经 纬 日 月,
用 之 於 民。
通 阴 气,
所 以 事 地 也。
经 纬 星 历,
以 视 其 离。
通 若 道 然 後 有 行,
然 则 神 筮 不 灵。
神 龟 不 卜,
黄 帝 泽 叁,
治 之 至 也。
昔 者 黄 帝 得 送 尤 而 明 於 天 道,
得 大 常 而 察 於 地 利,
得 奢 龙 而 辩 於 东 方,
得 祝 融 而 辩 於 南 方,
得 大 封 而 辩 於 西 方,
得 后 土 而 辩 於 北 方,
黄 帝 得 六 相 而 天 地 治,
神 明 至。
送 尤 明 天 道,
故 使 为 当 时。
大 常 察 地 利,
故 使 为 者。
奢 龙 辩 东 方,
故 使 为 土 师。
祝 融 辨 南 方,
故 使 为 司 徒,
大 封 辨 於 西 方,
故 使 为 司 马。
后 土 辨 北 方,
故 使 为 李,
是 故 春 者 土 师 也,
夏 者 司 徒 也,
秋 者 司 马 也,
冬 者 李 也。
昔 黄 帝 以 其 缓 急,
作 五 声,
以 政 五
锺。
令 其 五 锺,
一 曰 青 锺,
大 音,
二 曰 赤 锺,
重 心,
三 曰 黄 锺,
洒 光,
四 曰 景 锺,
昧 其 明,
五 曰 黑 锺,
隐 其 常。
五 声 既 调,
然 後 作 立 五 行,
以 正 天 时。
五 官 以 正 人 位,
人 与 天 调,
然 後 天 地 之 美 生。
日 至,
睹 甲 子 木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士 师 内 御,
总 别 列 爵,
论 贤 不 肖 士 吏,
赋 秘 赐 赏 於 四 境 之 内,
发 故 粟 以 田 数。
出 国 衡,
顺 山 林,
禁 民 斩 木,
所 以 爱 草 木 也。
然 则 在 解 而 冻 释,
草 木 区 萌,
赎 虫 卵 菱,
春 辟 勿 时,
苗 足 本。
不 疠 雏 ,
不 夭 鹣 ●,
毋 傅 速。
亡 伤 襁 褓,
时 则 不 凋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丙 子,
火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行 人 内 御。
令 掘 沟 津 旧 涂,
发 臧 任 君 赐 赏,
君 子 修 游 驰 以 发 地 气,
出 皮 币,
命 行 人 修 春 秋 之 礼 於 天 下,
诸 侯 通,
天 下 遇 者 兼 和。
然 则 天 无 疾 风,
草 木 发 奋,
郁 气 息。
民 不 疾 而 荣 华 蕃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戊 子,
土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司 徒 内 御,
不 诛 不 贞,
农 事 为 敬。
大 扬 惠 言,
宽 死 刑,
缓 罪 人。
出 国 司 徒 令,
命 顺 民 之 功 力 以 养 五 谷,
君 子 之 静 居,
而 农 夫 修 其 功 力 极。
然 则 天 为 粤 宛。
草 木 养 长,
五 谷 蕃 实 秀 大。
六 畜 牺 牲 具。
民 足 财,
国 富,
上 下 亲,
诸 侯 和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庚 子,
金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祝 宗 选 禽 兽 之 禁,
五 谷 之 先 熟 者,
而 荐 之 祖 庙 与 五 祀,
鬼 神 飨 其 气 焉,
君 子 食 其 味 焉。
然 则 凉 风 至,
白 露 下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司 马,
衍 组 甲 厉 兵,
合 什 为 伍 以 修 於 四 境 之 内。
谀 然 告 民 有 事,
所 以 待 天 地 之 杀 敛 也。
然 则 昼 炙 阳,
夕 下 露,
地 竞 环,
五 谷 邻 熟。
草 木 茂 实,
岁 农 丰,
年 大 茂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壬
子,
水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使 人 内 御 御 其 气,
足 则 发 而 止,
其 气 不 足,
则 发娯譸盗 贼,
数 竹 箭,
伐 檀 ,
令 民 出 猎 禽 兽,
不 释 巨 少 而 杀 之,
所 以 贵 天 地 之 所 闭 藏 也。
然 则 羽 卵 者 不 段,
毛 胎 者 不 ●,
● 妇 不 销 弃,
草 木 根 本 美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甲 子,
木 行 御,
天 子 不 赋,
不 赐 赏,
而 大 斩 伐 伤。
君 危,
不 杀,
太 子 危,
家 人 夫 人 死,
不 然,
则 长 子 死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丙 子,
火 行 御,
天 子 敬 行 急 政,
旱 札 苗 死 民 厉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戊 子,
土 行 御,
天 子 修 宫 室,
筑 台 榭,
君 危,
外 筑 城 郭,
臣 死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庚 子,
金 行 御,
天 子 攻 山 击 石,
有 兵 作 战 而 败 士 死,
丧 执 政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壬 子,
水 行 御,
天 子 决 塞 动 大 水,
王 后 夫 人 薨;
不 然,
则 羽 卵 者 段,
毛 胎 者 ●,
● 妇 销 弃,
草 木 根 本 不 美,
七 十 二 日 而 毕 也。
势 第 四 十 二
战 而 惧 水,
此 谓 澹 灭 小 事 不 从,
大 事 不 吉。
战 而 惧 险,
此 谓 迷 中,
分 其 师 众,
人 既 迷 芒,
必 其 将 亡 之 道。
动 静 者 比 於 死,
动 作 者 比 於 丑,
动 信 者 比 於 距,
动 者 比 於 避。
夫 静 与 作,
时 以 为 主 人,
时 以 为 客,
贵 得 度。
知 静 之 修,
居 而 自 利。
知 作 之 从,
每 动 有 功。
故 曰 无 为 者 帝,
其 此 之 谓 矣。
逆 节 萌 生,
天 地 未 形。
先 为 之 政,
其 事 乃 不 成,
缪 受 其 刑。
天 因 人,
圣 人 因 天 天 时 不 作,
勿 为 客,
人 事 不 起,
勿 为 始。
慕 和 其 众,
以 修 天 地 之 从。
人 先 生 之,
天 地 刑 之。
圣 人 成 之,
则 与 天 同 极。
正 静 不 争,
动 作 不贰。
素 质 不 留,
与 地 同 极。
未 得 天 极,
则 隐 於 德。
已 得 天 极,
则 致 其 力。
既 成 其 功,
顺 守 其 从,
人 不 能 代。
成 功 之 道,
嬴 缩 为 宝。
毋 亡 天 极,
究 数 而 止。
事 若 未 成,
毋 改 其 形,
毋 失 其 始。
静 民 观 时,
待 令 而 起。
故 曰:
修 阴 阳 之 从,
而 道 天 地 之 常。
嬴 嬴 缩 缩,
因 而 为 当。
死 死 生 生,
因 天 地 之 形,
天 地 之 形,
圣 人 成 之。
小 取 者 小 利,
大 取 者 大 利,
尽行 之 者 有 天 下,
故 贤 者 诚 信 以 仁 之,
慈 惠 以 爱 之,
端 政 象,
不 敢 以 先 人。
中 静 不 留 裕 德 无 求。
形 於 女 色,
其 所 处 者 柔。
安 静 乐 行,
德 而 不 争。
以 待 天 下 之 作 也。
故 贤 者 安 徐 正 静,
柔 节 先 定。
行 於 不 敢,
而 立 於 不 能,
守 弱 节 而 坚
处 之。
故 不 犯 天 时,
不 乱 民 功。
秉 时 养 人。
先 德 後 刑。
顺 於 天,
微 度 人。
善 周 者,
明 不 能 见 也。
善 明 者,
周 不 能 蔽 也。
大 明 胜 大 周,
则 民 无 大 周 也。
大 周 胜 大 明,
则 民 无 大 明 也。
大 周 之 先,
可 以 奋 信。
大 明 之 祖,
可 以 代 天 下,
索 而 不 得,
求 之 招 摇 之 下。
兽 厌 走 而 有 伏 网 罟 一 偃 一 侧,
不 然 不 得,
大 文 三 曾,
而 贵 义 与 德。
大 武 三 曾,
而 偃 武 与 力。
正 第 四 十 三
制 断 五 刑,
各 当 其 名。
罪 人 不 怨,
善 人 不 惊 曰 刑 正 之,
服 之、 胜 之、 饰 之、 必 严 其 令,
而 民 则 之,
曰 政。
如 四 时 之 不 ,
如 星 辰 之 不 变,
如 宵 如 昼,
如 阴 如 阳,
如 日 月 之 明,
曰 法。
爱 之 生 之,
养 之 成 之,
利 民 不 德,
天 下 亲 之,
曰 德。
无 德 无 怨,
无 好 无 恶,
万 物 崇 一,
阴 阳 同 度,
曰 道。
刑 以 之,
政 以 命 之,
法 以 遏 之,
德 以 养 之。
道 以 明 之 刑 以 之,
毋 失 民 命。
令 之 以 终 其 欲,
明 之 毋 径。
遏 之 以 绝 其 志 意,
毋 使 民 幸。
养 之 以 化 其 恶,
必 自 身 始,
明 之 以 察 其 生,
必 修 其 理。
致 刑 其 民,
庸 心 以 蔽,
致 政 其 民,
服 信 以 听。
致 德 其 民,
和 平 以 静。
致 道 其 民,
付 而 不 争。
罪 人 当 名 曰 刑,
出 令 时 当 曰 政,
当 故 不 改 曰 法 爱 民 无 私 曰 德。
会 民 所 聚 曰 道 立 常 行 政,
能 服 信 ?
中 和 慎 敬,
能 日 新 ?
正 衡 一 静,
能 守 慎 ?
废 私 立 公,
能 举 人 ?
临 政 官 民。
能 後 其 身 ?
能 服 信 政,
此 谓 正 纪。
能 服 日 新,
此 谓 行 理。
守 慎 正 名,
伪 轴 自 止。
举 人 无 私,
臣 德 咸 道。
能 後 其 身,
上 佐 天 子。
九 变 第 四 十 四
凡 民 之 所 以 守 战 至 死 而 不 德 其 上 者。
有 数 以 至 焉 曰:
大 者,
亲 戚 坟 墓 之 所 在 也;
田 宅 富 厚 足 居 也。
不 然,
则 州 县 乡 党 与 宗 族 足 怀 乐 也。
不 然,
则 上 之 教 训 习 俗 慈 爱 之 於 民 也 厚,
无 所 往 而 得 之。
不 然,
则 山 林 泽 谷 之 利 足 生 也。
不 然,
则 地 形 险 阻,
易 守 而 难 攻 也。
不 然,
则 罚 严 而 可 畏 也。
不 然,
则 赏 明 而 足 劝 也。
不 然,
则 有 深 怨 於 敌 人 也。
不 然,
则 有 厚 功 於 上 也,
此 民 之 所 以 守 战 至 死 而 不 德 其 上 者 也。
今 恃 不 信 之 人,
而 求 以 智 用。
不 守 之 民,
而 欲 以 固,
将 不 战 之 卒,
而 幸 以 胜,
此 兵 之 三 骐 也。
任 法 第 四 十 五
圣 君 任 法 而 不 任 智,
任 数 而 不 任 说,
任 公 而 不 任 私,
任 大 道 而 不 任 小 物,
然 後 身 佚 而 天 下 治,
失 君 则 不 然,
舍 法 而 任 智,
故 民 舍 事 而 好 誉。
舍 数 而 任 说,
故 民 舍 实 而 好 言。
舍 公 而 好 私,
故 民 离 法 而 妄 行。
舍 大 道 而 任 小 物,
故 上 劳 烦,
百 姓 迷 惑,
而 国 家 不 治。
圣 君 则 不 然,
守 道 要,
处 佚 乐,
驰 骋 弋 猎,
钟 鼓 竽 瑟,
宫 中 之 乐,
无 禁 圉 也,
不 思 不 虑,
不 不 图,
利 身 体,
便 形 躯,
养 寿 命,
垂 拱 而 天 下 治。
是 故 人 主 有 能 用 其 道 者 不 事 心,
不 劳 意,
不 动 力,
而 土 地 自 辟,
仓 自 实,
蓄 积 自 多,
甲 兵 自 强,
群 臣 无 轴 伪,
百 官 无 奸 邪,
奇 术 技 艺 之 人,
莫 敢 高 言 孟 行,
以 过 其 情,
以 遇 其 主 矣。
昔 者 尧 之 治 天 下 也,
犹 之 在 也。
唯 陶 之 所 以 为。
犹 金 之 在 ,
恣 冶 之 所 以 铸。
其 民 引 之 而 来,
推 之 而 往,
使 之 而 成,
禁 之 而 止,
故 尧 之 治 也,
善 明 法 禁 之 令 而 已 矣。
黄 帝 之 治 天 下 也,
其 民 不 引 而 来,
不 推 而 往,
不 使 而 成,
不 禁 而 止。
故 黄 帝 之 治 也,
置 法 而 不 变,
使 民 安 其 法 者 也,
所 谓 仁 义 礼 乐 者 皆 出 於 法,
此 先 圣 之 所 以 一 民 者 也。
周 书 曰:
国 法 不 一,
则 有 国 者 不 祥。
民 不 道 法 则 不 祥 国 更 立 法 以 典 民 则 祥,
群 臣 不 用 礼 义 教 训 则 不 祥。
百 官 服 事 者 离 法 而 治 则 不 祥。
故 曰:
法 者,
不 可 恒 也。
存 亡 治 乱 之 所 从 出,
圣 君 所 以
为 天 下 大 仪 也。
君 臣 上 下 贵 贱 皆 发 焉,
故 曰:
法 古 之 法 也。
世 无 请 谒 任 举 之 人,
无 间 识 博 学 辩 说 之 士,
无 伟 服,
无 奇 行,
皆 囊 於 法 以 事 其 主。
故 明 王 之 所 恒 者 二:
一 曰 明 法 而 固 守 之。
二 曰 禁 民 私 而 收 使 之,
此 二 者,
主 之 所 恒 也。
夫 法 者,
上 之 所 以 一 民 使 下 也。
私 者,
下 之 所 以 侵 法 乱 主 也;
故 圣 君 置 仪 设 法 而 固 守 之,
然 故 谌 杵 习 士,
闻 识 博 学 之 人 不 可 乱 也。
众 强 富 贵 私 勇 者 不 能 侵 也,
信 近 亲 爱 者 不 能 离 也,
珍 怪 奇 物 不 能 惑 也,
万 物 百 事 非 在 法 之 中 者 不 能 动 也;
故 法 者 天 下 之 至 道 也,
圣 君 之 实 用 也。
今 天 下 则 不 然,
皆 有 善 法 而 不 能 守 也,
然 故 谌 杵 习 士,
闻 识 博 学 之 士,
能 以 其 智 乱 法 惑 上,
众 强 富 贵 私 勇 者,
能 以 其 威 犯 法 侵 陵;
邻 国 诸 侯 能 以 其 权 置 子 立 相;
大 臣 能 以 其 私 附 百 姓,
公 财 以 禄 私 士,
凡 如 是 而 求 法 之 行,
国 之 治,
不 可 得 也。
圣 君 则 不 然,
卿 相 不 得 其 私,
群 臣 不 得 辟 其 所 亲 爱。
圣 君 亦 明 其 法 而 固 守 之,
群 臣 修 通 辐 凑 以 事 其 主,
百 姓 辑 睦 听 令 道 法 以 从 其 事 故 曰:
有 生 法,
有 守 法,
有 法 於 法。
夫 生 法 者 君 也,
守 法 者 臣 也,
法 於 法 者 民 也,
君 臣 上 下 贵 贱 皆 从 法,
此 谓 为 大 治;
故 主 有 三 术。
夫 爱 人 不 私 赏 也,
恶 人 不 私 罚 也,
置 仪 设 法 以 度 量 断 者,
上 主 也。
爱 人 而 私 赏 之,
恶 人 而 私 罚 之。
倍 大 臣,
离 左 右,
专 以 其 心 断 者,
中 主 也。
臣 有 所 爱 而 为 私 赏 之,
有 所 恶 而 为 私 罚 之,
倍 其 公 法,
损 其 正 心,
专 听 其 大 臣 者,
危 主 也。
故 为 人 主 者,
不 重 爱 人,
不 重 恶 人,
重 爱 曰 失 德,
重 恶 曰 失 威,
威 德 皆 失,
则 主 危 也。
故 明 王 之 所 操 者 六:
生 之 杀 之,
富 之 贫 之,
贵 之 贱
之;
此 六 柄 者,
主 之 所 操 也。
主 之 所 处 者 四:
一 曰 文、 二 曰 武、 三 曰 威、 四 曰 德,
此 四 位 者,
主 之 所 处 也。
藉 人 以 其 所 操,
命 曰 夺 柄。
藉 人 以 其 所 处,
命 曰 失 位;
夺 柄 失 位,
而 求 令 之 行,
不 可 得 也。
法 不 平,
令 不 全,
是 亦 夺 柄 失 位 之 道 也;
故 有 为 枉 法,
有 为 毁 令,
此 圣 君 之 所 以 自 禁 也。
故 贵 不 能 威,
富 不 能 禄,
贱 不 能 事,
近 不 能 亲,
美 不 能 淫 也。
植 固 而 不 动,
奇 邪 乃 恐。
奇 革 而 邪 化,
令 往 而 民 移。
故 圣 君 失 度 量,
置 仪 法,
如 天 地 之 坚,
如 列 星 之 固,
如 日 月 之 明,
如 四 时 之 信,
然 故 令 往 而 民 从 之,
而 失 君 则 不 然,
法 立 而 还 废 之,
令 出 而 後 反 之,
枉 法 而 从 私,
毁 令 而 不 全,
是 贵 能 威 之,
富 能 禄 之,
贱 能 事 之,
近 能 亲 之,
美 能 淫 之 也,
此 五 者,
不 禁 於 身,
是 以 群 臣 百 姓,
人 挟 其 私,
而 幸 其 主,
彼 幸 而 得 之,
则 主 日 侵。
彼 幸 而 不 得,
则 怨 日 产。
夫 日 侵 而 产 怨,
此 人 君 之 所 宜 慎 也。
凡 为 主 而 不 得 用 其 法,
不 能 适 其 意,
顾 臣 而 行,
离 法 而 听 贵 臣,
此 所 谓 贵 而 威 之 也。
富 人 用 金 玉 事 主 而 来 焉,
主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所 谓 富 而 禄 之 也。
贱 人 以 服 约 卑 敬 悲 色 告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。
此 所 谓 贱 而 事 之 也。
近 者 以 近 亲 爱 有 求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谓 近 而 亲 之 也。
美 者 以 巧 言 令 色 请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所 谓 美 而 淫 之 也。
治 世 则 不 然,
不 知 亲 疏 远 近 贵 贱 美 恶,
以 度 量 断 之,
其 杀 戮 人 者 不 怨 也,
其 赏 赐 人 者 不 德 也。
以 法 制 行 之,
如 天 地 之 无 私 也,
是 以 官 无 私 论,
士 无 私 议,
民 无 私 说,
皆 虚 其 匈 以 听 於 上。
上 以 公 正 论,
以 法 制 断,
故 任 天 下 而 不 重 也。
今 乱 君 则 不 然,
有 私 视 也,
故 有 不 见 也,
有 私 听 也,
故 有 不 闻 也,
有 私 虑 也,
故 有 不 知 也。
夫 私 者,
壅 蔽 失 位 之 道 也,
上 舍 公 法 而 听 私 说,
故 群 臣 百 姓 皆 设 私 立 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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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 行 第 四 十 一
一 者 本 也。
二 者 器 也。
三 者 充 也。
治 者 四 也。
教 者 五 也。
守 者 六 也。
立 者 七 也。
前 者 八 也。
终 者 九 也。
十 者,
然 後 具 五 官 於 六 府 也。
五 声 於 六 律 也,
六 月 日 至,
是 故 人 有 六 多,
六 多 所 以 街 天 地 也。
天 道 以 九 制,
地 理 以 八 制,
人 道 以 六 制。
以 天 为 父,
以 地 为 母,
以 开 万 物,
以 总 一 统,
通 九 制 六 府 三 充,
而 为 明 天 子。
修 概 水 上,
以 待 天,
反 五 藏,
以 视 不 亲。
治 祀 之 下,
以 观 地 位。
货 鞔 神 庐,
合 於 精 气。
已 合 而 有 常,
有 常 而 有 经。
审 合 其 声,
修 十 二 锺。
以 律 人 情,
人 情 已 得,
万 物 有 极。
然 後 有 德。
故 通 阳 气,
所 以 事 天 也。
经 纬 日 月,
用 之 於 民。
通 阴 气,
所 以 事 地 也。
经 纬 星 历,
以 视 其 离。
通 若 道 然 後 有 行,
然 则 神 筮 不 灵。
神 龟 不 卜,
黄 帝 泽 叁,
治 之 至 也。
昔 者 黄 帝 得 送 尤 而 明 於 天 道,
得 大 常 而 察 於 地 利,
得 奢 龙 而 辩 於 东 方,
得 祝 融 而 辩 於 南 方,
得 大 封 而 辩 於 西 方,
得 后 土 而 辩 於 北 方,
黄 帝 得 六 相 而 天 地 治,
神 明 至。
送 尤 明 天 道,
故 使 为 当 时。
大 常 察 地 利,
故 使 为 者。
奢 龙 辩 东 方,
故 使 为 土 师。
祝 融 辨 南 方,
故 使 为 司 徒,
大 封 辨 於 西 方,
故 使 为 司 马。
后 土 辨 北 方,
故 使 为 李,
是 故 春 者 土 师 也,
夏 者 司 徒 也,
秋 者 司 马 也,
冬 者 李 也。
昔 黄 帝 以 其 缓 急,
作 五 声,
以 政 五
锺。
令 其 五 锺,
一 曰 青 锺,
大 音,
二 曰 赤 锺,
重 心,
三 曰 黄 锺,
洒 光,
四 曰 景 锺,
昧 其 明,
五 曰 黑 锺,
隐 其 常。
五 声 既 调,
然 後 作 立 五 行,
以 正 天 时。
五 官 以 正 人 位,
人 与 天 调,
然 後 天 地 之 美 生。
日 至,
睹 甲 子 木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士 师 内 御,
总 别 列 爵,
论 贤 不 肖 士 吏,
赋 秘 赐 赏 於 四 境 之 内,
发 故 粟 以 田 数。
出 国 衡,
顺 山 林,
禁 民 斩 木,
所 以 爱 草 木 也。
然 则 在 解 而 冻 释,
草 木 区 萌,
赎 虫 卵 菱,
春 辟 勿 时,
苗 足 本。
不 疠 雏 ,
不 夭 鹣 ●,
毋 傅 速。
亡 伤 襁 褓,
时 则 不 凋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丙 子,
火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行 人 内 御。
令 掘 沟 津 旧 涂,
发 臧 任 君 赐 赏,
君 子 修 游 驰 以 发 地 气,
出 皮 币,
命 行 人 修 春 秋 之 礼 於 天 下,
诸 侯 通,
天 下 遇 者 兼 和。
然 则 天 无 疾 风,
草 木 发 奋,
郁 气 息。
民 不 疾 而 荣 华 蕃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戊 子,
土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司 徒 内 御,
不 诛 不 贞,
农 事 为 敬。
大 扬 惠 言,
宽 死 刑,
缓 罪 人。
出 国 司 徒 令,
命 顺 民 之 功 力 以 养 五 谷,
君 子 之 静 居,
而 农 夫 修 其 功 力 极。
然 则 天 为 粤 宛。
草 木 养 长,
五 谷 蕃 实 秀 大。
六 畜 牺 牲 具。
民 足 财,
国 富,
上 下 亲,
诸 侯 和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庚 子,
金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祝 宗 选 禽 兽 之 禁,
五 谷 之 先 熟 者,
而 荐 之 祖 庙 与 五 祀,
鬼 神 飨 其 气 焉,
君 子 食 其 味 焉。
然 则 凉 风 至,
白 露 下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司 马,
衍 组 甲 厉 兵,
合 什 为 伍 以 修 於 四 境 之 内。
谀 然 告 民 有 事,
所 以 待 天 地 之 杀 敛 也。
然 则 昼 炙 阳,
夕 下 露,
地 竞 环,
五 谷 邻 熟。
草 木 茂 实,
岁 农 丰,
年 大 茂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壬
子,
水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使 人 内 御 御 其 气,
足 则 发 而 止,
其 气 不 足,
则 发娯譸盗 贼,
数 竹 箭,
伐 檀 ,
令 民 出 猎 禽 兽,
不 释 巨 少 而 杀 之,
所 以 贵 天 地 之 所 闭 藏 也。
然 则 羽 卵 者 不 段,
毛 胎 者 不 ●,
● 妇 不 销 弃,
草 木 根 本 美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甲 子,
木 行 御,
天 子 不 赋,
不 赐 赏,
而 大 斩 伐 伤。
君 危,
不 杀,
太 子 危,
家 人 夫 人 死,
不 然,
则 长 子 死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丙 子,
火 行 御,
天 子 敬 行 急 政,
旱 札 苗 死 民 厉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戊 子,
土 行 御,
天 子 修 宫 室,
筑 台 榭,
君 危,
外 筑 城 郭,
臣 死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庚 子,
金 行 御,
天 子 攻 山 击 石,
有 兵 作 战 而 败 士 死,
丧 执 政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壬 子,
水 行 御,
天 子 决 塞 动 大 水,
王 后 夫 人 薨;
不 然,
则 羽 卵 者 段,
毛 胎 者 ●,
● 妇 销 弃,
草 木 根 本 不 美,
七 十 二 日 而 毕 也。
势 第 四 十 二
战 而 惧 水,
此 谓 澹 灭 小 事 不 从,
大 事 不 吉。
战 而 惧 险,
此 谓 迷 中,
分 其 师 众,
人 既 迷 芒,
必 其 将 亡 之 道。
动 静 者 比 於 死,
动 作 者 比 於 丑,
动 信 者 比 於 距,
动 者 比 於 避。
夫 静 与 作,
时 以 为 主 人,
时 以 为 客,
贵 得 度。
知 静 之 修,
居 而 自 利。
知 作 之 从,
每 动 有 功。
故 曰 无 为 者 帝,
其 此 之 谓 矣。
逆 节 萌 生,
天 地 未 形。
先 为 之 政,
其 事 乃 不 成,
缪 受 其 刑。
天 因 人,
圣 人 因 天 天 时 不 作,
勿 为 客,
人 事 不 起,
勿 为 始。
慕 和 其 众,
以 修 天 地 之 从。
人 先 生 之,
天 地 刑 之。
圣 人 成 之,
则 与 天 同 极。
正 静 不 争,
动 作 不贰。
素 质 不 留,
与 地 同 极。
未 得 天 极,
则 隐 於 德。
已 得 天 极,
则 致 其 力。
既 成 其 功,
顺 守 其 从,
人 不 能 代。
成 功 之 道,
嬴 缩 为 宝。
毋 亡 天 极,
究 数 而 止。
事 若 未 成,
毋 改 其 形,
毋 失 其 始。
静 民 观 时,
待 令 而 起。
故 曰:
修 阴 阳 之 从,
而 道 天 地 之 常。
嬴 嬴 缩 缩,
因 而 为 当。
死 死 生 生,
因 天 地 之 形,
天 地 之 形,
圣 人 成 之。
小 取 者 小 利,
大 取 者 大 利,
尽行 之 者 有 天 下,
故 贤 者 诚 信 以 仁 之,
慈 惠 以 爱 之,
端 政 象,
不 敢 以 先 人。
中 静 不 留 裕 德 无 求。
形 於 女 色,
其 所 处 者 柔。
安 静 乐 行,
德 而 不 争。
以 待 天 下 之 作 也。
故 贤 者 安 徐 正 静,
柔 节 先 定。
行 於 不 敢,
而 立 於 不 能,
守 弱 节 而 坚
处 之。
故 不 犯 天 时,
不 乱 民 功。
秉 时 养 人。
先 德 後 刑。
顺 於 天,
微 度 人。
善 周 者,
明 不 能 见 也。
善 明 者,
周 不 能 蔽 也。
大 明 胜 大 周,
则 民 无 大 周 也。
大 周 胜 大 明,
则 民 无 大 明 也。
大 周 之 先,
可 以 奋 信。
大 明 之 祖,
可 以 代 天 下,
索 而 不 得,
求 之 招 摇 之 下。
兽 厌 走 而 有 伏 网 罟 一 偃 一 侧,
不 然 不 得,
大 文 三 曾,
而 贵 义 与 德。
大 武 三 曾,
而 偃 武 与 力。
正 第 四 十 三
制 断 五 刑,
各 当 其 名。
罪 人 不 怨,
善 人 不 惊 曰 刑 正 之,
服 之、 胜 之、 饰 之、 必 严 其 令,
而 民 则 之,
曰 政。
如 四 时 之 不 ,
如 星 辰 之 不 变,
如 宵 如 昼,
如 阴 如 阳,
如 日 月 之 明,
曰 法。
爱 之 生 之,
养 之 成 之,
利 民 不 德,
天 下 亲 之,
曰 德。
无 德 无 怨,
无 好 无 恶,
万 物 崇 一,
阴 阳 同 度,
曰 道。
刑 以 之,
政 以 命 之,
法 以 遏 之,
德 以 养 之。
道 以 明 之 刑 以 之,
毋 失 民 命。
令 之 以 终 其 欲,
明 之 毋 径。
遏 之 以 绝 其 志 意,
毋 使 民 幸。
养 之 以 化 其 恶,
必 自 身 始,
明 之 以 察 其 生,
必 修 其 理。
致 刑 其 民,
庸 心 以 蔽,
致 政 其 民,
服 信 以 听。
致 德 其 民,
和 平 以 静。
致 道 其 民,
付 而 不 争。
罪 人 当 名 曰 刑,
出 令 时 当 曰 政,
当 故 不 改 曰 法 爱 民 无 私 曰 德。
会 民 所 聚 曰 道 立 常 行 政,
能 服 信 ?
中 和 慎 敬,
能 日 新 ?
正 衡 一 静,
能 守 慎 ?
废 私 立 公,
能 举 人 ?
临 政 官 民。
能 後 其 身 ?
能 服 信 政,
此 谓 正 纪。
能 服 日 新,
此 谓 行 理。
守 慎 正 名,
伪 轴 自 止。
举 人 无 私,
臣 德 咸 道。
能 後 其 身,
上 佐 天 子。
九 变 第 四 十 四
凡 民 之 所 以 守 战 至 死 而 不 德 其 上 者。
有 数 以 至 焉 曰:
大 者,
亲 戚 坟 墓 之 所 在 也;
田 宅 富 厚 足 居 也。
不 然,
则 州 县 乡 党 与 宗 族 足 怀 乐 也。
不 然,
则 上 之 教 训 习 俗 慈 爱 之 於 民 也 厚,
无 所 往 而 得 之。
不 然,
则 山 林 泽 谷 之 利 足 生 也。
不 然,
则 地 形 险 阻,
易 守 而 难 攻 也。
不 然,
则 罚 严 而 可 畏 也。
不 然,
则 赏 明 而 足 劝 也。
不 然,
则 有 深 怨 於 敌 人 也。
不 然,
则 有 厚 功 於 上 也,
此 民 之 所 以 守 战 至 死 而 不 德 其 上 者 也。
今 恃 不 信 之 人,
而 求 以 智 用。
不 守 之 民,
而 欲 以 固,
将 不 战 之 卒,
而 幸 以 胜,
此 兵 之 三 骐 也。
任 法 第 四 十 五
圣 君 任 法 而 不 任 智,
任 数 而 不 任 说,
任 公 而 不 任 私,
任 大 道 而 不 任 小 物,
然 後 身 佚 而 天 下 治,
失 君 则 不 然,
舍 法 而 任 智,
故 民 舍 事 而 好 誉。
舍 数 而 任 说,
故 民 舍 实 而 好 言。
舍 公 而 好 私,
故 民 离 法 而 妄 行。
舍 大 道 而 任 小 物,
故 上 劳 烦,
百 姓 迷 惑,
而 国 家 不 治。
圣 君 则 不 然,
守 道 要,
处 佚 乐,
驰 骋 弋 猎,
钟 鼓 竽 瑟,
宫 中 之 乐,
无 禁 圉 也,
不 思 不 虑,
不 不 图,
利 身 体,
便 形 躯,
养 寿 命,
垂 拱 而 天 下 治。
是 故 人 主 有 能 用 其 道 者 不 事 心,
不 劳 意,
不 动 力,
而 土 地 自 辟,
仓 自 实,
蓄 积 自 多,
甲 兵 自 强,
群 臣 无 轴 伪,
百 官 无 奸 邪,
奇 术 技 艺 之 人,
莫 敢 高 言 孟 行,
以 过 其 情,
以 遇 其 主 矣。
昔 者 尧 之 治 天 下 也,
犹 之 在 也。
唯 陶 之 所 以 为。
犹 金 之 在 ,
恣 冶 之 所 以 铸。
其 民 引 之 而 来,
推 之 而 往,
使 之 而 成,
禁 之 而 止,
故 尧 之 治 也,
善 明 法 禁 之 令 而 已 矣。
黄 帝 之 治 天 下 也,
其 民 不 引 而 来,
不 推 而 往,
不 使 而 成,
不 禁 而 止。
故 黄 帝 之 治 也,
置 法 而 不 变,
使 民 安 其 法 者 也,
所 谓 仁 义 礼 乐 者 皆 出 於 法,
此 先 圣 之 所 以 一 民 者 也。
周 书 曰:
国 法 不 一,
则 有 国 者 不 祥。
民 不 道 法 则 不 祥 国 更 立 法 以 典 民 则 祥,
群 臣 不 用 礼 义 教 训 则 不 祥。
百 官 服 事 者 离 法 而 治 则 不 祥。
故 曰:
法 者,
不 可 恒 也。
存 亡 治 乱 之 所 从 出,
圣 君 所 以
为 天 下 大 仪 也。
君 臣 上 下 贵 贱 皆 发 焉,
故 曰:
法 古 之 法 也。
世 无 请 谒 任 举 之 人,
无 间 识 博 学 辩 说 之 士,
无 伟 服,
无 奇 行,
皆 囊 於 法 以 事 其 主。
故 明 王 之 所 恒 者 二:
一 曰 明 法 而 固 守 之。
二 曰 禁 民 私 而 收 使 之,
此 二 者,
主 之 所 恒 也。
夫 法 者,
上 之 所 以 一 民 使 下 也。
私 者,
下 之 所 以 侵 法 乱 主 也;
故 圣 君 置 仪 设 法 而 固 守 之,
然 故 谌 杵 习 士,
闻 识 博 学 之 人 不 可 乱 也。
众 强 富 贵 私 勇 者 不 能 侵 也,
信 近 亲 爱 者 不 能 离 也,
珍 怪 奇 物 不 能 惑 也,
万 物 百 事 非 在 法 之 中 者 不 能 动 也;
故 法 者 天 下 之 至 道 也,
圣 君 之 实 用 也。
今 天 下 则 不 然,
皆 有 善 法 而 不 能 守 也,
然 故 谌 杵 习 士,
闻 识 博 学 之 士,
能 以 其 智 乱 法 惑 上,
众 强 富 贵 私 勇 者,
能 以 其 威 犯 法 侵 陵;
邻 国 诸 侯 能 以 其 权 置 子 立 相;
大 臣 能 以 其 私 附 百 姓,
公 财 以 禄 私 士,
凡 如 是 而 求 法 之 行,
国 之 治,
不 可 得 也。
圣 君 则 不 然,
卿 相 不 得 其 私,
群 臣 不 得 辟 其 所 亲 爱。
圣 君 亦 明 其 法 而 固 守 之,
群 臣 修 通 辐 凑 以 事 其 主,
百 姓 辑 睦 听 令 道 法 以 从 其 事 故 曰:
有 生 法,
有 守 法,
有 法 於 法。
夫 生 法 者 君 也,
守 法 者 臣 也,
法 於 法 者 民 也,
君 臣 上 下 贵 贱 皆 从 法,
此 谓 为 大 治;
故 主 有 三 术。
夫 爱 人 不 私 赏 也,
恶 人 不 私 罚 也,
置 仪 设 法 以 度 量 断 者,
上 主 也。
爱 人 而 私 赏 之,
恶 人 而 私 罚 之。
倍 大 臣,
离 左 右,
专 以 其 心 断 者,
中 主 也。
臣 有 所 爱 而 为 私 赏 之,
有 所 恶 而 为 私 罚 之,
倍 其 公 法,
损 其 正 心,
专 听 其 大 臣 者,
危 主 也。
故 为 人 主 者,
不 重 爱 人,
不 重 恶 人,
重 爱 曰 失 德,
重 恶 曰 失 威,
威 德 皆 失,
则 主 危 也。
故 明 王 之 所 操 者 六:
生 之 杀 之,
富 之 贫 之,
贵 之 贱
之;
此 六 柄 者,
主 之 所 操 也。
主 之 所 处 者 四:
一 曰 文、 二 曰 武、 三 曰 威、 四 曰 德,
此 四 位 者,
主 之 所 处 也。
藉 人 以 其 所 操,
命 曰 夺 柄。
藉 人 以 其 所 处,
命 曰 失 位;
夺 柄 失 位,
而 求 令 之 行,
不 可 得 也。
法 不 平,
令 不 全,
是 亦 夺 柄 失 位 之 道 也;
故 有 为 枉 法,
有 为 毁 令,
此 圣 君 之 所 以 自 禁 也。
故 贵 不 能 威,
富 不 能 禄,
贱 不 能 事,
近 不 能 亲,
美 不 能 淫 也。
植 固 而 不 动,
奇 邪 乃 恐。
奇 革 而 邪 化,
令 往 而 民 移。
故 圣 君 失 度 量,
置 仪 法,
如 天 地 之 坚,
如 列 星 之 固,
如 日 月 之 明,
如 四 时 之 信,
然 故 令 往 而 民 从 之,
而 失 君 则 不 然,
法 立 而 还 废 之,
令 出 而 後 反 之,
枉 法 而 从 私,
毁 令 而 不 全,
是 贵 能 威 之,
富 能 禄 之,
贱 能 事 之,
近 能 亲 之,
美 能 淫 之 也,
此 五 者,
不 禁 於 身,
是 以 群 臣 百 姓,
人 挟 其 私,
而 幸 其 主,
彼 幸 而 得 之,
则 主 日 侵。
彼 幸 而 不 得,
则 怨 日 产。
夫 日 侵 而 产 怨,
此 人 君 之 所 宜 慎 也。
凡 为 主 而 不 得 用 其 法,
不 能 适 其 意,
顾 臣 而 行,
离 法 而 听 贵 臣,
此 所 谓 贵 而 威 之 也。
富 人 用 金 玉 事 主 而 来 焉,
主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所 谓 富 而 禄 之 也。
贱 人 以 服 约 卑 敬 悲 色 告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。
此 所 谓 贱 而 事 之 也。
近 者 以 近 亲 爱 有 求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谓 近 而 亲 之 也。
美 者 以 巧 言 令 色 请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所 谓 美 而 淫 之 也。
治 世 则 不 然,
不 知 亲 疏 远 近 贵 贱 美 恶,
以 度 量 断 之,
其 杀 戮 人 者 不 怨 也,
其 赏 赐 人 者 不 德 也。
以 法 制 行 之,
如 天 地 之 无 私 也,
是 以 官 无 私 论,
士 无 私 议,
民 无 私 说,
皆 虚 其 匈 以 听 於 上。
上 以 公 正 论,
以 法 制 断,
故 任 天 下 而 不 重 也。
今 乱 君 则 不 然,
有 私 视 也,
故 有 不 见 也,
有 私 听 也,
故 有 不 闻 也,
有 私 虑 也,
故 有 不 知 也。
夫 私 者,
壅 蔽 失 位 之 道 也,
上 舍 公 法 而 听 私 说,
故 群 臣 百 姓 皆 设 私 立 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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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 行 第 四 十 一
一 者 本 也。
二 者 器 也。
三 者 充 也。
治 者 四 也。
教 者 五 也。
守 者 六 也。
立 者 七 也。
前 者 八 也。
终 者 九 也。
十 者,
然 後 具 五 官 於 六 府 也。
五 声 於 六 律 也,
六 月 日 至,
是 故 人 有 六 多,
六 多 所 以 街 天 地 也。
天 道 以 九 制,
地 理 以 八 制,
人 道 以 六 制。
以 天 为 父,
以 地 为 母,
以 开 万 物,
以 总 一 统,
通 九 制 六 府 三 充,
而 为 明 天 子。
修 概 水 上,
以 待 天,
反 五 藏,
以 视 不 亲。
治 祀 之 下,
以 观 地 位。
货 鞔 神 庐,
合 於 精 气。
已 合 而 有 常,
有 常 而 有 经。
审 合 其 声,
修 十 二 锺。
以 律 人 情,
人 情 已 得,
万 物 有 极。
然 後 有 德。
故 通 阳 气,
所 以 事 天 也。
经 纬 日 月,
用 之 於 民。
通 阴 气,
所 以 事 地 也。
经 纬 星 历,
以 视 其 离。
通 若 道 然 後 有 行,
然 则 神 筮 不 灵。
神 龟 不 卜,
黄 帝 泽 叁,
治 之 至 也。
昔 者 黄 帝 得 送 尤 而 明 於 天 道,
得 大 常 而 察 於 地 利,
得 奢 龙 而 辩 於 东 方,
得 祝 融 而 辩 於 南 方,
得 大 封 而 辩 於 西 方,
得 后 土 而 辩 於 北 方,
黄 帝 得 六 相 而 天 地 治,
神 明 至。
送 尤 明 天 道,
故 使 为 当 时。
大 常 察 地 利,
故 使 为 者。
奢 龙 辩 东 方,
故 使 为 土 师。
祝 融 辨 南 方,
故 使 为 司 徒,
大 封 辨 於 西 方,
故 使 为 司 马。
后 土 辨 北 方,
故 使 为 李,
是 故 春 者 土 师 也,
夏 者 司 徒 也,
秋 者 司 马 也,
冬 者 李 也。
昔 黄 帝 以 其 缓 急,
作 五 声,
以 政 五
锺。
令 其 五 锺,
一 曰 青 锺,
大 音,
二 曰 赤 锺,
重 心,
三 曰 黄 锺,
洒 光,
四 曰 景 锺,
昧 其 明,
五 曰 黑 锺,
隐 其 常。
五 声 既 调,
然 後 作 立 五 行,
以 正 天 时。
五 官 以 正 人 位,
人 与 天 调,
然 後 天 地 之 美 生。
日 至,
睹 甲 子 木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士 师 内 御,
总 别 列 爵,
论 贤 不 肖 士 吏,
赋 秘 赐 赏 於 四 境 之 内,
发 故 粟 以 田 数。
出 国 衡,
顺 山 林,
禁 民 斩 木,
所 以 爱 草 木 也。
然 则 在 解 而 冻 释,
草 木 区 萌,
赎 虫 卵 菱,
春 辟 勿 时,
苗 足 本。
不 疠 雏 ,
不 夭 鹣 ●,
毋 傅 速。
亡 伤 襁 褓,
时 则 不 凋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丙 子,
火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行 人 内 御。
令 掘 沟 津 旧 涂,
发 臧 任 君 赐 赏,
君 子 修 游 驰 以 发 地 气,
出 皮 币,
命 行 人 修 春 秋 之 礼 於 天 下,
诸 侯 通,
天 下 遇 者 兼 和。
然 则 天 无 疾 风,
草 木 发 奋,
郁 气 息。
民 不 疾 而 荣 华 蕃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戊 子,
土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司 徒 内 御,
不 诛 不 贞,
农 事 为 敬。
大 扬 惠 言,
宽 死 刑,
缓 罪 人。
出 国 司 徒 令,
命 顺 民 之 功 力 以 养 五 谷,
君 子 之 静 居,
而 农 夫 修 其 功 力 极。
然 则 天 为 粤 宛。
草 木 养 长,
五 谷 蕃 实 秀 大。
六 畜 牺 牲 具。
民 足 财,
国 富,
上 下 亲,
诸 侯 和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庚 子,
金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祝 宗 选 禽 兽 之 禁,
五 谷 之 先 熟 者,
而 荐 之 祖 庙 与 五 祀,
鬼 神 飨 其 气 焉,
君 子 食 其 味 焉。
然 则 凉 风 至,
白 露 下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司 马,
衍 组 甲 厉 兵,
合 什 为 伍 以 修 於 四 境 之 内。
谀 然 告 民 有 事,
所 以 待 天 地 之 杀 敛 也。
然 则 昼 炙 阳,
夕 下 露,
地 竞 环,
五 谷 邻 熟。
草 木 茂 实,
岁 农 丰,
年 大 茂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壬
子,
水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使 人 内 御 御 其 气,
足 则 发 而 止,
其 气 不 足,
则 发娯譸盗 贼,
数 竹 箭,
伐 檀 ,
令 民 出 猎 禽 兽,
不 释 巨 少 而 杀 之,
所 以 贵 天 地 之 所 闭 藏 也。
然 则 羽 卵 者 不 段,
毛 胎 者 不 ●,
● 妇 不 销 弃,
草 木 根 本 美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甲 子,
木 行 御,
天 子 不 赋,
不 赐 赏,
而 大 斩 伐 伤。
君 危,
不 杀,
太 子 危,
家 人 夫 人 死,
不 然,
则 长 子 死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丙 子,
火 行 御,
天 子 敬 行 急 政,
旱 札 苗 死 民 厉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戊 子,
土 行 御,
天 子 修 宫 室,
筑 台 榭,
君 危,
外 筑 城 郭,
臣 死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庚 子,
金 行 御,
天 子 攻 山 击 石,
有 兵 作 战 而 败 士 死,
丧 执 政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壬 子,
水 行 御,
天 子 决 塞 动 大 水,
王 后 夫 人 薨;
不 然,
则 羽 卵 者 段,
毛 胎 者 ●,
● 妇 销 弃,
草 木 根 本 不 美,
七 十 二 日 而 毕 也。
势 第 四 十 二
战 而 惧 水,
此 谓 澹 灭 小 事 不 从,
大 事 不 吉。
战 而 惧 险,
此 谓 迷 中,
分 其 师 众,
人 既 迷 芒,
必 其 将 亡 之 道。
动 静 者 比 於 死,
动 作 者 比 於 丑,
动 信 者 比 於 距,
动 者 比 於 避。
夫 静 与 作,
时 以 为 主 人,
时 以 为 客,
贵 得 度。
知 静 之 修,
居 而 自 利。
知 作 之 从,
每 动 有 功。
故 曰 无 为 者 帝,
其 此 之 谓 矣。
逆 节 萌 生,
天 地 未 形。
先 为 之 政,
其 事 乃 不 成,
缪 受 其 刑。
天 因 人,
圣 人 因 天 天 时 不 作,
勿 为 客,
人 事 不 起,
勿 为 始。
慕 和 其 众,
以 修 天 地 之 从。
人 先 生 之,
天 地 刑 之。
圣 人 成 之,
则 与 天 同 极。
正 静 不 争,
动 作 不贰。
素 质 不 留,
与 地 同 极。
未 得 天 极,
则 隐 於 德。
已 得 天 极,
则 致 其 力。
既 成 其 功,
顺 守 其 从,
人 不 能 代。
成 功 之 道,
嬴 缩 为 宝。
毋 亡 天 极,
究 数 而 止。
事 若 未 成,
毋 改 其 形,
毋 失 其 始。
静 民 观 时,
待 令 而 起。
故 曰:
修 阴 阳 之 从,
而 道 天 地 之 常。
嬴 嬴 缩 缩,
因 而 为 当。
死 死 生 生,
因 天 地 之 形,
天 地 之 形,
圣 人 成 之。
小 取 者 小 利,
大 取 者 大 利,
尽行 之 者 有 天 下,
故 贤 者 诚 信 以 仁 之,
慈 惠 以 爱 之,
端 政 象,
不 敢 以 先 人。
中 静 不 留 裕 德 无 求。
形 於 女 色,
其 所 处 者 柔。
安 静 乐 行,
德 而 不 争。
以 待 天 下 之 作 也。
故 贤 者 安 徐 正 静,
柔 节 先 定。
行 於 不 敢,
而 立 於 不 能,
守 弱 节 而 坚
处 之。
故 不 犯 天 时,
不 乱 民 功。
秉 时 养 人。
先 德 後 刑。
顺 於 天,
微 度 人。
善 周 者,
明 不 能 见 也。
善 明 者,
周 不 能 蔽 也。
大 明 胜 大 周,
则 民 无 大 周 也。
大 周 胜 大 明,
则 民 无 大 明 也。
大 周 之 先,
可 以 奋 信。
大 明 之 祖,
可 以 代 天 下,
索 而 不 得,
求 之 招 摇 之 下。
兽 厌 走 而 有 伏 网 罟 一 偃 一 侧,
不 然 不 得,
大 文 三 曾,
而 贵 义 与 德。
大 武 三 曾,
而 偃 武 与 力。
正 第 四 十 三
制 断 五 刑,
各 当 其 名。
罪 人 不 怨,
善 人 不 惊 曰 刑 正 之,
服 之、 胜 之、 饰 之、 必 严 其 令,
而 民 则 之,
曰 政。
如 四 时 之 不 ,
如 星 辰 之 不 变,
如 宵 如 昼,
如 阴 如 阳,
如 日 月 之 明,
曰 法。
爱 之 生 之,
养 之 成 之,
利 民 不 德,
天 下 亲 之,
曰 德。
无 德 无 怨,
无 好 无 恶,
万 物 崇 一,
阴 阳 同 度,
曰 道。
刑 以 之,
政 以 命 之,
法 以 遏 之,
德 以 养 之。
道 以 明 之 刑 以 之,
毋 失 民 命。
令 之 以 终 其 欲,
明 之 毋 径。
遏 之 以 绝 其 志 意,
毋 使 民 幸。
养 之 以 化 其 恶,
必 自 身 始,
明 之 以 察 其 生,
必 修 其 理。
致 刑 其 民,
庸 心 以 蔽,
致 政 其 民,
服 信 以 听。
致 德 其 民,
和 平 以 静。
致 道 其 民,
付 而 不 争。
罪 人 当 名 曰 刑,
出 令 时 当 曰 政,
当 故 不 改 曰 法 爱 民 无 私 曰 德。
会 民 所 聚 曰 道 立 常 行 政,
能 服 信 ?
中 和 慎 敬,
能 日 新 ?
正 衡 一 静,
能 守 慎 ?
废 私 立 公,
能 举 人 ?
临 政 官 民。
能 後 其 身 ?
能 服 信 政,
此 谓 正 纪。
能 服 日 新,
此 谓 行 理。
守 慎 正 名,
伪 轴 自 止。
举 人 无 私,
臣 德 咸 道。
能 後 其 身,
上 佐 天 子。
九 变 第 四 十 四
凡 民 之 所 以 守 战 至 死 而 不 德 其 上 者。
有 数 以 至 焉 曰:
大 者,
亲 戚 坟 墓 之 所 在 也;
田 宅 富 厚 足 居 也。
不 然,
则 州 县 乡 党 与 宗 族 足 怀 乐 也。
不 然,
则 上 之 教 训 习 俗 慈 爱 之 於 民 也 厚,
无 所 往 而 得 之。
不 然,
则 山 林 泽 谷 之 利 足 生 也。
不 然,
则 地 形 险 阻,
易 守 而 难 攻 也。
不 然,
则 罚 严 而 可 畏 也。
不 然,
则 赏 明 而 足 劝 也。
不 然,
则 有 深 怨 於 敌 人 也。
不 然,
则 有 厚 功 於 上 也,
此 民 之 所 以 守 战 至 死 而 不 德 其 上 者 也。
今 恃 不 信 之 人,
而 求 以 智 用。
不 守 之 民,
而 欲 以 固,
将 不 战 之 卒,
而 幸 以 胜,
此 兵 之 三 骐 也。
任 法 第 四 十 五
圣 君 任 法 而 不 任 智,
任 数 而 不 任 说,
任 公 而 不 任 私,
任 大 道 而 不 任 小 物,
然 後 身 佚 而 天 下 治,
失 君 则 不 然,
舍 法 而 任 智,
故 民 舍 事 而 好 誉。
舍 数 而 任 说,
故 民 舍 实 而 好 言。
舍 公 而 好 私,
故 民 离 法 而 妄 行。
舍 大 道 而 任 小 物,
故 上 劳 烦,
百 姓 迷 惑,
而 国 家 不 治。
圣 君 则 不 然,
守 道 要,
处 佚 乐,
驰 骋 弋 猎,
钟 鼓 竽 瑟,
宫 中 之 乐,
无 禁 圉 也,
不 思 不 虑,
不 不 图,
利 身 体,
便 形 躯,
养 寿 命,
垂 拱 而 天 下 治。
是 故 人 主 有 能 用 其 道 者 不 事 心,
不 劳 意,
不 动 力,
而 土 地 自 辟,
仓 自 实,
蓄 积 自 多,
甲 兵 自 强,
群 臣 无 轴 伪,
百 官 无 奸 邪,
奇 术 技 艺 之 人,
莫 敢 高 言 孟 行,
以 过 其 情,
以 遇 其 主 矣。
昔 者 尧 之 治 天 下 也,
犹 之 在 也。
唯 陶 之 所 以 为。
犹 金 之 在 ,
恣 冶 之 所 以 铸。
其 民 引 之 而 来,
推 之 而 往,
使 之 而 成,
禁 之 而 止,
故 尧 之 治 也,
善 明 法 禁 之 令 而 已 矣。
黄 帝 之 治 天 下 也,
其 民 不 引 而 来,
不 推 而 往,
不 使 而 成,
不 禁 而 止。
故 黄 帝 之 治 也,
置 法 而 不 变,
使 民 安 其 法 者 也,
所 谓 仁 义 礼 乐 者 皆 出 於 法,
此 先 圣 之 所 以 一 民 者 也。
周 书 曰:
国 法 不 一,
则 有 国 者 不 祥。
民 不 道 法 则 不 祥 国 更 立 法 以 典 民 则 祥,
群 臣 不 用 礼 义 教 训 则 不 祥。
百 官 服 事 者 离 法 而 治 则 不 祥。
故 曰:
法 者,
不 可 恒 也。
存 亡 治 乱 之 所 从 出,
圣 君 所 以
为 天 下 大 仪 也。
君 臣 上 下 贵 贱 皆 发 焉,
故 曰:
法 古 之 法 也。
世 无 请 谒 任 举 之 人,
无 间 识 博 学 辩 说 之 士,
无 伟 服,
无 奇 行,
皆 囊 於 法 以 事 其 主。
故 明 王 之 所 恒 者 二:
一 曰 明 法 而 固 守 之。
二 曰 禁 民 私 而 收 使 之,
此 二 者,
主 之 所 恒 也。
夫 法 者,
上 之 所 以 一 民 使 下 也。
私 者,
下 之 所 以 侵 法 乱 主 也;
故 圣 君 置 仪 设 法 而 固 守 之,
然 故 谌 杵 习 士,
闻 识 博 学 之 人 不 可 乱 也。
众 强 富 贵 私 勇 者 不 能 侵 也,
信 近 亲 爱 者 不 能 离 也,
珍 怪 奇 物 不 能 惑 也,
万 物 百 事 非 在 法 之 中 者 不 能 动 也;
故 法 者 天 下 之 至 道 也,
圣 君 之 实 用 也。
今 天 下 则 不 然,
皆 有 善 法 而 不 能 守 也,
然 故 谌 杵 习 士,
闻 识 博 学 之 士,
能 以 其 智 乱 法 惑 上,
众 强 富 贵 私 勇 者,
能 以 其 威 犯 法 侵 陵;
邻 国 诸 侯 能 以 其 权 置 子 立 相;
大 臣 能 以 其 私 附 百 姓,
公 财 以 禄 私 士,
凡 如 是 而 求 法 之 行,
国 之 治,
不 可 得 也。
圣 君 则 不 然,
卿 相 不 得 其 私,
群 臣 不 得 辟 其 所 亲 爱。
圣 君 亦 明 其 法 而 固 守 之,
群 臣 修 通 辐 凑 以 事 其 主,
百 姓 辑 睦 听 令 道 法 以 从 其 事 故 曰:
有 生 法,
有 守 法,
有 法 於 法。
夫 生 法 者 君 也,
守 法 者 臣 也,
法 於 法 者 民 也,
君 臣 上 下 贵 贱 皆 从 法,
此 谓 为 大 治;
故 主 有 三 术。
夫 爱 人 不 私 赏 也,
恶 人 不 私 罚 也,
置 仪 设 法 以 度 量 断 者,
上 主 也。
爱 人 而 私 赏 之,
恶 人 而 私 罚 之。
倍 大 臣,
离 左 右,
专 以 其 心 断 者,
中 主 也。
臣 有 所 爱 而 为 私 赏 之,
有 所 恶 而 为 私 罚 之,
倍 其 公 法,
损 其 正 心,
专 听 其 大 臣 者,
危 主 也。
故 为 人 主 者,
不 重 爱 人,
不 重 恶 人,
重 爱 曰 失 德,
重 恶 曰 失 威,
威 德 皆 失,
则 主 危 也。
故 明 王 之 所 操 者 六:
生 之 杀 之,
富 之 贫 之,
贵 之 贱
之;
此 六 柄 者,
主 之 所 操 也。
主 之 所 处 者 四:
一 曰 文、 二 曰 武、 三 曰 威、 四 曰 德,
此 四 位 者,
主 之 所 处 也。
藉 人 以 其 所 操,
命 曰 夺 柄。
藉 人 以 其 所 处,
命 曰 失 位;
夺 柄 失 位,
而 求 令 之 行,
不 可 得 也。
法 不 平,
令 不 全,
是 亦 夺 柄 失 位 之 道 也;
故 有 为 枉 法,
有 为 毁 令,
此 圣 君 之 所 以 自 禁 也。
故 贵 不 能 威,
富 不 能 禄,
贱 不 能 事,
近 不 能 亲,
美 不 能 淫 也。
植 固 而 不 动,
奇 邪 乃 恐。
奇 革 而 邪 化,
令 往 而 民 移。
故 圣 君 失 度 量,
置 仪 法,
如 天 地 之 坚,
如 列 星 之 固,
如 日 月 之 明,
如 四 时 之 信,
然 故 令 往 而 民 从 之,
而 失 君 则 不 然,
法 立 而 还 废 之,
令 出 而 後 反 之,
枉 法 而 从 私,
毁 令 而 不 全,
是 贵 能 威 之,
富 能 禄 之,
贱 能 事 之,
近 能 亲 之,
美 能 淫 之 也,
此 五 者,
不 禁 於 身,
是 以 群 臣 百 姓,
人 挟 其 私,
而 幸 其 主,
彼 幸 而 得 之,
则 主 日 侵。
彼 幸 而 不 得,
则 怨 日 产。
夫 日 侵 而 产 怨,
此 人 君 之 所 宜 慎 也。
凡 为 主 而 不 得 用 其 法,
不 能 适 其 意,
顾 臣 而 行,
离 法 而 听 贵 臣,
此 所 谓 贵 而 威 之 也。
富 人 用 金 玉 事 主 而 来 焉,
主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所 谓 富 而 禄 之 也。
贱 人 以 服 约 卑 敬 悲 色 告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。
此 所 谓 贱 而 事 之 也。
近 者 以 近 亲 爱 有 求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谓 近 而 亲 之 也。
美 者 以 巧 言 令 色 请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所 谓 美 而 淫 之 也。
治 世 则 不 然,
不 知 亲 疏 远 近 贵 贱 美 恶,
以 度 量 断 之,
其 杀 戮 人 者 不 怨 也,
其 赏 赐 人 者 不 德 也。
以 法 制 行 之,
如 天 地 之 无 私 也,
是 以 官 无 私 论,
士 无 私 议,
民 无 私 说,
皆 虚 其 匈 以 听 於 上。
上 以 公 正 论,
以 法 制 断,
故 任 天 下 而 不 重 也。
今 乱 君 则 不 然,
有 私 视 也,
故 有 不 见 也,
有 私 听 也,
故 有 不 闻 也,
有 私 虑 也,
故 有 不 知 也。
夫 私 者,
壅 蔽 失 位 之 道 也,
上 舍 公 法 而 听 私 说,
故 群 臣 百 姓 皆 设 私 立 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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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 行 第 四 十 一
一 者 本 也。
二 者 器 也。
三 者 充 也。
治 者 四 也。
教 者 五 也。
守 者 六 也。
立 者 七 也。
前 者 八 也。
终 者 九 也。
十 者,
然 後 具 五 官 於 六 府 也。
五 声 於 六 律 也,
六 月 日 至,
是 故 人 有 六 多,
六 多 所 以 街 天 地 也。
天 道 以 九 制,
地 理 以 八 制,
人 道 以 六 制。
以 天 为 父,
以 地 为 母,
以 开 万 物,
以 总 一 统,
通 九 制 六 府 三 充,
而 为 明 天 子。
修 概 水 上,
以 待 天,
反 五 藏,
以 视 不 亲。
治 祀 之 下,
以 观 地 位。
货 鞔 神 庐,
合 於 精 气。
已 合 而 有 常,
有 常 而 有 经。
审 合 其 声,
修 十 二 锺。
以 律 人 情,
人 情 已 得,
万 物 有 极。
然 後 有 德。
故 通 阳 气,
所 以 事 天 也。
经 纬 日 月,
用 之 於 民。
通 阴 气,
所 以 事 地 也。
经 纬 星 历,
以 视 其 离。
通 若 道 然 後 有 行,
然 则 神 筮 不 灵。
神 龟 不 卜,
黄 帝 泽 叁,
治 之 至 也。
昔 者 黄 帝 得 送 尤 而 明 於 天 道,
得 大 常 而 察 於 地 利,
得 奢 龙 而 辩 於 东 方,
得 祝 融 而 辩 於 南 方,
得 大 封 而 辩 於 西 方,
得 后 土 而 辩 於 北 方,
黄 帝 得 六 相 而 天 地 治,
神 明 至。
送 尤 明 天 道,
故 使 为 当 时。
大 常 察 地 利,
故 使 为 者。
奢 龙 辩 东 方,
故 使 为 土 师。
祝 融 辨 南 方,
故 使 为 司 徒,
大 封 辨 於 西 方,
故 使 为 司 马。
后 土 辨 北 方,
故 使 为 李,
是 故 春 者 土 师 也,
夏 者 司 徒 也,
秋 者 司 马 也,
冬 者 李 也。
昔 黄 帝 以 其 缓 急,
作 五 声,
以 政 五
锺。
令 其 五 锺,
一 曰 青 锺,
大 音,
二 曰 赤 锺,
重 心,
三 曰 黄 锺,
洒 光,
四 曰 景 锺,
昧 其 明,
五 曰 黑 锺,
隐 其 常。
五 声 既 调,
然 後 作 立 五 行,
以 正 天 时。
五 官 以 正 人 位,
人 与 天 调,
然 後 天 地 之 美 生。
日 至,
睹 甲 子 木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士 师 内 御,
总 别 列 爵,
论 贤 不 肖 士 吏,
赋 秘 赐 赏 於 四 境 之 内,
发 故 粟 以 田 数。
出 国 衡,
顺 山 林,
禁 民 斩 木,
所 以 爱 草 木 也。
然 则 在 解 而 冻 释,
草 木 区 萌,
赎 虫 卵 菱,
春 辟 勿 时,
苗 足 本。
不 疠 雏 ,
不 夭 鹣 ●,
毋 傅 速。
亡 伤 襁 褓,
时 则 不 凋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丙 子,
火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行 人 内 御。
令 掘 沟 津 旧 涂,
发 臧 任 君 赐 赏,
君 子 修 游 驰 以 发 地 气,
出 皮 币,
命 行 人 修 春 秋 之 礼 於 天 下,
诸 侯 通,
天 下 遇 者 兼 和。
然 则 天 无 疾 风,
草 木 发 奋,
郁 气 息。
民 不 疾 而 荣 华 蕃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戊 子,
土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司 徒 内 御,
不 诛 不 贞,
农 事 为 敬。
大 扬 惠 言,
宽 死 刑,
缓 罪 人。
出 国 司 徒 令,
命 顺 民 之 功 力 以 养 五 谷,
君 子 之 静 居,
而 农 夫 修 其 功 力 极。
然 则 天 为 粤 宛。
草 木 养 长,
五 谷 蕃 实 秀 大。
六 畜 牺 牲 具。
民 足 财,
国 富,
上 下 亲,
诸 侯 和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庚 子,
金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祝 宗 选 禽 兽 之 禁,
五 谷 之 先 熟 者,
而 荐 之 祖 庙 与 五 祀,
鬼 神 飨 其 气 焉,
君 子 食 其 味 焉。
然 则 凉 风 至,
白 露 下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司 马,
衍 组 甲 厉 兵,
合 什 为 伍 以 修 於 四 境 之 内。
谀 然 告 民 有 事,
所 以 待 天 地 之 杀 敛 也。
然 则 昼 炙 阳,
夕 下 露,
地 竞 环,
五 谷 邻 熟。
草 木 茂 实,
岁 农 丰,
年 大 茂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壬
子,
水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使 人 内 御 御 其 气,
足 则 发 而 止,
其 气 不 足,
则 发娯譸盗 贼,
数 竹 箭,
伐 檀 ,
令 民 出 猎 禽 兽,
不 释 巨 少 而 杀 之,
所 以 贵 天 地 之 所 闭 藏 也。
然 则 羽 卵 者 不 段,
毛 胎 者 不 ●,
● 妇 不 销 弃,
草 木 根 本 美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甲 子,
木 行 御,
天 子 不 赋,
不 赐 赏,
而 大 斩 伐 伤。
君 危,
不 杀,
太 子 危,
家 人 夫 人 死,
不 然,
则 长 子 死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丙 子,
火 行 御,
天 子 敬 行 急 政,
旱 札 苗 死 民 厉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戊 子,
土 行 御,
天 子 修 宫 室,
筑 台 榭,
君 危,
外 筑 城 郭,
臣 死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庚 子,
金 行 御,
天 子 攻 山 击 石,
有 兵 作 战 而 败 士 死,
丧 执 政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壬 子,
水 行 御,
天 子 决 塞 动 大 水,
王 后 夫 人 薨;
不 然,
则 羽 卵 者 段,
毛 胎 者 ●,
● 妇 销 弃,
草 木 根 本 不 美,
七 十 二 日 而 毕 也。
势 第 四 十 二
战 而 惧 水,
此 谓 澹 灭 小 事 不 从,
大 事 不 吉。
战 而 惧 险,
此 谓 迷 中,
分 其 师 众,
人 既 迷 芒,
必 其 将 亡 之 道。
动 静 者 比 於 死,
动 作 者 比 於 丑,
动 信 者 比 於 距,
动 者 比 於 避。
夫 静 与 作,
时 以 为 主 人,
时 以 为 客,
贵 得 度。
知 静 之 修,
居 而 自 利。
知 作 之 从,
每 动 有 功。
故 曰 无 为 者 帝,
其 此 之 谓 矣。
逆 节 萌 生,
天 地 未 形。
先 为 之 政,
其 事 乃 不 成,
缪 受 其 刑。
天 因 人,
圣 人 因 天 天 时 不 作,
勿 为 客,
人 事 不 起,
勿 为 始。
慕 和 其 众,
以 修 天 地 之 从。
人 先 生 之,
天 地 刑 之。
圣 人 成 之,
则 与 天 同 极。
正 静 不 争,
动 作 不贰。
素 质 不 留,
与 地 同 极。
未 得 天 极,
则 隐 於 德。
已 得 天 极,
则 致 其 力。
既 成 其 功,
顺 守 其 从,
人 不 能 代。
成 功 之 道,
嬴 缩 为 宝。
毋 亡 天 极,
究 数 而 止。
事 若 未 成,
毋 改 其 形,
毋 失 其 始。
静 民 观 时,
待 令 而 起。
故 曰:
修 阴 阳 之 从,
而 道 天 地 之 常。
嬴 嬴 缩 缩,
因 而 为 当。
死 死 生 生,
因 天 地 之 形,
天 地 之 形,
圣 人 成 之。
小 取 者 小 利,
大 取 者 大 利,
尽行 之 者 有 天 下,
故 贤 者 诚 信 以 仁 之,
慈 惠 以 爱 之,
端 政 象,
不 敢 以 先 人。
中 静 不 留 裕 德 无 求。
形 於 女 色,
其 所 处 者 柔。
安 静 乐 行,
德 而 不 争。
以 待 天 下 之 作 也。
故 贤 者 安 徐 正 静,
柔 节 先 定。
行 於 不 敢,
而 立 於 不 能,
守 弱 节 而 坚
处 之。
故 不 犯 天 时,
不 乱 民 功。
秉 时 养 人。
先 德 後 刑。
顺 於 天,
微 度 人。
善 周 者,
明 不 能 见 也。
善 明 者,
周 不 能 蔽 也。
大 明 胜 大 周,
则 民 无 大 周 也。
大 周 胜 大 明,
则 民 无 大 明 也。
大 周 之 先,
可 以 奋 信。
大 明 之 祖,
可 以 代 天 下,
索 而 不 得,
求 之 招 摇 之 下。
兽 厌 走 而 有 伏 网 罟 一 偃 一 侧,
不 然 不 得,
大 文 三 曾,
而 贵 义 与 德。
大 武 三 曾,
而 偃 武 与 力。
正 第 四 十 三
制 断 五 刑,
各 当 其 名。
罪 人 不 怨,
善 人 不 惊 曰 刑 正 之,
服 之、 胜 之、 饰 之、 必 严 其 令,
而 民 则 之,
曰 政。
如 四 时 之 不 ,
如 星 辰 之 不 变,
如 宵 如 昼,
如 阴 如 阳,
如 日 月 之 明,
曰 法。
爱 之 生 之,
养 之 成 之,
利 民 不 德,
天 下 亲 之,
曰 德。
无 德 无 怨,
无 好 无 恶,
万 物 崇 一,
阴 阳 同 度,
曰 道。
刑 以 之,
政 以 命 之,
法 以 遏 之,
德 以 养 之。
道 以 明 之 刑 以 之,
毋 失 民 命。
令 之 以 终 其 欲,
明 之 毋 径。
遏 之 以 绝 其 志 意,
毋 使 民 幸。
养 之 以 化 其 恶,
必 自 身 始,
明 之 以 察 其 生,
必 修 其 理。
致 刑 其 民,
庸 心 以 蔽,
致 政 其 民,
服 信 以 听。
致 德 其 民,
和 平 以 静。
致 道 其 民,
付 而 不 争。
罪 人 当 名 曰 刑,
出 令 时 当 曰 政,
当 故 不 改 曰 法 爱 民 无 私 曰 德。
会 民 所 聚 曰 道 立 常 行 政,
能 服 信 ?
中 和 慎 敬,
能 日 新 ?
正 衡 一 静,
能 守 慎 ?
废 私 立 公,
能 举 人 ?
临 政 官 民。
能 後 其 身 ?
能 服 信 政,
此 谓 正 纪。
能 服 日 新,
此 谓 行 理。
守 慎 正 名,
伪 轴 自 止。
举 人 无 私,
臣 德 咸 道。
能 後 其 身,
上 佐 天 子。
九 变 第 四 十 四
凡 民 之 所 以 守 战 至 死 而 不 德 其 上 者。
有 数 以 至 焉 曰:
大 者,
亲 戚 坟 墓 之 所 在 也;
田 宅 富 厚 足 居 也。
不 然,
则 州 县 乡 党 与 宗 族 足 怀 乐 也。
不 然,
则 上 之 教 训 习 俗 慈 爱 之 於 民 也 厚,
无 所 往 而 得 之。
不 然,
则 山 林 泽 谷 之 利 足 生 也。
不 然,
则 地 形 险 阻,
易 守 而 难 攻 也。
不 然,
则 罚 严 而 可 畏 也。
不 然,
则 赏 明 而 足 劝 也。
不 然,
则 有 深 怨 於 敌 人 也。
不 然,
则 有 厚 功 於 上 也,
此 民 之 所 以 守 战 至 死 而 不 德 其 上 者 也。
今 恃 不 信 之 人,
而 求 以 智 用。
不 守 之 民,
而 欲 以 固,
将 不 战 之 卒,
而 幸 以 胜,
此 兵 之 三 骐 也。
任 法 第 四 十 五
圣 君 任 法 而 不 任 智,
任 数 而 不 任 说,
任 公 而 不 任 私,
任 大 道 而 不 任 小 物,
然 後 身 佚 而 天 下 治,
失 君 则 不 然,
舍 法 而 任 智,
故 民 舍 事 而 好 誉。
舍 数 而 任 说,
故 民 舍 实 而 好 言。
舍 公 而 好 私,
故 民 离 法 而 妄 行。
舍 大 道 而 任 小 物,
故 上 劳 烦,
百 姓 迷 惑,
而 国 家 不 治。
圣 君 则 不 然,
守 道 要,
处 佚 乐,
驰 骋 弋 猎,
钟 鼓 竽 瑟,
宫 中 之 乐,
无 禁 圉 也,
不 思 不 虑,
不 不 图,
利 身 体,
便 形 躯,
养 寿 命,
垂 拱 而 天 下 治。
是 故 人 主 有 能 用 其 道 者 不 事 心,
不 劳 意,
不 动 力,
而 土 地 自 辟,
仓 自 实,
蓄 积 自 多,
甲 兵 自 强,
群 臣 无 轴 伪,
百 官 无 奸 邪,
奇 术 技 艺 之 人,
莫 敢 高 言 孟 行,
以 过 其 情,
以 遇 其 主 矣。
昔 者 尧 之 治 天 下 也,
犹 之 在 也。
唯 陶 之 所 以 为。
犹 金 之 在 ,
恣 冶 之 所 以 铸。
其 民 引 之 而 来,
推 之 而 往,
使 之 而 成,
禁 之 而 止,
故 尧 之 治 也,
善 明 法 禁 之 令 而 已 矣。
黄 帝 之 治 天 下 也,
其 民 不 引 而 来,
不 推 而 往,
不 使 而 成,
不 禁 而 止。
故 黄 帝 之 治 也,
置 法 而 不 变,
使 民 安 其 法 者 也,
所 谓 仁 义 礼 乐 者 皆 出 於 法,
此 先 圣 之 所 以 一 民 者 也。
周 书 曰:
国 法 不 一,
则 有 国 者 不 祥。
民 不 道 法 则 不 祥 国 更 立 法 以 典 民 则 祥,
群 臣 不 用 礼 义 教 训 则 不 祥。
百 官 服 事 者 离 法 而 治 则 不 祥。
故 曰:
法 者,
不 可 恒 也。
存 亡 治 乱 之 所 从 出,
圣 君 所 以
为 天 下 大 仪 也。
君 臣 上 下 贵 贱 皆 发 焉,
故 曰:
法 古 之 法 也。
世 无 请 谒 任 举 之 人,
无 间 识 博 学 辩 说 之 士,
无 伟 服,
无 奇 行,
皆 囊 於 法 以 事 其 主。
故 明 王 之 所 恒 者 二:
一 曰 明 法 而 固 守 之。
二 曰 禁 民 私 而 收 使 之,
此 二 者,
主 之 所 恒 也。
夫 法 者,
上 之 所 以 一 民 使 下 也。
私 者,
下 之 所 以 侵 法 乱 主 也;
故 圣 君 置 仪 设 法 而 固 守 之,
然 故 谌 杵 习 士,
闻 识 博 学 之 人 不 可 乱 也。
众 强 富 贵 私 勇 者 不 能 侵 也,
信 近 亲 爱 者 不 能 离 也,
珍 怪 奇 物 不 能 惑 也,
万 物 百 事 非 在 法 之 中 者 不 能 动 也;
故 法 者 天 下 之 至 道 也,
圣 君 之 实 用 也。
今 天 下 则 不 然,
皆 有 善 法 而 不 能 守 也,
然 故 谌 杵 习 士,
闻 识 博 学 之 士,
能 以 其 智 乱 法 惑 上,
众 强 富 贵 私 勇 者,
能 以 其 威 犯 法 侵 陵;
邻 国 诸 侯 能 以 其 权 置 子 立 相;
大 臣 能 以 其 私 附 百 姓,
公 财 以 禄 私 士,
凡 如 是 而 求 法 之 行,
国 之 治,
不 可 得 也。
圣 君 则 不 然,
卿 相 不 得 其 私,
群 臣 不 得 辟 其 所 亲 爱。
圣 君 亦 明 其 法 而 固 守 之,
群 臣 修 通 辐 凑 以 事 其 主,
百 姓 辑 睦 听 令 道 法 以 从 其 事 故 曰:
有 生 法,
有 守 法,
有 法 於 法。
夫 生 法 者 君 也,
守 法 者 臣 也,
法 於 法 者 民 也,
君 臣 上 下 贵 贱 皆 从 法,
此 谓 为 大 治;
故 主 有 三 术。
夫 爱 人 不 私 赏 也,
恶 人 不 私 罚 也,
置 仪 设 法 以 度 量 断 者,
上 主 也。
爱 人 而 私 赏 之,
恶 人 而 私 罚 之。
倍 大 臣,
离 左 右,
专 以 其 心 断 者,
中 主 也。
臣 有 所 爱 而 为 私 赏 之,
有 所 恶 而 为 私 罚 之,
倍 其 公 法,
损 其 正 心,
专 听 其 大 臣 者,
危 主 也。
故 为 人 主 者,
不 重 爱 人,
不 重 恶 人,
重 爱 曰 失 德,
重 恶 曰 失 威,
威 德 皆 失,
则 主 危 也。
故 明 王 之 所 操 者 六:
生 之 杀 之,
富 之 贫 之,
贵 之 贱
之;
此 六 柄 者,
主 之 所 操 也。
主 之 所 处 者 四:
一 曰 文、 二 曰 武、 三 曰 威、 四 曰 德,
此 四 位 者,
主 之 所 处 也。
藉 人 以 其 所 操,
命 曰 夺 柄。
藉 人 以 其 所 处,
命 曰 失 位;
夺 柄 失 位,
而 求 令 之 行,
不 可 得 也。
法 不 平,
令 不 全,
是 亦 夺 柄 失 位 之 道 也;
故 有 为 枉 法,
有 为 毁 令,
此 圣 君 之 所 以 自 禁 也。
故 贵 不 能 威,
富 不 能 禄,
贱 不 能 事,
近 不 能 亲,
美 不 能 淫 也。
植 固 而 不 动,
奇 邪 乃 恐。
奇 革 而 邪 化,
令 往 而 民 移。
故 圣 君 失 度 量,
置 仪 法,
如 天 地 之 坚,
如 列 星 之 固,
如 日 月 之 明,
如 四 时 之 信,
然 故 令 往 而 民 从 之,
而 失 君 则 不 然,
法 立 而 还 废 之,
令 出 而 後 反 之,
枉 法 而 从 私,
毁 令 而 不 全,
是 贵 能 威 之,
富 能 禄 之,
贱 能 事 之,
近 能 亲 之,
美 能 淫 之 也,
此 五 者,
不 禁 於 身,
是 以 群 臣 百 姓,
人 挟 其 私,
而 幸 其 主,
彼 幸 而 得 之,
则 主 日 侵。
彼 幸 而 不 得,
则 怨 日 产。
夫 日 侵 而 产 怨,
此 人 君 之 所 宜 慎 也。
凡 为 主 而 不 得 用 其 法,
不 能 适 其 意,
顾 臣 而 行,
离 法 而 听 贵 臣,
此 所 谓 贵 而 威 之 也。
富 人 用 金 玉 事 主 而 来 焉,
主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所 谓 富 而 禄 之 也。
贱 人 以 服 约 卑 敬 悲 色 告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。
此 所 谓 贱 而 事 之 也。
近 者 以 近 亲 爱 有 求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谓 近 而 亲 之 也。
美 者 以 巧 言 令 色 请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所 谓 美 而 淫 之 也。
治 世 则 不 然,
不 知 亲 疏 远 近 贵 贱 美 恶,
以 度 量 断 之,
其 杀 戮 人 者 不 怨 也,
其 赏 赐 人 者 不 德 也。
以 法 制 行 之,
如 天 地 之 无 私 也,
是 以 官 无 私 论,
士 无 私 议,
民 无 私 说,
皆 虚 其 匈 以 听 於 上。
上 以 公 正 论,
以 法 制 断,
故 任 天 下 而 不 重 也。
今 乱 君 则 不 然,
有 私 视 也,
故 有 不 见 也,
有 私 听 也,
故 有 不 闻 也,
有 私 虑 也,
故 有 不 知 也。
夫 私 者,
壅 蔽 失 位 之 道 也,
上 舍 公 法 而 听 私 说,
故 群 臣 百 姓 皆 设 私 立 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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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 行 第 四 十 一
一 者 本 也。
二 者 器 也。
三 者 充 也。
治 者 四 也。
教 者 五 也。
守 者 六 也。
立 者 七 也。
前 者 八 也。
终 者 九 也。
十 者,
然 後 具 五 官 於 六 府 也。
五 声 於 六 律 也,
六 月 日 至,
是 故 人 有 六 多,
六 多 所 以 街 天 地 也。
天 道 以 九 制,
地 理 以 八 制,
人 道 以 六 制。
以 天 为 父,
以 地 为 母,
以 开 万 物,
以 总 一 统,
通 九 制 六 府 三 充,
而 为 明 天 子。
修 概 水 上,
以 待 天,
反 五 藏,
以 视 不 亲。
治 祀 之 下,
以 观 地 位。
货 鞔 神 庐,
合 於 精 气。
已 合 而 有 常,
有 常 而 有 经。
审 合 其 声,
修 十 二 锺。
以 律 人 情,
人 情 已 得,
万 物 有 极。
然 後 有 德。
故 通 阳 气,
所 以 事 天 也。
经 纬 日 月,
用 之 於 民。
通 阴 气,
所 以 事 地 也。
经 纬 星 历,
以 视 其 离。
通 若 道 然 後 有 行,
然 则 神 筮 不 灵。
神 龟 不 卜,
黄 帝 泽 叁,
治 之 至 也。
昔 者 黄 帝 得 送 尤 而 明 於 天 道,
得 大 常 而 察 於 地 利,
得 奢 龙 而 辩 於 东 方,
得 祝 融 而 辩 於 南 方,
得 大 封 而 辩 於 西 方,
得 后 土 而 辩 於 北 方,
黄 帝 得 六 相 而 天 地 治,
神 明 至。
送 尤 明 天 道,
故 使 为 当 时。
大 常 察 地 利,
故 使 为 者。
奢 龙 辩 东 方,
故 使 为 土 师。
祝 融 辨 南 方,
故 使 为 司 徒,
大 封 辨 於 西 方,
故 使 为 司 马。
后 土 辨 北 方,
故 使 为 李,
是 故 春 者 土 师 也,
夏 者 司 徒 也,
秋 者 司 马 也,
冬 者 李 也。
昔 黄 帝 以 其 缓 急,
作 五 声,
以 政 五
锺。
令 其 五 锺,
一 曰 青 锺,
大 音,
二 曰 赤 锺,
重 心,
三 曰 黄 锺,
洒 光,
四 曰 景 锺,
昧 其 明,
五 曰 黑 锺,
隐 其 常。
五 声 既 调,
然 後 作 立 五 行,
以 正 天 时。
五 官 以 正 人 位,
人 与 天 调,
然 後 天 地 之 美 生。
日 至,
睹 甲 子 木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士 师 内 御,
总 别 列 爵,
论 贤 不 肖 士 吏,
赋 秘 赐 赏 於 四 境 之 内,
发 故 粟 以 田 数。
出 国 衡,
顺 山 林,
禁 民 斩 木,
所 以 爱 草 木 也。
然 则 在 解 而 冻 释,
草 木 区 萌,
赎 虫 卵 菱,
春 辟 勿 时,
苗 足 本。
不 疠 雏 ,
不 夭 鹣 ●,
毋 傅 速。
亡 伤 襁 褓,
时 则 不 凋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丙 子,
火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行 人 内 御。
令 掘 沟 津 旧 涂,
发 臧 任 君 赐 赏,
君 子 修 游 驰 以 发 地 气,
出 皮 币,
命 行 人 修 春 秋 之 礼 於 天 下,
诸 侯 通,
天 下 遇 者 兼 和。
然 则 天 无 疾 风,
草 木 发 奋,
郁 气 息。
民 不 疾 而 荣 华 蕃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戊 子,
土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司 徒 内 御,
不 诛 不 贞,
农 事 为 敬。
大 扬 惠 言,
宽 死 刑,
缓 罪 人。
出 国 司 徒 令,
命 顺 民 之 功 力 以 养 五 谷,
君 子 之 静 居,
而 农 夫 修 其 功 力 极。
然 则 天 为 粤 宛。
草 木 养 长,
五 谷 蕃 实 秀 大。
六 畜 牺 牲 具。
民 足 财,
国 富,
上 下 亲,
诸 侯 和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庚 子,
金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祝 宗 选 禽 兽 之 禁,
五 谷 之 先 熟 者,
而 荐 之 祖 庙 与 五 祀,
鬼 神 飨 其 气 焉,
君 子 食 其 味 焉。
然 则 凉 风 至,
白 露 下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司 马,
衍 组 甲 厉 兵,
合 什 为 伍 以 修 於 四 境 之 内。
谀 然 告 民 有 事,
所 以 待 天 地 之 杀 敛 也。
然 则 昼 炙 阳,
夕 下 露,
地 竞 环,
五 谷 邻 熟。
草 木 茂 实,
岁 农 丰,
年 大 茂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壬
子,
水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使 人 内 御 御 其 气,
足 则 发 而 止,
其 气 不 足,
则 发娯譸盗 贼,
数 竹 箭,
伐 檀 ,
令 民 出 猎 禽 兽,
不 释 巨 少 而 杀 之,
所 以 贵 天 地 之 所 闭 藏 也。
然 则 羽 卵 者 不 段,
毛 胎 者 不 ●,
● 妇 不 销 弃,
草 木 根 本 美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甲 子,
木 行 御,
天 子 不 赋,
不 赐 赏,
而 大 斩 伐 伤。
君 危,
不 杀,
太 子 危,
家 人 夫 人 死,
不 然,
则 长 子 死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丙 子,
火 行 御,
天 子 敬 行 急 政,
旱 札 苗 死 民 厉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戊 子,
土 行 御,
天 子 修 宫 室,
筑 台 榭,
君 危,
外 筑 城 郭,
臣 死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庚 子,
金 行 御,
天 子 攻 山 击 石,
有 兵 作 战 而 败 士 死,
丧 执 政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壬 子,
水 行 御,
天 子 决 塞 动 大 水,
王 后 夫 人 薨;
不 然,
则 羽 卵 者 段,
毛 胎 者 ●,
● 妇 销 弃,
草 木 根 本 不 美,
七 十 二 日 而 毕 也。
势 第 四 十 二
战 而 惧 水,
此 谓 澹 灭 小 事 不 从,
大 事 不 吉。
战 而 惧 险,
此 谓 迷 中,
分 其 师 众,
人 既 迷 芒,
必 其 将 亡 之 道。
动 静 者 比 於 死,
动 作 者 比 於 丑,
动 信 者 比 於 距,
动 者 比 於 避。
夫 静 与 作,
时 以 为 主 人,
时 以 为 客,
贵 得 度。
知 静 之 修,
居 而 自 利。
知 作 之 从,
每 动 有 功。
故 曰 无 为 者 帝,
其 此 之 谓 矣。
逆 节 萌 生,
天 地 未 形。
先 为 之 政,
其 事 乃 不 成,
缪 受 其 刑。
天 因 人,
圣 人 因 天 天 时 不 作,
勿 为 客,
人 事 不 起,
勿 为 始。
慕 和 其 众,
以 修 天 地 之 从。
人 先 生 之,
天 地 刑 之。
圣 人 成 之,
则 与 天 同 极。
正 静 不 争,
动 作 不贰。
素 质 不 留,
与 地 同 极。
未 得 天 极,
则 隐 於 德。
已 得 天 极,
则 致 其 力。
既 成 其 功,
顺 守 其 从,
人 不 能 代。
成 功 之 道,
嬴 缩 为 宝。
毋 亡 天 极,
究 数 而 止。
事 若 未 成,
毋 改 其 形,
毋 失 其 始。
静 民 观 时,
待 令 而 起。
故 曰:
修 阴 阳 之 从,
而 道 天 地 之 常。
嬴 嬴 缩 缩,
因 而 为 当。
死 死 生 生,
因 天 地 之 形,
天 地 之 形,
圣 人 成 之。
小 取 者 小 利,
大 取 者 大 利,
尽行 之 者 有 天 下,
故 贤 者 诚 信 以 仁 之,
慈 惠 以 爱 之,
端 政 象,
不 敢 以 先 人。
中 静 不 留 裕 德 无 求。
形 於 女 色,
其 所 处 者 柔。
安 静 乐 行,
德 而 不 争。
以 待 天 下 之 作 也。
故 贤 者 安 徐 正 静,
柔 节 先 定。
行 於 不 敢,
而 立 於 不 能,
守 弱 节 而 坚
处 之。
故 不 犯 天 时,
不 乱 民 功。
秉 时 养 人。
先 德 後 刑。
顺 於 天,
微 度 人。
善 周 者,
明 不 能 见 也。
善 明 者,
周 不 能 蔽 也。
大 明 胜 大 周,
则 民 无 大 周 也。
大 周 胜 大 明,
则 民 无 大 明 也。
大 周 之 先,
可 以 奋 信。
大 明 之 祖,
可 以 代 天 下,
索 而 不 得,
求 之 招 摇 之 下。
兽 厌 走 而 有 伏 网 罟 一 偃 一 侧,
不 然 不 得,
大 文 三 曾,
而 贵 义 与 德。
大 武 三 曾,
而 偃 武 与 力。
正 第 四 十 三
制 断 五 刑,
各 当 其 名。
罪 人 不 怨,
善 人 不 惊 曰 刑 正 之,
服 之、 胜 之、 饰 之、 必 严 其 令,
而 民 则 之,
曰 政。
如 四 时 之 不 ,
如 星 辰 之 不 变,
如 宵 如 昼,
如 阴 如 阳,
如 日 月 之 明,
曰 法。
爱 之 生 之,
养 之 成 之,
利 民 不 德,
天 下 亲 之,
曰 德。
无 德 无 怨,
无 好 无 恶,
万 物 崇 一,
阴 阳 同 度,
曰 道。
刑 以 之,
政 以 命 之,
法 以 遏 之,
德 以 养 之。
道 以 明 之 刑 以 之,
毋 失 民 命。
令 之 以 终 其 欲,
明 之 毋 径。
遏 之 以 绝 其 志 意,
毋 使 民 幸。
养 之 以 化 其 恶,
必 自 身 始,
明 之 以 察 其 生,
必 修 其 理。
致 刑 其 民,
庸 心 以 蔽,
致 政 其 民,
服 信 以 听。
致 德 其 民,
和 平 以 静。
致 道 其 民,
付 而 不 争。
罪 人 当 名 曰 刑,
出 令 时 当 曰 政,
当 故 不 改 曰 法 爱 民 无 私 曰 德。
会 民 所 聚 曰 道 立 常 行 政,
能 服 信 ?
中 和 慎 敬,
能 日 新 ?
正 衡 一 静,
能 守 慎 ?
废 私 立 公,
能 举 人 ?
临 政 官 民。
能 後 其 身 ?
能 服 信 政,
此 谓 正 纪。
能 服 日 新,
此 谓 行 理。
守 慎 正 名,
伪 轴 自 止。
举 人 无 私,
臣 德 咸 道。
能 後 其 身,
上 佐 天 子。
九 变 第 四 十 四
凡 民 之 所 以 守 战 至 死 而 不 德 其 上 者。
有 数 以 至 焉 曰:
大 者,
亲 戚 坟 墓 之 所 在 也;
田 宅 富 厚 足 居 也。
不 然,
则 州 县 乡 党 与 宗 族 足 怀 乐 也。
不 然,
则 上 之 教 训 习 俗 慈 爱 之 於 民 也 厚,
无 所 往 而 得 之。
不 然,
则 山 林 泽 谷 之 利 足 生 也。
不 然,
则 地 形 险 阻,
易 守 而 难 攻 也。
不 然,
则 罚 严 而 可 畏 也。
不 然,
则 赏 明 而 足 劝 也。
不 然,
则 有 深 怨 於 敌 人 也。
不 然,
则 有 厚 功 於 上 也,
此 民 之 所 以 守 战 至 死 而 不 德 其 上 者 也。
今 恃 不 信 之 人,
而 求 以 智 用。
不 守 之 民,
而 欲 以 固,
将 不 战 之 卒,
而 幸 以 胜,
此 兵 之 三 骐 也。
任 法 第 四 十 五
圣 君 任 法 而 不 任 智,
任 数 而 不 任 说,
任 公 而 不 任 私,
任 大 道 而 不 任 小 物,
然 後 身 佚 而 天 下 治,
失 君 则 不 然,
舍 法 而 任 智,
故 民 舍 事 而 好 誉。
舍 数 而 任 说,
故 民 舍 实 而 好 言。
舍 公 而 好 私,
故 民 离 法 而 妄 行。
舍 大 道 而 任 小 物,
故 上 劳 烦,
百 姓 迷 惑,
而 国 家 不 治。
圣 君 则 不 然,
守 道 要,
处 佚 乐,
驰 骋 弋 猎,
钟 鼓 竽 瑟,
宫 中 之 乐,
无 禁 圉 也,
不 思 不 虑,
不 不 图,
利 身 体,
便 形 躯,
养 寿 命,
垂 拱 而 天 下 治。
是 故 人 主 有 能 用 其 道 者 不 事 心,
不 劳 意,
不 动 力,
而 土 地 自 辟,
仓 自 实,
蓄 积 自 多,
甲 兵 自 强,
群 臣 无 轴 伪,
百 官 无 奸 邪,
奇 术 技 艺 之 人,
莫 敢 高 言 孟 行,
以 过 其 情,
以 遇 其 主 矣。
昔 者 尧 之 治 天 下 也,
犹 之 在 也。
唯 陶 之 所 以 为。
犹 金 之 在 ,
恣 冶 之 所 以 铸。
其 民 引 之 而 来,
推 之 而 往,
使 之 而 成,
禁 之 而 止,
故 尧 之 治 也,
善 明 法 禁 之 令 而 已 矣。
黄 帝 之 治 天 下 也,
其 民 不 引 而 来,
不 推 而 往,
不 使 而 成,
不 禁 而 止。
故 黄 帝 之 治 也,
置 法 而 不 变,
使 民 安 其 法 者 也,
所 谓 仁 义 礼 乐 者 皆 出 於 法,
此 先 圣 之 所 以 一 民 者 也。
周 书 曰:
国 法 不 一,
则 有 国 者 不 祥。
民 不 道 法 则 不 祥 国 更 立 法 以 典 民 则 祥,
群 臣 不 用 礼 义 教 训 则 不 祥。
百 官 服 事 者 离 法 而 治 则 不 祥。
故 曰:
法 者,
不 可 恒 也。
存 亡 治 乱 之 所 从 出,
圣 君 所 以
为 天 下 大 仪 也。
君 臣 上 下 贵 贱 皆 发 焉,
故 曰:
法 古 之 法 也。
世 无 请 谒 任 举 之 人,
无 间 识 博 学 辩 说 之 士,
无 伟 服,
无 奇 行,
皆 囊 於 法 以 事 其 主。
故 明 王 之 所 恒 者 二:
一 曰 明 法 而 固 守 之。
二 曰 禁 民 私 而 收 使 之,
此 二 者,
主 之 所 恒 也。
夫 法 者,
上 之 所 以 一 民 使 下 也。
私 者,
下 之 所 以 侵 法 乱 主 也;
故 圣 君 置 仪 设 法 而 固 守 之,
然 故 谌 杵 习 士,
闻 识 博 学 之 人 不 可 乱 也。
众 强 富 贵 私 勇 者 不 能 侵 也,
信 近 亲 爱 者 不 能 离 也,
珍 怪 奇 物 不 能 惑 也,
万 物 百 事 非 在 法 之 中 者 不 能 动 也;
故 法 者 天 下 之 至 道 也,
圣 君 之 实 用 也。
今 天 下 则 不 然,
皆 有 善 法 而 不 能 守 也,
然 故 谌 杵 习 士,
闻 识 博 学 之 士,
能 以 其 智 乱 法 惑 上,
众 强 富 贵 私 勇 者,
能 以 其 威 犯 法 侵 陵;
邻 国 诸 侯 能 以 其 权 置 子 立 相;
大 臣 能 以 其 私 附 百 姓,
公 财 以 禄 私 士,
凡 如 是 而 求 法 之 行,
国 之 治,
不 可 得 也。
圣 君 则 不 然,
卿 相 不 得 其 私,
群 臣 不 得 辟 其 所 亲 爱。
圣 君 亦 明 其 法 而 固 守 之,
群 臣 修 通 辐 凑 以 事 其 主,
百 姓 辑 睦 听 令 道 法 以 从 其 事 故 曰:
有 生 法,
有 守 法,
有 法 於 法。
夫 生 法 者 君 也,
守 法 者 臣 也,
法 於 法 者 民 也,
君 臣 上 下 贵 贱 皆 从 法,
此 谓 为 大 治;
故 主 有 三 术。
夫 爱 人 不 私 赏 也,
恶 人 不 私 罚 也,
置 仪 设 法 以 度 量 断 者,
上 主 也。
爱 人 而 私 赏 之,
恶 人 而 私 罚 之。
倍 大 臣,
离 左 右,
专 以 其 心 断 者,
中 主 也。
臣 有 所 爱 而 为 私 赏 之,
有 所 恶 而 为 私 罚 之,
倍 其 公 法,
损 其 正 心,
专 听 其 大 臣 者,
危 主 也。
故 为 人 主 者,
不 重 爱 人,
不 重 恶 人,
重 爱 曰 失 德,
重 恶 曰 失 威,
威 德 皆 失,
则 主 危 也。
故 明 王 之 所 操 者 六:
生 之 杀 之,
富 之 贫 之,
贵 之 贱
之;
此 六 柄 者,
主 之 所 操 也。
主 之 所 处 者 四:
一 曰 文、 二 曰 武、 三 曰 威、 四 曰 德,
此 四 位 者,
主 之 所 处 也。
藉 人 以 其 所 操,
命 曰 夺 柄。
藉 人 以 其 所 处,
命 曰 失 位;
夺 柄 失 位,
而 求 令 之 行,
不 可 得 也。
法 不 平,
令 不 全,
是 亦 夺 柄 失 位 之 道 也;
故 有 为 枉 法,
有 为 毁 令,
此 圣 君 之 所 以 自 禁 也。
故 贵 不 能 威,
富 不 能 禄,
贱 不 能 事,
近 不 能 亲,
美 不 能 淫 也。
植 固 而 不 动,
奇 邪 乃 恐。
奇 革 而 邪 化,
令 往 而 民 移。
故 圣 君 失 度 量,
置 仪 法,
如 天 地 之 坚,
如 列 星 之 固,
如 日 月 之 明,
如 四 时 之 信,
然 故 令 往 而 民 从 之,
而 失 君 则 不 然,
法 立 而 还 废 之,
令 出 而 後 反 之,
枉 法 而 从 私,
毁 令 而 不 全,
是 贵 能 威 之,
富 能 禄 之,
贱 能 事 之,
近 能 亲 之,
美 能 淫 之 也,
此 五 者,
不 禁 於 身,
是 以 群 臣 百 姓,
人 挟 其 私,
而 幸 其 主,
彼 幸 而 得 之,
则 主 日 侵。
彼 幸 而 不 得,
则 怨 日 产。
夫 日 侵 而 产 怨,
此 人 君 之 所 宜 慎 也。
凡 为 主 而 不 得 用 其 法,
不 能 适 其 意,
顾 臣 而 行,
离 法 而 听 贵 臣,
此 所 谓 贵 而 威 之 也。
富 人 用 金 玉 事 主 而 来 焉,
主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所 谓 富 而 禄 之 也。
贱 人 以 服 约 卑 敬 悲 色 告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。
此 所 谓 贱 而 事 之 也。
近 者 以 近 亲 爱 有 求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谓 近 而 亲 之 也。
美 者 以 巧 言 令 色 请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所 谓 美 而 淫 之 也。
治 世 则 不 然,
不 知 亲 疏 远 近 贵 贱 美 恶,
以 度 量 断 之,
其 杀 戮 人 者 不 怨 也,
其 赏 赐 人 者 不 德 也。
以 法 制 行 之,
如 天 地 之 无 私 也,
是 以 官 无 私 论,
士 无 私 议,
民 无 私 说,
皆 虚 其 匈 以 听 於 上。
上 以 公 正 论,
以 法 制 断,
故 任 天 下 而 不 重 也。
今 乱 君 则 不 然,
有 私 视 也,
故 有 不 见 也,
有 私 听 也,
故 有 不 闻 也,
有 私 虑 也,
故 有 不 知 也。
夫 私 者,
壅 蔽 失 位 之 道 也,
上 舍 公 法 而 听 私 说,
故 群 臣 百 姓 皆 设 私 立 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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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 行 第 四 十 一
一 者 本 也。
二 者 器 也。
三 者 充 也。
治 者 四 也。
教 者 五 也。
守 者 六 也。
立 者 七 也。
前 者 八 也。
终 者 九 也。
十 者,
然 後 具 五 官 於 六 府 也。
五 声 於 六 律 也,
六 月 日 至,
是 故 人 有 六 多,
六 多 所 以 街 天 地 也。
天 道 以 九 制,
地 理 以 八 制,
人 道 以 六 制。
以 天 为 父,
以 地 为 母,
以 开 万 物,
以 总 一 统,
通 九 制 六 府 三 充,
而 为 明 天 子。
修 概 水 上,
以 待 天,
反 五 藏,
以 视 不 亲。
治 祀 之 下,
以 观 地 位。
货 鞔 神 庐,
合 於 精 气。
已 合 而 有 常,
有 常 而 有 经。
审 合 其 声,
修 十 二 锺。
以 律 人 情,
人 情 已 得,
万 物 有 极。
然 後 有 德。
故 通 阳 气,
所 以 事 天 也。
经 纬 日 月,
用 之 於 民。
通 阴 气,
所 以 事 地 也。
经 纬 星 历,
以 视 其 离。
通 若 道 然 後 有 行,
然 则 神 筮 不 灵。
神 龟 不 卜,
黄 帝 泽 叁,
治 之 至 也。
昔 者 黄 帝 得 送 尤 而 明 於 天 道,
得 大 常 而 察 於 地 利,
得 奢 龙 而 辩 於 东 方,
得 祝 融 而 辩 於 南 方,
得 大 封 而 辩 於 西 方,
得 后 土 而 辩 於 北 方,
黄 帝 得 六 相 而 天 地 治,
神 明 至。
送 尤 明 天 道,
故 使 为 当 时。
大 常 察 地 利,
故 使 为 者。
奢 龙 辩 东 方,
故 使 为 土 师。
祝 融 辨 南 方,
故 使 为 司 徒,
大 封 辨 於 西 方,
故 使 为 司 马。
后 土 辨 北 方,
故 使 为 李,
是 故 春 者 土 师 也,
夏 者 司 徒 也,
秋 者 司 马 也,
冬 者 李 也。
昔 黄 帝 以 其 缓 急,
作 五 声,
以 政 五
锺。
令 其 五 锺,
一 曰 青 锺,
大 音,
二 曰 赤 锺,
重 心,
三 曰 黄 锺,
洒 光,
四 曰 景 锺,
昧 其 明,
五 曰 黑 锺,
隐 其 常。
五 声 既 调,
然 後 作 立 五 行,
以 正 天 时。
五 官 以 正 人 位,
人 与 天 调,
然 後 天 地 之 美 生。
日 至,
睹 甲 子 木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士 师 内 御,
总 别 列 爵,
论 贤 不 肖 士 吏,
赋 秘 赐 赏 於 四 境 之 内,
发 故 粟 以 田 数。
出 国 衡,
顺 山 林,
禁 民 斩 木,
所 以 爱 草 木 也。
然 则 在 解 而 冻 释,
草 木 区 萌,
赎 虫 卵 菱,
春 辟 勿 时,
苗 足 本。
不 疠 雏 ,
不 夭 鹣 ●,
毋 傅 速。
亡 伤 襁 褓,
时 则 不 凋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丙 子,
火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行 人 内 御。
令 掘 沟 津 旧 涂,
发 臧 任 君 赐 赏,
君 子 修 游 驰 以 发 地 气,
出 皮 币,
命 行 人 修 春 秋 之 礼 於 天 下,
诸 侯 通,
天 下 遇 者 兼 和。
然 则 天 无 疾 风,
草 木 发 奋,
郁 气 息。
民 不 疾 而 荣 华 蕃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戊 子,
土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司 徒 内 御,
不 诛 不 贞,
农 事 为 敬。
大 扬 惠 言,
宽 死 刑,
缓 罪 人。
出 国 司 徒 令,
命 顺 民 之 功 力 以 养 五 谷,
君 子 之 静 居,
而 农 夫 修 其 功 力 极。
然 则 天 为 粤 宛。
草 木 养 长,
五 谷 蕃 实 秀 大。
六 畜 牺 牲 具。
民 足 财,
国 富,
上 下 亲,
诸 侯 和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庚 子,
金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祝 宗 选 禽 兽 之 禁,
五 谷 之 先 熟 者,
而 荐 之 祖 庙 与 五 祀,
鬼 神 飨 其 气 焉,
君 子 食 其 味 焉。
然 则 凉 风 至,
白 露 下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司 马,
衍 组 甲 厉 兵,
合 什 为 伍 以 修 於 四 境 之 内。
谀 然 告 民 有 事,
所 以 待 天 地 之 杀 敛 也。
然 则 昼 炙 阳,
夕 下 露,
地 竞 环,
五 谷 邻 熟。
草 木 茂 实,
岁 农 丰,
年 大 茂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壬
子,
水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使 人 内 御 御 其 气,
足 则 发 而 止,
其 气 不 足,
则 发娯譸盗 贼,
数 竹 箭,
伐 檀 ,
令 民 出 猎 禽 兽,
不 释 巨 少 而 杀 之,
所 以 贵 天 地 之 所 闭 藏 也。
然 则 羽 卵 者 不 段,
毛 胎 者 不 ●,
● 妇 不 销 弃,
草 木 根 本 美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甲 子,
木 行 御,
天 子 不 赋,
不 赐 赏,
而 大 斩 伐 伤。
君 危,
不 杀,
太 子 危,
家 人 夫 人 死,
不 然,
则 长 子 死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丙 子,
火 行 御,
天 子 敬 行 急 政,
旱 札 苗 死 民 厉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戊 子,
土 行 御,
天 子 修 宫 室,
筑 台 榭,
君 危,
外 筑 城 郭,
臣 死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庚 子,
金 行 御,
天 子 攻 山 击 石,
有 兵 作 战 而 败 士 死,
丧 执 政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壬 子,
水 行 御,
天 子 决 塞 动 大 水,
王 后 夫 人 薨;
不 然,
则 羽 卵 者 段,
毛 胎 者 ●,
● 妇 销 弃,
草 木 根 本 不 美,
七 十 二 日 而 毕 也。
势 第 四 十 二
战 而 惧 水,
此 谓 澹 灭 小 事 不 从,
大 事 不 吉。
战 而 惧 险,
此 谓 迷 中,
分 其 师 众,
人 既 迷 芒,
必 其 将 亡 之 道。
动 静 者 比 於 死,
动 作 者 比 於 丑,
动 信 者 比 於 距,
动 者 比 於 避。
夫 静 与 作,
时 以 为 主 人,
时 以 为 客,
贵 得 度。
知 静 之 修,
居 而 自 利。
知 作 之 从,
每 动 有 功。
故 曰 无 为 者 帝,
其 此 之 谓 矣。
逆 节 萌 生,
天 地 未 形。
先 为 之 政,
其 事 乃 不 成,
缪 受 其 刑。
天 因 人,
圣 人 因 天 天 时 不 作,
勿 为 客,
人 事 不 起,
勿 为 始。
慕 和 其 众,
以 修 天 地 之 从。
人 先 生 之,
天 地 刑 之。
圣 人 成 之,
则 与 天 同 极。
正 静 不 争,
动 作 不贰。
素 质 不 留,
与 地 同 极。
未 得 天 极,
则 隐 於 德。
已 得 天 极,
则 致 其 力。
既 成 其 功,
顺 守 其 从,
人 不 能 代。
成 功 之 道,
嬴 缩 为 宝。
毋 亡 天 极,
究 数 而 止。
事 若 未 成,
毋 改 其 形,
毋 失 其 始。
静 民 观 时,
待 令 而 起。
故 曰:
修 阴 阳 之 从,
而 道 天 地 之 常。
嬴 嬴 缩 缩,
因 而 为 当。
死 死 生 生,
因 天 地 之 形,
天 地 之 形,
圣 人 成 之。
小 取 者 小 利,
大 取 者 大 利,
尽行 之 者 有 天 下,
故 贤 者 诚 信 以 仁 之,
慈 惠 以 爱 之,
端 政 象,
不 敢 以 先 人。
中 静 不 留 裕 德 无 求。
形 於 女 色,
其 所 处 者 柔。
安 静 乐 行,
德 而 不 争。
以 待 天 下 之 作 也。
故 贤 者 安 徐 正 静,
柔 节 先 定。
行 於 不 敢,
而 立 於 不 能,
守 弱 节 而 坚
处 之。
故 不 犯 天 时,
不 乱 民 功。
秉 时 养 人。
先 德 後 刑。
顺 於 天,
微 度 人。
善 周 者,
明 不 能 见 也。
善 明 者,
周 不 能 蔽 也。
大 明 胜 大 周,
则 民 无 大 周 也。
大 周 胜 大 明,
则 民 无 大 明 也。
大 周 之 先,
可 以 奋 信。
大 明 之 祖,
可 以 代 天 下,
索 而 不 得,
求 之 招 摇 之 下。
兽 厌 走 而 有 伏 网 罟 一 偃 一 侧,
不 然 不 得,
大 文 三 曾,
而 贵 义 与 德。
大 武 三 曾,
而 偃 武 与 力。
正 第 四 十 三
制 断 五 刑,
各 当 其 名。
罪 人 不 怨,
善 人 不 惊 曰 刑 正 之,
服 之、 胜 之、 饰 之、 必 严 其 令,
而 民 则 之,
曰 政。
如 四 时 之 不 ,
如 星 辰 之 不 变,
如 宵 如 昼,
如 阴 如 阳,
如 日 月 之 明,
曰 法。
爱 之 生 之,
养 之 成 之,
利 民 不 德,
天 下 亲 之,
曰 德。
无 德 无 怨,
无 好 无 恶,
万 物 崇 一,
阴 阳 同 度,
曰 道。
刑 以 之,
政 以 命 之,
法 以 遏 之,
德 以 养 之。
道 以 明 之 刑 以 之,
毋 失 民 命。
令 之 以 终 其 欲,
明 之 毋 径。
遏 之 以 绝 其 志 意,
毋 使 民 幸。
养 之 以 化 其 恶,
必 自 身 始,
明 之 以 察 其 生,
必 修 其 理。
致 刑 其 民,
庸 心 以 蔽,
致 政 其 民,
服 信 以 听。
致 德 其 民,
和 平 以 静。
致 道 其 民,
付 而 不 争。
罪 人 当 名 曰 刑,
出 令 时 当 曰 政,
当 故 不 改 曰 法 爱 民 无 私 曰 德。
会 民 所 聚 曰 道 立 常 行 政,
能 服 信 ?
中 和 慎 敬,
能 日 新 ?
正 衡 一 静,
能 守 慎 ?
废 私 立 公,
能 举 人 ?
临 政 官 民。
能 後 其 身 ?
能 服 信 政,
此 谓 正 纪。
能 服 日 新,
此 谓 行 理。
守 慎 正 名,
伪 轴 自 止。
举 人 无 私,
臣 德 咸 道。
能 後 其 身,
上 佐 天 子。
九 变 第 四 十 四
凡 民 之 所 以 守 战 至 死 而 不 德 其 上 者。
有 数 以 至 焉 曰:
大 者,
亲 戚 坟 墓 之 所 在 也;
田 宅 富 厚 足 居 也。
不 然,
则 州 县 乡 党 与 宗 族 足 怀 乐 也。
不 然,
则 上 之 教 训 习 俗 慈 爱 之 於 民 也 厚,
无 所 往 而 得 之。
不 然,
则 山 林 泽 谷 之 利 足 生 也。
不 然,
则 地 形 险 阻,
易 守 而 难 攻 也。
不 然,
则 罚 严 而 可 畏 也。
不 然,
则 赏 明 而 足 劝 也。
不 然,
则 有 深 怨 於 敌 人 也。
不 然,
则 有 厚 功 於 上 也,
此 民 之 所 以 守 战 至 死 而 不 德 其 上 者 也。
今 恃 不 信 之 人,
而 求 以 智 用。
不 守 之 民,
而 欲 以 固,
将 不 战 之 卒,
而 幸 以 胜,
此 兵 之 三 骐 也。
任 法 第 四 十 五
圣 君 任 法 而 不 任 智,
任 数 而 不 任 说,
任 公 而 不 任 私,
任 大 道 而 不 任 小 物,
然 後 身 佚 而 天 下 治,
失 君 则 不 然,
舍 法 而 任 智,
故 民 舍 事 而 好 誉。
舍 数 而 任 说,
故 民 舍 实 而 好 言。
舍 公 而 好 私,
故 民 离 法 而 妄 行。
舍 大 道 而 任 小 物,
故 上 劳 烦,
百 姓 迷 惑,
而 国 家 不 治。
圣 君 则 不 然,
守 道 要,
处 佚 乐,
驰 骋 弋 猎,
钟 鼓 竽 瑟,
宫 中 之 乐,
无 禁 圉 也,
不 思 不 虑,
不 不 图,
利 身 体,
便 形 躯,
养 寿 命,
垂 拱 而 天 下 治。
是 故 人 主 有 能 用 其 道 者 不 事 心,
不 劳 意,
不 动 力,
而 土 地 自 辟,
仓 自 实,
蓄 积 自 多,
甲 兵 自 强,
群 臣 无 轴 伪,
百 官 无 奸 邪,
奇 术 技 艺 之 人,
莫 敢 高 言 孟 行,
以 过 其 情,
以 遇 其 主 矣。
昔 者 尧 之 治 天 下 也,
犹 之 在 也。
唯 陶 之 所 以 为。
犹 金 之 在 ,
恣 冶 之 所 以 铸。
其 民 引 之 而 来,
推 之 而 往,
使 之 而 成,
禁 之 而 止,
故 尧 之 治 也,
善 明 法 禁 之 令 而 已 矣。
黄 帝 之 治 天 下 也,
其 民 不 引 而 来,
不 推 而 往,
不 使 而 成,
不 禁 而 止。
故 黄 帝 之 治 也,
置 法 而 不 变,
使 民 安 其 法 者 也,
所 谓 仁 义 礼 乐 者 皆 出 於 法,
此 先 圣 之 所 以 一 民 者 也。
周 书 曰:
国 法 不 一,
则 有 国 者 不 祥。
民 不 道 法 则 不 祥 国 更 立 法 以 典 民 则 祥,
群 臣 不 用 礼 义 教 训 则 不 祥。
百 官 服 事 者 离 法 而 治 则 不 祥。
故 曰:
法 者,
不 可 恒 也。
存 亡 治 乱 之 所 从 出,
圣 君 所 以
为 天 下 大 仪 也。
君 臣 上 下 贵 贱 皆 发 焉,
故 曰:
法 古 之 法 也。
世 无 请 谒 任 举 之 人,
无 间 识 博 学 辩 说 之 士,
无 伟 服,
无 奇 行,
皆 囊 於 法 以 事 其 主。
故 明 王 之 所 恒 者 二:
一 曰 明 法 而 固 守 之。
二 曰 禁 民 私 而 收 使 之,
此 二 者,
主 之 所 恒 也。
夫 法 者,
上 之 所 以 一 民 使 下 也。
私 者,
下 之 所 以 侵 法 乱 主 也;
故 圣 君 置 仪 设 法 而 固 守 之,
然 故 谌 杵 习 士,
闻 识 博 学 之 人 不 可 乱 也。
众 强 富 贵 私 勇 者 不 能 侵 也,
信 近 亲 爱 者 不 能 离 也,
珍 怪 奇 物 不 能 惑 也,
万 物 百 事 非 在 法 之 中 者 不 能 动 也;
故 法 者 天 下 之 至 道 也,
圣 君 之 实 用 也。
今 天 下 则 不 然,
皆 有 善 法 而 不 能 守 也,
然 故 谌 杵 习 士,
闻 识 博 学 之 士,
能 以 其 智 乱 法 惑 上,
众 强 富 贵 私 勇 者,
能 以 其 威 犯 法 侵 陵;
邻 国 诸 侯 能 以 其 权 置 子 立 相;
大 臣 能 以 其 私 附 百 姓,
公 财 以 禄 私 士,
凡 如 是 而 求 法 之 行,
国 之 治,
不 可 得 也。
圣 君 则 不 然,
卿 相 不 得 其 私,
群 臣 不 得 辟 其 所 亲 爱。
圣 君 亦 明 其 法 而 固 守 之,
群 臣 修 通 辐 凑 以 事 其 主,
百 姓 辑 睦 听 令 道 法 以 从 其 事 故 曰:
有 生 法,
有 守 法,
有 法 於 法。
夫 生 法 者 君 也,
守 法 者 臣 也,
法 於 法 者 民 也,
君 臣 上 下 贵 贱 皆 从 法,
此 谓 为 大 治;
故 主 有 三 术。
夫 爱 人 不 私 赏 也,
恶 人 不 私 罚 也,
置 仪 设 法 以 度 量 断 者,
上 主 也。
爱 人 而 私 赏 之,
恶 人 而 私 罚 之。
倍 大 臣,
离 左 右,
专 以 其 心 断 者,
中 主 也。
臣 有 所 爱 而 为 私 赏 之,
有 所 恶 而 为 私 罚 之,
倍 其 公 法,
损 其 正 心,
专 听 其 大 臣 者,
危 主 也。
故 为 人 主 者,
不 重 爱 人,
不 重 恶 人,
重 爱 曰 失 德,
重 恶 曰 失 威,
威 德 皆 失,
则 主 危 也。
故 明 王 之 所 操 者 六:
生 之 杀 之,
富 之 贫 之,
贵 之 贱
之;
此 六 柄 者,
主 之 所 操 也。
主 之 所 处 者 四:
一 曰 文、 二 曰 武、 三 曰 威、 四 曰 德,
此 四 位 者,
主 之 所 处 也。
藉 人 以 其 所 操,
命 曰 夺 柄。
藉 人 以 其 所 处,
命 曰 失 位;
夺 柄 失 位,
而 求 令 之 行,
不 可 得 也。
法 不 平,
令 不 全,
是 亦 夺 柄 失 位 之 道 也;
故 有 为 枉 法,
有 为 毁 令,
此 圣 君 之 所 以 自 禁 也。
故 贵 不 能 威,
富 不 能 禄,
贱 不 能 事,
近 不 能 亲,
美 不 能 淫 也。
植 固 而 不 动,
奇 邪 乃 恐。
奇 革 而 邪 化,
令 往 而 民 移。
故 圣 君 失 度 量,
置 仪 法,
如 天 地 之 坚,
如 列 星 之 固,
如 日 月 之 明,
如 四 时 之 信,
然 故 令 往 而 民 从 之,
而 失 君 则 不 然,
法 立 而 还 废 之,
令 出 而 後 反 之,
枉 法 而 从 私,
毁 令 而 不 全,
是 贵 能 威 之,
富 能 禄 之,
贱 能 事 之,
近 能 亲 之,
美 能 淫 之 也,
此 五 者,
不 禁 於 身,
是 以 群 臣 百 姓,
人 挟 其 私,
而 幸 其 主,
彼 幸 而 得 之,
则 主 日 侵。
彼 幸 而 不 得,
则 怨 日 产。
夫 日 侵 而 产 怨,
此 人 君 之 所 宜 慎 也。
凡 为 主 而 不 得 用 其 法,
不 能 适 其 意,
顾 臣 而 行,
离 法 而 听 贵 臣,
此 所 谓 贵 而 威 之 也。
富 人 用 金 玉 事 主 而 来 焉,
主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所 谓 富 而 禄 之 也。
贱 人 以 服 约 卑 敬 悲 色 告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。
此 所 谓 贱 而 事 之 也。
近 者 以 近 亲 爱 有 求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谓 近 而 亲 之 也。
美 者 以 巧 言 令 色 请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所 谓 美 而 淫 之 也。
治 世 则 不 然,
不 知 亲 疏 远 近 贵 贱 美 恶,
以 度 量 断 之,
其 杀 戮 人 者 不 怨 也,
其 赏 赐 人 者 不 德 也。
以 法 制 行 之,
如 天 地 之 无 私 也,
是 以 官 无 私 论,
士 无 私 议,
民 无 私 说,
皆 虚 其 匈 以 听 於 上。
上 以 公 正 论,
以 法 制 断,
故 任 天 下 而 不 重 也。
今 乱 君 则 不 然,
有 私 视 也,
故 有 不 见 也,
有 私 听 也,
故 有 不 闻 也,
有 私 虑 也,
故 有 不 知 也。
夫 私 者,
壅 蔽 失 位 之 道 也,
上 舍 公 法 而 听 私 说,
故 群 臣 百 姓 皆 设 私 立 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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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 行 第 四 十 一
一 者 本 也。
二 者 器 也。
三 者 充 也。
治 者 四 也。
教 者 五 也。
守 者 六 也。
立 者 七 也。
前 者 八 也。
终 者 九 也。
十 者,
然 後 具 五 官 於 六 府 也。
五 声 於 六 律 也,
六 月 日 至,
是 故 人 有 六 多,
六 多 所 以 街 天 地 也。
天 道 以 九 制,
地 理 以 八 制,
人 道 以 六 制。
以 天 为 父,
以 地 为 母,
以 开 万 物,
以 总 一 统,
通 九 制 六 府 三 充,
而 为 明 天 子。
修 概 水 上,
以 待 天,
反 五 藏,
以 视 不 亲。
治 祀 之 下,
以 观 地 位。
货 鞔 神 庐,
合 於 精 气。
已 合 而 有 常,
有 常 而 有 经。
审 合 其 声,
修 十 二 锺。
以 律 人 情,
人 情 已 得,
万 物 有 极。
然 後 有 德。
故 通 阳 气,
所 以 事 天 也。
经 纬 日 月,
用 之 於 民。
通 阴 气,
所 以 事 地 也。
经 纬 星 历,
以 视 其 离。
通 若 道 然 後 有 行,
然 则 神 筮 不 灵。
神 龟 不 卜,
黄 帝 泽 叁,
治 之 至 也。
昔 者 黄 帝 得 送 尤 而 明 於 天 道,
得 大 常 而 察 於 地 利,
得 奢 龙 而 辩 於 东 方,
得 祝 融 而 辩 於 南 方,
得 大 封 而 辩 於 西 方,
得 后 土 而 辩 於 北 方,
黄 帝 得 六 相 而 天 地 治,
神 明 至。
送 尤 明 天 道,
故 使 为 当 时。
大 常 察 地 利,
故 使 为 者。
奢 龙 辩 东 方,
故 使 为 土 师。
祝 融 辨 南 方,
故 使 为 司 徒,
大 封 辨 於 西 方,
故 使 为 司 马。
后 土 辨 北 方,
故 使 为 李,
是 故 春 者 土 师 也,
夏 者 司 徒 也,
秋 者 司 马 也,
冬 者 李 也。
昔 黄 帝 以 其 缓 急,
作 五 声,
以 政 五
锺。
令 其 五 锺,
一 曰 青 锺,
大 音,
二 曰 赤 锺,
重 心,
三 曰 黄 锺,
洒 光,
四 曰 景 锺,
昧 其 明,
五 曰 黑 锺,
隐 其 常。
五 声 既 调,
然 後 作 立 五 行,
以 正 天 时。
五 官 以 正 人 位,
人 与 天 调,
然 後 天 地 之 美 生。
日 至,
睹 甲 子 木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士 师 内 御,
总 别 列 爵,
论 贤 不 肖 士 吏,
赋 秘 赐 赏 於 四 境 之 内,
发 故 粟 以 田 数。
出 国 衡,
顺 山 林,
禁 民 斩 木,
所 以 爱 草 木 也。
然 则 在 解 而 冻 释,
草 木 区 萌,
赎 虫 卵 菱,
春 辟 勿 时,
苗 足 本。
不 疠 雏 ,
不 夭 鹣 ●,
毋 傅 速。
亡 伤 襁 褓,
时 则 不 凋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丙 子,
火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行 人 内 御。
令 掘 沟 津 旧 涂,
发 臧 任 君 赐 赏,
君 子 修 游 驰 以 发 地 气,
出 皮 币,
命 行 人 修 春 秋 之 礼 於 天 下,
诸 侯 通,
天 下 遇 者 兼 和。
然 则 天 无 疾 风,
草 木 发 奋,
郁 气 息。
民 不 疾 而 荣 华 蕃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戊 子,
土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司 徒 内 御,
不 诛 不 贞,
农 事 为 敬。
大 扬 惠 言,
宽 死 刑,
缓 罪 人。
出 国 司 徒 令,
命 顺 民 之 功 力 以 养 五 谷,
君 子 之 静 居,
而 农 夫 修 其 功 力 极。
然 则 天 为 粤 宛。
草 木 养 长,
五 谷 蕃 实 秀 大。
六 畜 牺 牲 具。
民 足 财,
国 富,
上 下 亲,
诸 侯 和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庚 子,
金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祝 宗 选 禽 兽 之 禁,
五 谷 之 先 熟 者,
而 荐 之 祖 庙 与 五 祀,
鬼 神 飨 其 气 焉,
君 子 食 其 味 焉。
然 则 凉 风 至,
白 露 下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司 马,
衍 组 甲 厉 兵,
合 什 为 伍 以 修 於 四 境 之 内。
谀 然 告 民 有 事,
所 以 待 天 地 之 杀 敛 也。
然 则 昼 炙 阳,
夕 下 露,
地 竞 环,
五 谷 邻 熟。
草 木 茂 实,
岁 农 丰,
年 大 茂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壬
子,
水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使 人 内 御 御 其 气,
足 则 发 而 止,
其 气 不 足,
则 发娯譸盗 贼,
数 竹 箭,
伐 檀 ,
令 民 出 猎 禽 兽,
不 释 巨 少 而 杀 之,
所 以 贵 天 地 之 所 闭 藏 也。
然 则 羽 卵 者 不 段,
毛 胎 者 不 ●,
● 妇 不 销 弃,
草 木 根 本 美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甲 子,
木 行 御,
天 子 不 赋,
不 赐 赏,
而 大 斩 伐 伤。
君 危,
不 杀,
太 子 危,
家 人 夫 人 死,
不 然,
则 长 子 死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丙 子,
火 行 御,
天 子 敬 行 急 政,
旱 札 苗 死 民 厉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戊 子,
土 行 御,
天 子 修 宫 室,
筑 台 榭,
君 危,
外 筑 城 郭,
臣 死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庚 子,
金 行 御,
天 子 攻 山 击 石,
有 兵 作 战 而 败 士 死,
丧 执 政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壬 子,
水 行 御,
天 子 决 塞 动 大 水,
王 后 夫 人 薨;
不 然,
则 羽 卵 者 段,
毛 胎 者 ●,
● 妇 销 弃,
草 木 根 本 不 美,
七 十 二 日 而 毕 也。
势 第 四 十 二
战 而 惧 水,
此 谓 澹 灭 小 事 不 从,
大 事 不 吉。
战 而 惧 险,
此 谓 迷 中,
分 其 师 众,
人 既 迷 芒,
必 其 将 亡 之 道。
动 静 者 比 於 死,
动 作 者 比 於 丑,
动 信 者 比 於 距,
动 者 比 於 避。
夫 静 与 作,
时 以 为 主 人,
时 以 为 客,
贵 得 度。
知 静 之 修,
居 而 自 利。
知 作 之 从,
每 动 有 功。
故 曰 无 为 者 帝,
其 此 之 谓 矣。
逆 节 萌 生,
天 地 未 形。
先 为 之 政,
其 事 乃 不 成,
缪 受 其 刑。
天 因 人,
圣 人 因 天 天 时 不 作,
勿 为 客,
人 事 不 起,
勿 为 始。
慕 和 其 众,
以 修 天 地 之 从。
人 先 生 之,
天 地 刑 之。
圣 人 成 之,
则 与 天 同 极。
正 静 不 争,
动 作 不贰。
素 质 不 留,
与 地 同 极。
未 得 天 极,
则 隐 於 德。
已 得 天 极,
则 致 其 力。
既 成 其 功,
顺 守 其 从,
人 不 能 代。
成 功 之 道,
嬴 缩 为 宝。
毋 亡 天 极,
究 数 而 止。
事 若 未 成,
毋 改 其 形,
毋 失 其 始。
静 民 观 时,
待 令 而 起。
故 曰:
修 阴 阳 之 从,
而 道 天 地 之 常。
嬴 嬴 缩 缩,
因 而 为 当。
死 死 生 生,
因 天 地 之 形,
天 地 之 形,
圣 人 成 之。
小 取 者 小 利,
大 取 者 大 利,
尽行 之 者 有 天 下,
故 贤 者 诚 信 以 仁 之,
慈 惠 以 爱 之,
端 政 象,
不 敢 以 先 人。
中 静 不 留 裕 德 无 求。
形 於 女 色,
其 所 处 者 柔。
安 静 乐 行,
德 而 不 争。
以 待 天 下 之 作 也。
故 贤 者 安 徐 正 静,
柔 节 先 定。
行 於 不 敢,
而 立 於 不 能,
守 弱 节 而 坚
处 之。
故 不 犯 天 时,
不 乱 民 功。
秉 时 养 人。
先 德 後 刑。
顺 於 天,
微 度 人。
善 周 者,
明 不 能 见 也。
善 明 者,
周 不 能 蔽 也。
大 明 胜 大 周,
则 民 无 大 周 也。
大 周 胜 大 明,
则 民 无 大 明 也。
大 周 之 先,
可 以 奋 信。
大 明 之 祖,
可 以 代 天 下,
索 而 不 得,
求 之 招 摇 之 下。
兽 厌 走 而 有 伏 网 罟 一 偃 一 侧,
不 然 不 得,
大 文 三 曾,
而 贵 义 与 德。
大 武 三 曾,
而 偃 武 与 力。
正 第 四 十 三
制 断 五 刑,
各 当 其 名。
罪 人 不 怨,
善 人 不 惊 曰 刑 正 之,
服 之、 胜 之、 饰 之、 必 严 其 令,
而 民 则 之,
曰 政。
如 四 时 之 不 ,
如 星 辰 之 不 变,
如 宵 如 昼,
如 阴 如 阳,
如 日 月 之 明,
曰 法。
爱 之 生 之,
养 之 成 之,
利 民 不 德,
天 下 亲 之,
曰 德。
无 德 无 怨,
无 好 无 恶,
万 物 崇 一,
阴 阳 同 度,
曰 道。
刑 以 之,
政 以 命 之,
法 以 遏 之,
德 以 养 之。
道 以 明 之 刑 以 之,
毋 失 民 命。
令 之 以 终 其 欲,
明 之 毋 径。
遏 之 以 绝 其 志 意,
毋 使 民 幸。
养 之 以 化 其 恶,
必 自 身 始,
明 之 以 察 其 生,
必 修 其 理。
致 刑 其 民,
庸 心 以 蔽,
致 政 其 民,
服 信 以 听。
致 德 其 民,
和 平 以 静。
致 道 其 民,
付 而 不 争。
罪 人 当 名 曰 刑,
出 令 时 当 曰 政,
当 故 不 改 曰 法 爱 民 无 私 曰 德。
会 民 所 聚 曰 道 立 常 行 政,
能 服 信 ?
中 和 慎 敬,
能 日 新 ?
正 衡 一 静,
能 守 慎 ?
废 私 立 公,
能 举 人 ?
临 政 官 民。
能 後 其 身 ?
能 服 信 政,
此 谓 正 纪。
能 服 日 新,
此 谓 行 理。
守 慎 正 名,
伪 轴 自 止。
举 人 无 私,
臣 德 咸 道。
能 後 其 身,
上 佐 天 子。
九 变 第 四 十 四
凡 民 之 所 以 守 战 至 死 而 不 德 其 上 者。
有 数 以 至 焉 曰:
大 者,
亲 戚 坟 墓 之 所 在 也;
田 宅 富 厚 足 居 也。
不 然,
则 州 县 乡 党 与 宗 族 足 怀 乐 也。
不 然,
则 上 之 教 训 习 俗 慈 爱 之 於 民 也 厚,
无 所 往 而 得 之。
不 然,
则 山 林 泽 谷 之 利 足 生 也。
不 然,
则 地 形 险 阻,
易 守 而 难 攻 也。
不 然,
则 罚 严 而 可 畏 也。
不 然,
则 赏 明 而 足 劝 也。
不 然,
则 有 深 怨 於 敌 人 也。
不 然,
则 有 厚 功 於 上 也,
此 民 之 所 以 守 战 至 死 而 不 德 其 上 者 也。
今 恃 不 信 之 人,
而 求 以 智 用。
不 守 之 民,
而 欲 以 固,
将 不 战 之 卒,
而 幸 以 胜,
此 兵 之 三 骐 也。
任 法 第 四 十 五
圣 君 任 法 而 不 任 智,
任 数 而 不 任 说,
任 公 而 不 任 私,
任 大 道 而 不 任 小 物,
然 後 身 佚 而 天 下 治,
失 君 则 不 然,
舍 法 而 任 智,
故 民 舍 事 而 好 誉。
舍 数 而 任 说,
故 民 舍 实 而 好 言。
舍 公 而 好 私,
故 民 离 法 而 妄 行。
舍 大 道 而 任 小 物,
故 上 劳 烦,
百 姓 迷 惑,
而 国 家 不 治。
圣 君 则 不 然,
守 道 要,
处 佚 乐,
驰 骋 弋 猎,
钟 鼓 竽 瑟,
宫 中 之 乐,
无 禁 圉 也,
不 思 不 虑,
不 不 图,
利 身 体,
便 形 躯,
养 寿 命,
垂 拱 而 天 下 治。
是 故 人 主 有 能 用 其 道 者 不 事 心,
不 劳 意,
不 动 力,
而 土 地 自 辟,
仓 自 实,
蓄 积 自 多,
甲 兵 自 强,
群 臣 无 轴 伪,
百 官 无 奸 邪,
奇 术 技 艺 之 人,
莫 敢 高 言 孟 行,
以 过 其 情,
以 遇 其 主 矣。
昔 者 尧 之 治 天 下 也,
犹 之 在 也。
唯 陶 之 所 以 为。
犹 金 之 在 ,
恣 冶 之 所 以 铸。
其 民 引 之 而 来,
推 之 而 往,
使 之 而 成,
禁 之 而 止,
故 尧 之 治 也,
善 明 法 禁 之 令 而 已 矣。
黄 帝 之 治 天 下 也,
其 民 不 引 而 来,
不 推 而 往,
不 使 而 成,
不 禁 而 止。
故 黄 帝 之 治 也,
置 法 而 不 变,
使 民 安 其 法 者 也,
所 谓 仁 义 礼 乐 者 皆 出 於 法,
此 先 圣 之 所 以 一 民 者 也。
周 书 曰:
国 法 不 一,
则 有 国 者 不 祥。
民 不 道 法 则 不 祥 国 更 立 法 以 典 民 则 祥,
群 臣 不 用 礼 义 教 训 则 不 祥。
百 官 服 事 者 离 法 而 治 则 不 祥。
故 曰:
法 者,
不 可 恒 也。
存 亡 治 乱 之 所 从 出,
圣 君 所 以
为 天 下 大 仪 也。
君 臣 上 下 贵 贱 皆 发 焉,
故 曰:
法 古 之 法 也。
世 无 请 谒 任 举 之 人,
无 间 识 博 学 辩 说 之 士,
无 伟 服,
无 奇 行,
皆 囊 於 法 以 事 其 主。
故 明 王 之 所 恒 者 二:
一 曰 明 法 而 固 守 之。
二 曰 禁 民 私 而 收 使 之,
此 二 者,
主 之 所 恒 也。
夫 法 者,
上 之 所 以 一 民 使 下 也。
私 者,
下 之 所 以 侵 法 乱 主 也;
故 圣 君 置 仪 设 法 而 固 守 之,
然 故 谌 杵 习 士,
闻 识 博 学 之 人 不 可 乱 也。
众 强 富 贵 私 勇 者 不 能 侵 也,
信 近 亲 爱 者 不 能 离 也,
珍 怪 奇 物 不 能 惑 也,
万 物 百 事 非 在 法 之 中 者 不 能 动 也;
故 法 者 天 下 之 至 道 也,
圣 君 之 实 用 也。
今 天 下 则 不 然,
皆 有 善 法 而 不 能 守 也,
然 故 谌 杵 习 士,
闻 识 博 学 之 士,
能 以 其 智 乱 法 惑 上,
众 强 富 贵 私 勇 者,
能 以 其 威 犯 法 侵 陵;
邻 国 诸 侯 能 以 其 权 置 子 立 相;
大 臣 能 以 其 私 附 百 姓,
公 财 以 禄 私 士,
凡 如 是 而 求 法 之 行,
国 之 治,
不 可 得 也。
圣 君 则 不 然,
卿 相 不 得 其 私,
群 臣 不 得 辟 其 所 亲 爱。
圣 君 亦 明 其 法 而 固 守 之,
群 臣 修 通 辐 凑 以 事 其 主,
百 姓 辑 睦 听 令 道 法 以 从 其 事 故 曰:
有 生 法,
有 守 法,
有 法 於 法。
夫 生 法 者 君 也,
守 法 者 臣 也,
法 於 法 者 民 也,
君 臣 上 下 贵 贱 皆 从 法,
此 谓 为 大 治;
故 主 有 三 术。
夫 爱 人 不 私 赏 也,
恶 人 不 私 罚 也,
置 仪 设 法 以 度 量 断 者,
上 主 也。
爱 人 而 私 赏 之,
恶 人 而 私 罚 之。
倍 大 臣,
离 左 右,
专 以 其 心 断 者,
中 主 也。
臣 有 所 爱 而 为 私 赏 之,
有 所 恶 而 为 私 罚 之,
倍 其 公 法,
损 其 正 心,
专 听 其 大 臣 者,
危 主 也。
故 为 人 主 者,
不 重 爱 人,
不 重 恶 人,
重 爱 曰 失 德,
重 恶 曰 失 威,
威 德 皆 失,
则 主 危 也。
故 明 王 之 所 操 者 六:
生 之 杀 之,
富 之 贫 之,
贵 之 贱
之;
此 六 柄 者,
主 之 所 操 也。
主 之 所 处 者 四:
一 曰 文、 二 曰 武、 三 曰 威、 四 曰 德,
此 四 位 者,
主 之 所 处 也。
藉 人 以 其 所 操,
命 曰 夺 柄。
藉 人 以 其 所 处,
命 曰 失 位;
夺 柄 失 位,
而 求 令 之 行,
不 可 得 也。
法 不 平,
令 不 全,
是 亦 夺 柄 失 位 之 道 也;
故 有 为 枉 法,
有 为 毁 令,
此 圣 君 之 所 以 自 禁 也。
故 贵 不 能 威,
富 不 能 禄,
贱 不 能 事,
近 不 能 亲,
美 不 能 淫 也。
植 固 而 不 动,
奇 邪 乃 恐。
奇 革 而 邪 化,
令 往 而 民 移。
故 圣 君 失 度 量,
置 仪 法,
如 天 地 之 坚,
如 列 星 之 固,
如 日 月 之 明,
如 四 时 之 信,
然 故 令 往 而 民 从 之,
而 失 君 则 不 然,
法 立 而 还 废 之,
令 出 而 後 反 之,
枉 法 而 从 私,
毁 令 而 不 全,
是 贵 能 威 之,
富 能 禄 之,
贱 能 事 之,
近 能 亲 之,
美 能 淫 之 也,
此 五 者,
不 禁 於 身,
是 以 群 臣 百 姓,
人 挟 其 私,
而 幸 其 主,
彼 幸 而 得 之,
则 主 日 侵。
彼 幸 而 不 得,
则 怨 日 产。
夫 日 侵 而 产 怨,
此 人 君 之 所 宜 慎 也。
凡 为 主 而 不 得 用 其 法,
不 能 适 其 意,
顾 臣 而 行,
离 法 而 听 贵 臣,
此 所 谓 贵 而 威 之 也。
富 人 用 金 玉 事 主 而 来 焉,
主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所 谓 富 而 禄 之 也。
贱 人 以 服 约 卑 敬 悲 色 告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。
此 所 谓 贱 而 事 之 也。
近 者 以 近 亲 爱 有 求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谓 近 而 亲 之 也。
美 者 以 巧 言 令 色 请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所 谓 美 而 淫 之 也。
治 世 则 不 然,
不 知 亲 疏 远 近 贵 贱 美 恶,
以 度 量 断 之,
其 杀 戮 人 者 不 怨 也,
其 赏 赐 人 者 不 德 也。
以 法 制 行 之,
如 天 地 之 无 私 也,
是 以 官 无 私 论,
士 无 私 议,
民 无 私 说,
皆 虚 其 匈 以 听 於 上。
上 以 公 正 论,
以 法 制 断,
故 任 天 下 而 不 重 也。
今 乱 君 则 不 然,
有 私 视 也,
故 有 不 见 也,
有 私 听 也,
故 有 不 闻 也,
有 私 虑 也,
故 有 不 知 也。
夫 私 者,
壅 蔽 失 位 之 道 也,
上 舍 公 法 而 听 私 说,
故 群 臣 百 姓 皆 设 私 立 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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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 行 第 四 十 一
一 者 本 也。
二 者 器 也。
三 者 充 也。
治 者 四 也。
教 者 五 也。
守 者 六 也。
立 者 七 也。
前 者 八 也。
终 者 九 也。
十 者,
然 後 具 五 官 於 六 府 也。
五 声 於 六 律 也,
六 月 日 至,
是 故 人 有 六 多,
六 多 所 以 街 天 地 也。
天 道 以 九 制,
地 理 以 八 制,
人 道 以 六 制。
以 天 为 父,
以 地 为 母,
以 开 万 物,
以 总 一 统,
通 九 制 六 府 三 充,
而 为 明 天 子。
修 概 水 上,
以 待 天,
反 五 藏,
以 视 不 亲。
治 祀 之 下,
以 观 地 位。
货 鞔 神 庐,
合 於 精 气。
已 合 而 有 常,
有 常 而 有 经。
审 合 其 声,
修 十 二 锺。
以 律 人 情,
人 情 已 得,
万 物 有 极。
然 後 有 德。
故 通 阳 气,
所 以 事 天 也。
经 纬 日 月,
用 之 於 民。
通 阴 气,
所 以 事 地 也。
经 纬 星 历,
以 视 其 离。
通 若 道 然 後 有 行,
然 则 神 筮 不 灵。
神 龟 不 卜,
黄 帝 泽 叁,
治 之 至 也。
昔 者 黄 帝 得 送 尤 而 明 於 天 道,
得 大 常 而 察 於 地 利,
得 奢 龙 而 辩 於 东 方,
得 祝 融 而 辩 於 南 方,
得 大 封 而 辩 於 西 方,
得 后 土 而 辩 於 北 方,
黄 帝 得 六 相 而 天 地 治,
神 明 至。
送 尤 明 天 道,
故 使 为 当 时。
大 常 察 地 利,
故 使 为 者。
奢 龙 辩 东 方,
故 使 为 土 师。
祝 融 辨 南 方,
故 使 为 司 徒,
大 封 辨 於 西 方,
故 使 为 司 马。
后 土 辨 北 方,
故 使 为 李,
是 故 春 者 土 师 也,
夏 者 司 徒 也,
秋 者 司 马 也,
冬 者 李 也。
昔 黄 帝 以 其 缓 急,
作 五 声,
以 政 五
锺。
令 其 五 锺,
一 曰 青 锺,
大 音,
二 曰 赤 锺,
重 心,
三 曰 黄 锺,
洒 光,
四 曰 景 锺,
昧 其 明,
五 曰 黑 锺,
隐 其 常。
五 声 既 调,
然 後 作 立 五 行,
以 正 天 时。
五 官 以 正 人 位,
人 与 天 调,
然 後 天 地 之 美 生。
日 至,
睹 甲 子 木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士 师 内 御,
总 别 列 爵,
论 贤 不 肖 士 吏,
赋 秘 赐 赏 於 四 境 之 内,
发 故 粟 以 田 数。
出 国 衡,
顺 山 林,
禁 民 斩 木,
所 以 爱 草 木 也。
然 则 在 解 而 冻 释,
草 木 区 萌,
赎 虫 卵 菱,
春 辟 勿 时,
苗 足 本。
不 疠 雏 ,
不 夭 鹣 ●,
毋 傅 速。
亡 伤 襁 褓,
时 则 不 凋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丙 子,
火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行 人 内 御。
令 掘 沟 津 旧 涂,
发 臧 任 君 赐 赏,
君 子 修 游 驰 以 发 地 气,
出 皮 币,
命 行 人 修 春 秋 之 礼 於 天 下,
诸 侯 通,
天 下 遇 者 兼 和。
然 则 天 无 疾 风,
草 木 发 奋,
郁 气 息。
民 不 疾 而 荣 华 蕃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戊 子,
土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司 徒 内 御,
不 诛 不 贞,
农 事 为 敬。
大 扬 惠 言,
宽 死 刑,
缓 罪 人。
出 国 司 徒 令,
命 顺 民 之 功 力 以 养 五 谷,
君 子 之 静 居,
而 农 夫 修 其 功 力 极。
然 则 天 为 粤 宛。
草 木 养 长,
五 谷 蕃 实 秀 大。
六 畜 牺 牲 具。
民 足 财,
国 富,
上 下 亲,
诸 侯 和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庚 子,
金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祝 宗 选 禽 兽 之 禁,
五 谷 之 先 熟 者,
而 荐 之 祖 庙 与 五 祀,
鬼 神 飨 其 气 焉,
君 子 食 其 味 焉。
然 则 凉 风 至,
白 露 下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司 马,
衍 组 甲 厉 兵,
合 什 为 伍 以 修 於 四 境 之 内。
谀 然 告 民 有 事,
所 以 待 天 地 之 杀 敛 也。
然 则 昼 炙 阳,
夕 下 露,
地 竞 环,
五 谷 邻 熟。
草 木 茂 实,
岁 农 丰,
年 大 茂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壬
子,
水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使 人 内 御 御 其 气,
足 则 发 而 止,
其 气 不 足,
则 发娯譸盗 贼,
数 竹 箭,
伐 檀 ,
令 民 出 猎 禽 兽,
不 释 巨 少 而 杀 之,
所 以 贵 天 地 之 所 闭 藏 也。
然 则 羽 卵 者 不 段,
毛 胎 者 不 ●,
● 妇 不 销 弃,
草 木 根 本 美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甲 子,
木 行 御,
天 子 不 赋,
不 赐 赏,
而 大 斩 伐 伤。
君 危,
不 杀,
太 子 危,
家 人 夫 人 死,
不 然,
则 长 子 死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丙 子,
火 行 御,
天 子 敬 行 急 政,
旱 札 苗 死 民 厉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戊 子,
土 行 御,
天 子 修 宫 室,
筑 台 榭,
君 危,
外 筑 城 郭,
臣 死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庚 子,
金 行 御,
天 子 攻 山 击 石,
有 兵 作 战 而 败 士 死,
丧 执 政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壬 子,
水 行 御,
天 子 决 塞 动 大 水,
王 后 夫 人 薨;
不 然,
则 羽 卵 者 段,
毛 胎 者 ●,
● 妇 销 弃,
草 木 根 本 不 美,
七 十 二 日 而 毕 也。
势 第 四 十 二
战 而 惧 水,
此 谓 澹 灭 小 事 不 从,
大 事 不 吉。
战 而 惧 险,
此 谓 迷 中,
分 其 师 众,
人 既 迷 芒,
必 其 将 亡 之 道。
动 静 者 比 於 死,
动 作 者 比 於 丑,
动 信 者 比 於 距,
动 者 比 於 避。
夫 静 与 作,
时 以 为 主 人,
时 以 为 客,
贵 得 度。
知 静 之 修,
居 而 自 利。
知 作 之 从,
每 动 有 功。
故 曰 无 为 者 帝,
其 此 之 谓 矣。
逆 节 萌 生,
天 地 未 形。
先 为 之 政,
其 事 乃 不 成,
缪 受 其 刑。
天 因 人,
圣 人 因 天 天 时 不 作,
勿 为 客,
人 事 不 起,
勿 为 始。
慕 和 其 众,
以 修 天 地 之 从。
人 先 生 之,
天 地 刑 之。
圣 人 成 之,
则 与 天 同 极。
正 静 不 争,
动 作 不贰。
素 质 不 留,
与 地 同 极。
未 得 天 极,
则 隐 於 德。
已 得 天 极,
则 致 其 力。
既 成 其 功,
顺 守 其 从,
人 不 能 代。
成 功 之 道,
嬴 缩 为 宝。
毋 亡 天 极,
究 数 而 止。
事 若 未 成,
毋 改 其 形,
毋 失 其 始。
静 民 观 时,
待 令 而 起。
故 曰:
修 阴 阳 之 从,
而 道 天 地 之 常。
嬴 嬴 缩 缩,
因 而 为 当。
死 死 生 生,
因 天 地 之 形,
天 地 之 形,
圣 人 成 之。
小 取 者 小 利,
大 取 者 大 利,
尽行 之 者 有 天 下,
故 贤 者 诚 信 以 仁 之,
慈 惠 以 爱 之,
端 政 象,
不 敢 以 先 人。
中 静 不 留 裕 德 无 求。
形 於 女 色,
其 所 处 者 柔。
安 静 乐 行,
德 而 不 争。
以 待 天 下 之 作 也。
故 贤 者 安 徐 正 静,
柔 节 先 定。
行 於 不 敢,
而 立 於 不 能,
守 弱 节 而 坚
处 之。
故 不 犯 天 时,
不 乱 民 功。
秉 时 养 人。
先 德 後 刑。
顺 於 天,
微 度 人。
善 周 者,
明 不 能 见 也。
善 明 者,
周 不 能 蔽 也。
大 明 胜 大 周,
则 民 无 大 周 也。
大 周 胜 大 明,
则 民 无 大 明 也。
大 周 之 先,
可 以 奋 信。
大 明 之 祖,
可 以 代 天 下,
索 而 不 得,
求 之 招 摇 之 下。
兽 厌 走 而 有 伏 网 罟 一 偃 一 侧,
不 然 不 得,
大 文 三 曾,
而 贵 义 与 德。
大 武 三 曾,
而 偃 武 与 力。
正 第 四 十 三
制 断 五 刑,
各 当 其 名。
罪 人 不 怨,
善 人 不 惊 曰 刑 正 之,
服 之、 胜 之、 饰 之、 必 严 其 令,
而 民 则 之,
曰 政。
如 四 时 之 不 ,
如 星 辰 之 不 变,
如 宵 如 昼,
如 阴 如 阳,
如 日 月 之 明,
曰 法。
爱 之 生 之,
养 之 成 之,
利 民 不 德,
天 下 亲 之,
曰 德。
无 德 无 怨,
无 好 无 恶,
万 物 崇 一,
阴 阳 同 度,
曰 道。
刑 以 之,
政 以 命 之,
法 以 遏 之,
德 以 养 之。
道 以 明 之 刑 以 之,
毋 失 民 命。
令 之 以 终 其 欲,
明 之 毋 径。
遏 之 以 绝 其 志 意,
毋 使 民 幸。
养 之 以 化 其 恶,
必 自 身 始,
明 之 以 察 其 生,
必 修 其 理。
致 刑 其 民,
庸 心 以 蔽,
致 政 其 民,
服 信 以 听。
致 德 其 民,
和 平 以 静。
致 道 其 民,
付 而 不 争。
罪 人 当 名 曰 刑,
出 令 时 当 曰 政,
当 故 不 改 曰 法 爱 民 无 私 曰 德。
会 民 所 聚 曰 道 立 常 行 政,
能 服 信 ?
中 和 慎 敬,
能 日 新 ?
正 衡 一 静,
能 守 慎 ?
废 私 立 公,
能 举 人 ?
临 政 官 民。
能 後 其 身 ?
能 服 信 政,
此 谓 正 纪。
能 服 日 新,
此 谓 行 理。
守 慎 正 名,
伪 轴 自 止。
举 人 无 私,
臣 德 咸 道。
能 後 其 身,
上 佐 天 子。
九 变 第 四 十 四
凡 民 之 所 以 守 战 至 死 而 不 德 其 上 者。
有 数 以 至 焉 曰:
大 者,
亲 戚 坟 墓 之 所 在 也;
田 宅 富 厚 足 居 也。
不 然,
则 州 县 乡 党 与 宗 族 足 怀 乐 也。
不 然,
则 上 之 教 训 习 俗 慈 爱 之 於 民 也 厚,
无 所 往 而 得 之。
不 然,
则 山 林 泽 谷 之 利 足 生 也。
不 然,
则 地 形 险 阻,
易 守 而 难 攻 也。
不 然,
则 罚 严 而 可 畏 也。
不 然,
则 赏 明 而 足 劝 也。
不 然,
则 有 深 怨 於 敌 人 也。
不 然,
则 有 厚 功 於 上 也,
此 民 之 所 以 守 战 至 死 而 不 德 其 上 者 也。
今 恃 不 信 之 人,
而 求 以 智 用。
不 守 之 民,
而 欲 以 固,
将 不 战 之 卒,
而 幸 以 胜,
此 兵 之 三 骐 也。
任 法 第 四 十 五
圣 君 任 法 而 不 任 智,
任 数 而 不 任 说,
任 公 而 不 任 私,
任 大 道 而 不 任 小 物,
然 後 身 佚 而 天 下 治,
失 君 则 不 然,
舍 法 而 任 智,
故 民 舍 事 而 好 誉。
舍 数 而 任 说,
故 民 舍 实 而 好 言。
舍 公 而 好 私,
故 民 离 法 而 妄 行。
舍 大 道 而 任 小 物,
故 上 劳 烦,
百 姓 迷 惑,
而 国 家 不 治。
圣 君 则 不 然,
守 道 要,
处 佚 乐,
驰 骋 弋 猎,
钟 鼓 竽 瑟,
宫 中 之 乐,
无 禁 圉 也,
不 思 不 虑,
不 不 图,
利 身 体,
便 形 躯,
养 寿 命,
垂 拱 而 天 下 治。
是 故 人 主 有 能 用 其 道 者 不 事 心,
不 劳 意,
不 动 力,
而 土 地 自 辟,
仓 自 实,
蓄 积 自 多,
甲 兵 自 强,
群 臣 无 轴 伪,
百 官 无 奸 邪,
奇 术 技 艺 之 人,
莫 敢 高 言 孟 行,
以 过 其 情,
以 遇 其 主 矣。
昔 者 尧 之 治 天 下 也,
犹 之 在 也。
唯 陶 之 所 以 为。
犹 金 之 在 ,
恣 冶 之 所 以 铸。
其 民 引 之 而 来,
推 之 而 往,
使 之 而 成,
禁 之 而 止,
故 尧 之 治 也,
善 明 法 禁 之 令 而 已 矣。
黄 帝 之 治 天 下 也,
其 民 不 引 而 来,
不 推 而 往,
不 使 而 成,
不 禁 而 止。
故 黄 帝 之 治 也,
置 法 而 不 变,
使 民 安 其 法 者 也,
所 谓 仁 义 礼 乐 者 皆 出 於 法,
此 先 圣 之 所 以 一 民 者 也。
周 书 曰:
国 法 不 一,
则 有 国 者 不 祥。
民 不 道 法 则 不 祥 国 更 立 法 以 典 民 则 祥,
群 臣 不 用 礼 义 教 训 则 不 祥。
百 官 服 事 者 离 法 而 治 则 不 祥。
故 曰:
法 者,
不 可 恒 也。
存 亡 治 乱 之 所 从 出,
圣 君 所 以
为 天 下 大 仪 也。
君 臣 上 下 贵 贱 皆 发 焉,
故 曰:
法 古 之 法 也。
世 无 请 谒 任 举 之 人,
无 间 识 博 学 辩 说 之 士,
无 伟 服,
无 奇 行,
皆 囊 於 法 以 事 其 主。
故 明 王 之 所 恒 者 二:
一 曰 明 法 而 固 守 之。
二 曰 禁 民 私 而 收 使 之,
此 二 者,
主 之 所 恒 也。
夫 法 者,
上 之 所 以 一 民 使 下 也。
私 者,
下 之 所 以 侵 法 乱 主 也;
故 圣 君 置 仪 设 法 而 固 守 之,
然 故 谌 杵 习 士,
闻 识 博 学 之 人 不 可 乱 也。
众 强 富 贵 私 勇 者 不 能 侵 也,
信 近 亲 爱 者 不 能 离 也,
珍 怪 奇 物 不 能 惑 也,
万 物 百 事 非 在 法 之 中 者 不 能 动 也;
故 法 者 天 下 之 至 道 也,
圣 君 之 实 用 也。
今 天 下 则 不 然,
皆 有 善 法 而 不 能 守 也,
然 故 谌 杵 习 士,
闻 识 博 学 之 士,
能 以 其 智 乱 法 惑 上,
众 强 富 贵 私 勇 者,
能 以 其 威 犯 法 侵 陵;
邻 国 诸 侯 能 以 其 权 置 子 立 相;
大 臣 能 以 其 私 附 百 姓,
公 财 以 禄 私 士,
凡 如 是 而 求 法 之 行,
国 之 治,
不 可 得 也。
圣 君 则 不 然,
卿 相 不 得 其 私,
群 臣 不 得 辟 其 所 亲 爱。
圣 君 亦 明 其 法 而 固 守 之,
群 臣 修 通 辐 凑 以 事 其 主,
百 姓 辑 睦 听 令 道 法 以 从 其 事 故 曰:
有 生 法,
有 守 法,
有 法 於 法。
夫 生 法 者 君 也,
守 法 者 臣 也,
法 於 法 者 民 也,
君 臣 上 下 贵 贱 皆 从 法,
此 谓 为 大 治;
故 主 有 三 术。
夫 爱 人 不 私 赏 也,
恶 人 不 私 罚 也,
置 仪 设 法 以 度 量 断 者,
上 主 也。
爱 人 而 私 赏 之,
恶 人 而 私 罚 之。
倍 大 臣,
离 左 右,
专 以 其 心 断 者,
中 主 也。
臣 有 所 爱 而 为 私 赏 之,
有 所 恶 而 为 私 罚 之,
倍 其 公 法,
损 其 正 心,
专 听 其 大 臣 者,
危 主 也。
故 为 人 主 者,
不 重 爱 人,
不 重 恶 人,
重 爱 曰 失 德,
重 恶 曰 失 威,
威 德 皆 失,
则 主 危 也。
故 明 王 之 所 操 者 六:
生 之 杀 之,
富 之 贫 之,
贵 之 贱
之;
此 六 柄 者,
主 之 所 操 也。
主 之 所 处 者 四:
一 曰 文、 二 曰 武、 三 曰 威、 四 曰 德,
此 四 位 者,
主 之 所 处 也。
藉 人 以 其 所 操,
命 曰 夺 柄。
藉 人 以 其 所 处,
命 曰 失 位;
夺 柄 失 位,
而 求 令 之 行,
不 可 得 也。
法 不 平,
令 不 全,
是 亦 夺 柄 失 位 之 道 也;
故 有 为 枉 法,
有 为 毁 令,
此 圣 君 之 所 以 自 禁 也。
故 贵 不 能 威,
富 不 能 禄,
贱 不 能 事,
近 不 能 亲,
美 不 能 淫 也。
植 固 而 不 动,
奇 邪 乃 恐。
奇 革 而 邪 化,
令 往 而 民 移。
故 圣 君 失 度 量,
置 仪 法,
如 天 地 之 坚,
如 列 星 之 固,
如 日 月 之 明,
如 四 时 之 信,
然 故 令 往 而 民 从 之,
而 失 君 则 不 然,
法 立 而 还 废 之,
令 出 而 後 反 之,
枉 法 而 从 私,
毁 令 而 不 全,
是 贵 能 威 之,
富 能 禄 之,
贱 能 事 之,
近 能 亲 之,
美 能 淫 之 也,
此 五 者,
不 禁 於 身,
是 以 群 臣 百 姓,
人 挟 其 私,
而 幸 其 主,
彼 幸 而 得 之,
则 主 日 侵。
彼 幸 而 不 得,
则 怨 日 产。
夫 日 侵 而 产 怨,
此 人 君 之 所 宜 慎 也。
凡 为 主 而 不 得 用 其 法,
不 能 适 其 意,
顾 臣 而 行,
离 法 而 听 贵 臣,
此 所 谓 贵 而 威 之 也。
富 人 用 金 玉 事 主 而 来 焉,
主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所 谓 富 而 禄 之 也。
贱 人 以 服 约 卑 敬 悲 色 告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。
此 所 谓 贱 而 事 之 也。
近 者 以 近 亲 爱 有 求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谓 近 而 亲 之 也。
美 者 以 巧 言 令 色 请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所 谓 美 而 淫 之 也。
治 世 则 不 然,
不 知 亲 疏 远 近 贵 贱 美 恶,
以 度 量 断 之,
其 杀 戮 人 者 不 怨 也,
其 赏 赐 人 者 不 德 也。
以 法 制 行 之,
如 天 地 之 无 私 也,
是 以 官 无 私 论,
士 无 私 议,
民 无 私 说,
皆 虚 其 匈 以 听 於 上。
上 以 公 正 论,
以 法 制 断,
故 任 天 下 而 不 重 也。
今 乱 君 则 不 然,
有 私 视 也,
故 有 不 见 也,
有 私 听 也,
故 有 不 闻 也,
有 私 虑 也,
故 有 不 知 也。
夫 私 者,
壅 蔽 失 位 之 道 也,
上 舍 公 法 而 听 私 说,
故 群 臣 百 姓 皆 设 私 立 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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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 行 第 四 十 一
一 者 本 也。
二 者 器 也。
三 者 充 也。
治 者 四 也。
教 者 五 也。
守 者 六 也。
立 者 七 也。
前 者 八 也。
终 者 九 也。
十 者,
然 後 具 五 官 於 六 府 也。
五 声 於 六 律 也,
六 月 日 至,
是 故 人 有 六 多,
六 多 所 以 街 天 地 也。
天 道 以 九 制,
地 理 以 八 制,
人 道 以 六 制。
以 天 为 父,
以 地 为 母,
以 开 万 物,
以 总 一 统,
通 九 制 六 府 三 充,
而 为 明 天 子。
修 概 水 上,
以 待 天,
反 五 藏,
以 视 不 亲。
治 祀 之 下,
以 观 地 位。
货 鞔 神 庐,
合 於 精 气。
已 合 而 有 常,
有 常 而 有 经。
审 合 其 声,
修 十 二 锺。
以 律 人 情,
人 情 已 得,
万 物 有 极。
然 後 有 德。
故 通 阳 气,
所 以 事 天 也。
经 纬 日 月,
用 之 於 民。
通 阴 气,
所 以 事 地 也。
经 纬 星 历,
以 视 其 离。
通 若 道 然 後 有 行,
然 则 神 筮 不 灵。
神 龟 不 卜,
黄 帝 泽 叁,
治 之 至 也。
昔 者 黄 帝 得 送 尤 而 明 於 天 道,
得 大 常 而 察 於 地 利,
得 奢 龙 而 辩 於 东 方,
得 祝 融 而 辩 於 南 方,
得 大 封 而 辩 於 西 方,
得 后 土 而 辩 於 北 方,
黄 帝 得 六 相 而 天 地 治,
神 明 至。
送 尤 明 天 道,
故 使 为 当 时。
大 常 察 地 利,
故 使 为 者。
奢 龙 辩 东 方,
故 使 为 土 师。
祝 融 辨 南 方,
故 使 为 司 徒,
大 封 辨 於 西 方,
故 使 为 司 马。
后 土 辨 北 方,
故 使 为 李,
是 故 春 者 土 师 也,
夏 者 司 徒 也,
秋 者 司 马 也,
冬 者 李 也。
昔 黄 帝 以 其 缓 急,
作 五 声,
以 政 五
锺。
令 其 五 锺,
一 曰 青 锺,
大 音,
二 曰 赤 锺,
重 心,
三 曰 黄 锺,
洒 光,
四 曰 景 锺,
昧 其 明,
五 曰 黑 锺,
隐 其 常。
五 声 既 调,
然 後 作 立 五 行,
以 正 天 时。
五 官 以 正 人 位,
人 与 天 调,
然 後 天 地 之 美 生。
日 至,
睹 甲 子 木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士 师 内 御,
总 别 列 爵,
论 贤 不 肖 士 吏,
赋 秘 赐 赏 於 四 境 之 内,
发 故 粟 以 田 数。
出 国 衡,
顺 山 林,
禁 民 斩 木,
所 以 爱 草 木 也。
然 则 在 解 而 冻 释,
草 木 区 萌,
赎 虫 卵 菱,
春 辟 勿 时,
苗 足 本。
不 疠 雏 ,
不 夭 鹣 ●,
毋 傅 速。
亡 伤 襁 褓,
时 则 不 凋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丙 子,
火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行 人 内 御。
令 掘 沟 津 旧 涂,
发 臧 任 君 赐 赏,
君 子 修 游 驰 以 发 地 气,
出 皮 币,
命 行 人 修 春 秋 之 礼 於 天 下,
诸 侯 通,
天 下 遇 者 兼 和。
然 则 天 无 疾 风,
草 木 发 奋,
郁 气 息。
民 不 疾 而 荣 华 蕃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戊 子,
土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司 徒 内 御,
不 诛 不 贞,
农 事 为 敬。
大 扬 惠 言,
宽 死 刑,
缓 罪 人。
出 国 司 徒 令,
命 顺 民 之 功 力 以 养 五 谷,
君 子 之 静 居,
而 农 夫 修 其 功 力 极。
然 则 天 为 粤 宛。
草 木 养 长,
五 谷 蕃 实 秀 大。
六 畜 牺 牲 具。
民 足 财,
国 富,
上 下 亲,
诸 侯 和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庚 子,
金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祝 宗 选 禽 兽 之 禁,
五 谷 之 先 熟 者,
而 荐 之 祖 庙 与 五 祀,
鬼 神 飨 其 气 焉,
君 子 食 其 味 焉。
然 则 凉 风 至,
白 露 下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司 马,
衍 组 甲 厉 兵,
合 什 为 伍 以 修 於 四 境 之 内。
谀 然 告 民 有 事,
所 以 待 天 地 之 杀 敛 也。
然 则 昼 炙 阳,
夕 下 露,
地 竞 环,
五 谷 邻 熟。
草 木 茂 实,
岁 农 丰,
年 大 茂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壬
子,
水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使 人 内 御 御 其 气,
足 则 发 而 止,
其 气 不 足,
则 发娯譸盗 贼,
数 竹 箭,
伐 檀 ,
令 民 出 猎 禽 兽,
不 释 巨 少 而 杀 之,
所 以 贵 天 地 之 所 闭 藏 也。
然 则 羽 卵 者 不 段,
毛 胎 者 不 ●,
● 妇 不 销 弃,
草 木 根 本 美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甲 子,
木 行 御,
天 子 不 赋,
不 赐 赏,
而 大 斩 伐 伤。
君 危,
不 杀,
太 子 危,
家 人 夫 人 死,
不 然,
则 长 子 死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丙 子,
火 行 御,
天 子 敬 行 急 政,
旱 札 苗 死 民 厉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戊 子,
土 行 御,
天 子 修 宫 室,
筑 台 榭,
君 危,
外 筑 城 郭,
臣 死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庚 子,
金 行 御,
天 子 攻 山 击 石,
有 兵 作 战 而 败 士 死,
丧 执 政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壬 子,
水 行 御,
天 子 决 塞 动 大 水,
王 后 夫 人 薨;
不 然,
则 羽 卵 者 段,
毛 胎 者 ●,
● 妇 销 弃,
草 木 根 本 不 美,
七 十 二 日 而 毕 也。
势 第 四 十 二
战 而 惧 水,
此 谓 澹 灭 小 事 不 从,
大 事 不 吉。
战 而 惧 险,
此 谓 迷 中,
分 其 师 众,
人 既 迷 芒,
必 其 将 亡 之 道。
动 静 者 比 於 死,
动 作 者 比 於 丑,
动 信 者 比 於 距,
动 者 比 於 避。
夫 静 与 作,
时 以 为 主 人,
时 以 为 客,
贵 得 度。
知 静 之 修,
居 而 自 利。
知 作 之 从,
每 动 有 功。
故 曰 无 为 者 帝,
其 此 之 谓 矣。
逆 节 萌 生,
天 地 未 形。
先 为 之 政,
其 事 乃 不 成,
缪 受 其 刑。
天 因 人,
圣 人 因 天 天 时 不 作,
勿 为 客,
人 事 不 起,
勿 为 始。
慕 和 其 众,
以 修 天 地 之 从。
人 先 生 之,
天 地 刑 之。
圣 人 成 之,
则 与 天 同 极。
正 静 不 争,
动 作 不贰。
素 质 不 留,
与 地 同 极。
未 得 天 极,
则 隐 於 德。
已 得 天 极,
则 致 其 力。
既 成 其 功,
顺 守 其 从,
人 不 能 代。
成 功 之 道,
嬴 缩 为 宝。
毋 亡 天 极,
究 数 而 止。
事 若 未 成,
毋 改 其 形,
毋 失 其 始。
静 民 观 时,
待 令 而 起。
故 曰:
修 阴 阳 之 从,
而 道 天 地 之 常。
嬴 嬴 缩 缩,
因 而 为 当。
死 死 生 生,
因 天 地 之 形,
天 地 之 形,
圣 人 成 之。
小 取 者 小 利,
大 取 者 大 利,
尽行 之 者 有 天 下,
故 贤 者 诚 信 以 仁 之,
慈 惠 以 爱 之,
端 政 象,
不 敢 以 先 人。
中 静 不 留 裕 德 无 求。
形 於 女 色,
其 所 处 者 柔。
安 静 乐 行,
德 而 不 争。
以 待 天 下 之 作 也。
故 贤 者 安 徐 正 静,
柔 节 先 定。
行 於 不 敢,
而 立 於 不 能,
守 弱 节 而 坚
处 之。
故 不 犯 天 时,
不 乱 民 功。
秉 时 养 人。
先 德 後 刑。
顺 於 天,
微 度 人。
善 周 者,
明 不 能 见 也。
善 明 者,
周 不 能 蔽 也。
大 明 胜 大 周,
则 民 无 大 周 也。
大 周 胜 大 明,
则 民 无 大 明 也。
大 周 之 先,
可 以 奋 信。
大 明 之 祖,
可 以 代 天 下,
索 而 不 得,
求 之 招 摇 之 下。
兽 厌 走 而 有 伏 网 罟 一 偃 一 侧,
不 然 不 得,
大 文 三 曾,
而 贵 义 与 德。
大 武 三 曾,
而 偃 武 与 力。
正 第 四 十 三
制 断 五 刑,
各 当 其 名。
罪 人 不 怨,
善 人 不 惊 曰 刑 正 之,
服 之、 胜 之、 饰 之、 必 严 其 令,
而 民 则 之,
曰 政。
如 四 时 之 不 ,
如 星 辰 之 不 变,
如 宵 如 昼,
如 阴 如 阳,
如 日 月 之 明,
曰 法。
爱 之 生 之,
养 之 成 之,
利 民 不 德,
天 下 亲 之,
曰 德。
无 德 无 怨,
无 好 无 恶,
万 物 崇 一,
阴 阳 同 度,
曰 道。
刑 以 之,
政 以 命 之,
法 以 遏 之,
德 以 养 之。
道 以 明 之 刑 以 之,
毋 失 民 命。
令 之 以 终 其 欲,
明 之 毋 径。
遏 之 以 绝 其 志 意,
毋 使 民 幸。
养 之 以 化 其 恶,
必 自 身 始,
明 之 以 察 其 生,
必 修 其 理。
致 刑 其 民,
庸 心 以 蔽,
致 政 其 民,
服 信 以 听。
致 德 其 民,
和 平 以 静。
致 道 其 民,
付 而 不 争。
罪 人 当 名 曰 刑,
出 令 时 当 曰 政,
当 故 不 改 曰 法 爱 民 无 私 曰 德。
会 民 所 聚 曰 道 立 常 行 政,
能 服 信 ?
中 和 慎 敬,
能 日 新 ?
正 衡 一 静,
能 守 慎 ?
废 私 立 公,
能 举 人 ?
临 政 官 民。
能 後 其 身 ?
能 服 信 政,
此 谓 正 纪。
能 服 日 新,
此 谓 行 理。
守 慎 正 名,
伪 轴 自 止。
举 人 无 私,
臣 德 咸 道。
能 後 其 身,
上 佐 天 子。
九 变 第 四 十 四
凡 民 之 所 以 守 战 至 死 而 不 德 其 上 者。
有 数 以 至 焉 曰:
大 者,
亲 戚 坟 墓 之 所 在 也;
田 宅 富 厚 足 居 也。
不 然,
则 州 县 乡 党 与 宗 族 足 怀 乐 也。
不 然,
则 上 之 教 训 习 俗 慈 爱 之 於 民 也 厚,
无 所 往 而 得 之。
不 然,
则 山 林 泽 谷 之 利 足 生 也。
不 然,
则 地 形 险 阻,
易 守 而 难 攻 也。
不 然,
则 罚 严 而 可 畏 也。
不 然,
则 赏 明 而 足 劝 也。
不 然,
则 有 深 怨 於 敌 人 也。
不 然,
则 有 厚 功 於 上 也,
此 民 之 所 以 守 战 至 死 而 不 德 其 上 者 也。
今 恃 不 信 之 人,
而 求 以 智 用。
不 守 之 民,
而 欲 以 固,
将 不 战 之 卒,
而 幸 以 胜,
此 兵 之 三 骐 也。
任 法 第 四 十 五
圣 君 任 法 而 不 任 智,
任 数 而 不 任 说,
任 公 而 不 任 私,
任 大 道 而 不 任 小 物,
然 後 身 佚 而 天 下 治,
失 君 则 不 然,
舍 法 而 任 智,
故 民 舍 事 而 好 誉。
舍 数 而 任 说,
故 民 舍 实 而 好 言。
舍 公 而 好 私,
故 民 离 法 而 妄 行。
舍 大 道 而 任 小 物,
故 上 劳 烦,
百 姓 迷 惑,
而 国 家 不 治。
圣 君 则 不 然,
守 道 要,
处 佚 乐,
驰 骋 弋 猎,
钟 鼓 竽 瑟,
宫 中 之 乐,
无 禁 圉 也,
不 思 不 虑,
不 不 图,
利 身 体,
便 形 躯,
养 寿 命,
垂 拱 而 天 下 治。
是 故 人 主 有 能 用 其 道 者 不 事 心,
不 劳 意,
不 动 力,
而 土 地 自 辟,
仓 自 实,
蓄 积 自 多,
甲 兵 自 强,
群 臣 无 轴 伪,
百 官 无 奸 邪,
奇 术 技 艺 之 人,
莫 敢 高 言 孟 行,
以 过 其 情,
以 遇 其 主 矣。
昔 者 尧 之 治 天 下 也,
犹 之 在 也。
唯 陶 之 所 以 为。
犹 金 之 在 ,
恣 冶 之 所 以 铸。
其 民 引 之 而 来,
推 之 而 往,
使 之 而 成,
禁 之 而 止,
故 尧 之 治 也,
善 明 法 禁 之 令 而 已 矣。
黄 帝 之 治 天 下 也,
其 民 不 引 而 来,
不 推 而 往,
不 使 而 成,
不 禁 而 止。
故 黄 帝 之 治 也,
置 法 而 不 变,
使 民 安 其 法 者 也,
所 谓 仁 义 礼 乐 者 皆 出 於 法,
此 先 圣 之 所 以 一 民 者 也。
周 书 曰:
国 法 不 一,
则 有 国 者 不 祥。
民 不 道 法 则 不 祥 国 更 立 法 以 典 民 则 祥,
群 臣 不 用 礼 义 教 训 则 不 祥。
百 官 服 事 者 离 法 而 治 则 不 祥。
故 曰:
法 者,
不 可 恒 也。
存 亡 治 乱 之 所 从 出,
圣 君 所 以
为 天 下 大 仪 也。
君 臣 上 下 贵 贱 皆 发 焉,
故 曰:
法 古 之 法 也。
世 无 请 谒 任 举 之 人,
无 间 识 博 学 辩 说 之 士,
无 伟 服,
无 奇 行,
皆 囊 於 法 以 事 其 主。
故 明 王 之 所 恒 者 二:
一 曰 明 法 而 固 守 之。
二 曰 禁 民 私 而 收 使 之,
此 二 者,
主 之 所 恒 也。
夫 法 者,
上 之 所 以 一 民 使 下 也。
私 者,
下 之 所 以 侵 法 乱 主 也;
故 圣 君 置 仪 设 法 而 固 守 之,
然 故 谌 杵 习 士,
闻 识 博 学 之 人 不 可 乱 也。
众 强 富 贵 私 勇 者 不 能 侵 也,
信 近 亲 爱 者 不 能 离 也,
珍 怪 奇 物 不 能 惑 也,
万 物 百 事 非 在 法 之 中 者 不 能 动 也;
故 法 者 天 下 之 至 道 也,
圣 君 之 实 用 也。
今 天 下 则 不 然,
皆 有 善 法 而 不 能 守 也,
然 故 谌 杵 习 士,
闻 识 博 学 之 士,
能 以 其 智 乱 法 惑 上,
众 强 富 贵 私 勇 者,
能 以 其 威 犯 法 侵 陵;
邻 国 诸 侯 能 以 其 权 置 子 立 相;
大 臣 能 以 其 私 附 百 姓,
公 财 以 禄 私 士,
凡 如 是 而 求 法 之 行,
国 之 治,
不 可 得 也。
圣 君 则 不 然,
卿 相 不 得 其 私,
群 臣 不 得 辟 其 所 亲 爱。
圣 君 亦 明 其 法 而 固 守 之,
群 臣 修 通 辐 凑 以 事 其 主,
百 姓 辑 睦 听 令 道 法 以 从 其 事 故 曰:
有 生 法,
有 守 法,
有 法 於 法。
夫 生 法 者 君 也,
守 法 者 臣 也,
法 於 法 者 民 也,
君 臣 上 下 贵 贱 皆 从 法,
此 谓 为 大 治;
故 主 有 三 术。
夫 爱 人 不 私 赏 也,
恶 人 不 私 罚 也,
置 仪 设 法 以 度 量 断 者,
上 主 也。
爱 人 而 私 赏 之,
恶 人 而 私 罚 之。
倍 大 臣,
离 左 右,
专 以 其 心 断 者,
中 主 也。
臣 有 所 爱 而 为 私 赏 之,
有 所 恶 而 为 私 罚 之,
倍 其 公 法,
损 其 正 心,
专 听 其 大 臣 者,
危 主 也。
故 为 人 主 者,
不 重 爱 人,
不 重 恶 人,
重 爱 曰 失 德,
重 恶 曰 失 威,
威 德 皆 失,
则 主 危 也。
故 明 王 之 所 操 者 六:
生 之 杀 之,
富 之 贫 之,
贵 之 贱
之;
此 六 柄 者,
主 之 所 操 也。
主 之 所 处 者 四:
一 曰 文、 二 曰 武、 三 曰 威、 四 曰 德,
此 四 位 者,
主 之 所 处 也。
藉 人 以 其 所 操,
命 曰 夺 柄。
藉 人 以 其 所 处,
命 曰 失 位;
夺 柄 失 位,
而 求 令 之 行,
不 可 得 也。
法 不 平,
令 不 全,
是 亦 夺 柄 失 位 之 道 也;
故 有 为 枉 法,
有 为 毁 令,
此 圣 君 之 所 以 自 禁 也。
故 贵 不 能 威,
富 不 能 禄,
贱 不 能 事,
近 不 能 亲,
美 不 能 淫 也。
植 固 而 不 动,
奇 邪 乃 恐。
奇 革 而 邪 化,
令 往 而 民 移。
故 圣 君 失 度 量,
置 仪 法,
如 天 地 之 坚,
如 列 星 之 固,
如 日 月 之 明,
如 四 时 之 信,
然 故 令 往 而 民 从 之,
而 失 君 则 不 然,
法 立 而 还 废 之,
令 出 而 後 反 之,
枉 法 而 从 私,
毁 令 而 不 全,
是 贵 能 威 之,
富 能 禄 之,
贱 能 事 之,
近 能 亲 之,
美 能 淫 之 也,
此 五 者,
不 禁 於 身,
是 以 群 臣 百 姓,
人 挟 其 私,
而 幸 其 主,
彼 幸 而 得 之,
则 主 日 侵。
彼 幸 而 不 得,
则 怨 日 产。
夫 日 侵 而 产 怨,
此 人 君 之 所 宜 慎 也。
凡 为 主 而 不 得 用 其 法,
不 能 适 其 意,
顾 臣 而 行,
离 法 而 听 贵 臣,
此 所 谓 贵 而 威 之 也。
富 人 用 金 玉 事 主 而 来 焉,
主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所 谓 富 而 禄 之 也。
贱 人 以 服 约 卑 敬 悲 色 告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。
此 所 谓 贱 而 事 之 也。
近 者 以 近 亲 爱 有 求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谓 近 而 亲 之 也。
美 者 以 巧 言 令 色 请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所 谓 美 而 淫 之 也。
治 世 则 不 然,
不 知 亲 疏 远 近 贵 贱 美 恶,
以 度 量 断 之,
其 杀 戮 人 者 不 怨 也,
其 赏 赐 人 者 不 德 也。
以 法 制 行 之,
如 天 地 之 无 私 也,
是 以 官 无 私 论,
士 无 私 议,
民 无 私 说,
皆 虚 其 匈 以 听 於 上。
上 以 公 正 论,
以 法 制 断,
故 任 天 下 而 不 重 也。
今 乱 君 则 不 然,
有 私 视 也,
故 有 不 见 也,
有 私 听 也,
故 有 不 闻 也,
有 私 虑 也,
故 有 不 知 也。
夫 私 者,
壅 蔽 失 位 之 道 也,
上 舍 公 法 而 听 私 说,
故 群 臣 百 姓 皆 设 私 立 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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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 行 第 四 十 一
一 者 本 也。
二 者 器 也。
三 者 充 也。
治 者 四 也。
教 者 五 也。
守 者 六 也。
立 者 七 也。
前 者 八 也。
终 者 九 也。
十 者,
然 後 具 五 官 於 六 府 也。
五 声 於 六 律 也,
六 月 日 至,
是 故 人 有 六 多,
六 多 所 以 街 天 地 也。
天 道 以 九 制,
地 理 以 八 制,
人 道 以 六 制。
以 天 为 父,
以 地 为 母,
以 开 万 物,
以 总 一 统,
通 九 制 六 府 三 充,
而 为 明 天 子。
修 概 水 上,
以 待 天,
反 五 藏,
以 视 不 亲。
治 祀 之 下,
以 观 地 位。
货 鞔 神 庐,
合 於 精 气。
已 合 而 有 常,
有 常 而 有 经。
审 合 其 声,
修 十 二 锺。
以 律 人 情,
人 情 已 得,
万 物 有 极。
然 後 有 德。
故 通 阳 气,
所 以 事 天 也。
经 纬 日 月,
用 之 於 民。
通 阴 气,
所 以 事 地 也。
经 纬 星 历,
以 视 其 离。
通 若 道 然 後 有 行,
然 则 神 筮 不 灵。
神 龟 不 卜,
黄 帝 泽 叁,
治 之 至 也。
昔 者 黄 帝 得 送 尤 而 明 於 天 道,
得 大 常 而 察 於 地 利,
得 奢 龙 而 辩 於 东 方,
得 祝 融 而 辩 於 南 方,
得 大 封 而 辩 於 西 方,
得 后 土 而 辩 於 北 方,
黄 帝 得 六 相 而 天 地 治,
神 明 至。
送 尤 明 天 道,
故 使 为 当 时。
大 常 察 地 利,
故 使 为 者。
奢 龙 辩 东 方,
故 使 为 土 师。
祝 融 辨 南 方,
故 使 为 司 徒,
大 封 辨 於 西 方,
故 使 为 司 马。
后 土 辨 北 方,
故 使 为 李,
是 故 春 者 土 师 也,
夏 者 司 徒 也,
秋 者 司 马 也,
冬 者 李 也。
昔 黄 帝 以 其 缓 急,
作 五 声,
以 政 五
锺。
令 其 五 锺,
一 曰 青 锺,
大 音,
二 曰 赤 锺,
重 心,
三 曰 黄 锺,
洒 光,
四 曰 景 锺,
昧 其 明,
五 曰 黑 锺,
隐 其 常。
五 声 既 调,
然 後 作 立 五 行,
以 正 天 时。
五 官 以 正 人 位,
人 与 天 调,
然 後 天 地 之 美 生。
日 至,
睹 甲 子 木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士 师 内 御,
总 别 列 爵,
论 贤 不 肖 士 吏,
赋 秘 赐 赏 於 四 境 之 内,
发 故 粟 以 田 数。
出 国 衡,
顺 山 林,
禁 民 斩 木,
所 以 爱 草 木 也。
然 则 在 解 而 冻 释,
草 木 区 萌,
赎 虫 卵 菱,
春 辟 勿 时,
苗 足 本。
不 疠 雏 ,
不 夭 鹣 ●,
毋 傅 速。
亡 伤 襁 褓,
时 则 不 凋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丙 子,
火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行 人 内 御。
令 掘 沟 津 旧 涂,
发 臧 任 君 赐 赏,
君 子 修 游 驰 以 发 地 气,
出 皮 币,
命 行 人 修 春 秋 之 礼 於 天 下,
诸 侯 通,
天 下 遇 者 兼 和。
然 则 天 无 疾 风,
草 木 发 奋,
郁 气 息。
民 不 疾 而 荣 华 蕃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戊 子,
土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司 徒 内 御,
不 诛 不 贞,
农 事 为 敬。
大 扬 惠 言,
宽 死 刑,
缓 罪 人。
出 国 司 徒 令,
命 顺 民 之 功 力 以 养 五 谷,
君 子 之 静 居,
而 农 夫 修 其 功 力 极。
然 则 天 为 粤 宛。
草 木 养 长,
五 谷 蕃 实 秀 大。
六 畜 牺 牲 具。
民 足 财,
国 富,
上 下 亲,
诸 侯 和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庚 子,
金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祝 宗 选 禽 兽 之 禁,
五 谷 之 先 熟 者,
而 荐 之 祖 庙 与 五 祀,
鬼 神 飨 其 气 焉,
君 子 食 其 味 焉。
然 则 凉 风 至,
白 露 下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司 马,
衍 组 甲 厉 兵,
合 什 为 伍 以 修 於 四 境 之 内。
谀 然 告 民 有 事,
所 以 待 天 地 之 杀 敛 也。
然 则 昼 炙 阳,
夕 下 露,
地 竞 环,
五 谷 邻 熟。
草 木 茂 实,
岁 农 丰,
年 大 茂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壬
子,
水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使 人 内 御 御 其 气,
足 则 发 而 止,
其 气 不 足,
则 发娯譸盗 贼,
数 竹 箭,
伐 檀 ,
令 民 出 猎 禽 兽,
不 释 巨 少 而 杀 之,
所 以 贵 天 地 之 所 闭 藏 也。
然 则 羽 卵 者 不 段,
毛 胎 者 不 ●,
● 妇 不 销 弃,
草 木 根 本 美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甲 子,
木 行 御,
天 子 不 赋,
不 赐 赏,
而 大 斩 伐 伤。
君 危,
不 杀,
太 子 危,
家 人 夫 人 死,
不 然,
则 长 子 死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丙 子,
火 行 御,
天 子 敬 行 急 政,
旱 札 苗 死 民 厉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戊 子,
土 行 御,
天 子 修 宫 室,
筑 台 榭,
君 危,
外 筑 城 郭,
臣 死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庚 子,
金 行 御,
天 子 攻 山 击 石,
有 兵 作 战 而 败 士 死,
丧 执 政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壬 子,
水 行 御,
天 子 决 塞 动 大 水,
王 后 夫 人 薨;
不 然,
则 羽 卵 者 段,
毛 胎 者 ●,
● 妇 销 弃,
草 木 根 本 不 美,
七 十 二 日 而 毕 也。
势 第 四 十 二
战 而 惧 水,
此 谓 澹 灭 小 事 不 从,
大 事 不 吉。
战 而 惧 险,
此 谓 迷 中,
分 其 师 众,
人 既 迷 芒,
必 其 将 亡 之 道。
动 静 者 比 於 死,
动 作 者 比 於 丑,
动 信 者 比 於 距,
动 者 比 於 避。
夫 静 与 作,
时 以 为 主 人,
时 以 为 客,
贵 得 度。
知 静 之 修,
居 而 自 利。
知 作 之 从,
每 动 有 功。
故 曰 无 为 者 帝,
其 此 之 谓 矣。
逆 节 萌 生,
天 地 未 形。
先 为 之 政,
其 事 乃 不 成,
缪 受 其 刑。
天 因 人,
圣 人 因 天 天 时 不 作,
勿 为 客,
人 事 不 起,
勿 为 始。
慕 和 其 众,
以 修 天 地 之 从。
人 先 生 之,
天 地 刑 之。
圣 人 成 之,
则 与 天 同 极。
正 静 不 争,
动 作 不贰。
素 质 不 留,
与 地 同 极。
未 得 天 极,
则 隐 於 德。
已 得 天 极,
则 致 其 力。
既 成 其 功,
顺 守 其 从,
人 不 能 代。
成 功 之 道,
嬴 缩 为 宝。
毋 亡 天 极,
究 数 而 止。
事 若 未 成,
毋 改 其 形,
毋 失 其 始。
静 民 观 时,
待 令 而 起。
故 曰:
修 阴 阳 之 从,
而 道 天 地 之 常。
嬴 嬴 缩 缩,
因 而 为 当。
死 死 生 生,
因 天 地 之 形,
天 地 之 形,
圣 人 成 之。
小 取 者 小 利,
大 取 者 大 利,
尽行 之 者 有 天 下,
故 贤 者 诚 信 以 仁 之,
慈 惠 以 爱 之,
端 政 象,
不 敢 以 先 人。
中 静 不 留 裕 德 无 求。
形 於 女 色,
其 所 处 者 柔。
安 静 乐 行,
德 而 不 争。
以 待 天 下 之 作 也。
故 贤 者 安 徐 正 静,
柔 节 先 定。
行 於 不 敢,
而 立 於 不 能,
守 弱 节 而 坚
处 之。
故 不 犯 天 时,
不 乱 民 功。
秉 时 养 人。
先 德 後 刑。
顺 於 天,
微 度 人。
善 周 者,
明 不 能 见 也。
善 明 者,
周 不 能 蔽 也。
大 明 胜 大 周,
则 民 无 大 周 也。
大 周 胜 大 明,
则 民 无 大 明 也。
大 周 之 先,
可 以 奋 信。
大 明 之 祖,
可 以 代 天 下,
索 而 不 得,
求 之 招 摇 之 下。
兽 厌 走 而 有 伏 网 罟 一 偃 一 侧,
不 然 不 得,
大 文 三 曾,
而 贵 义 与 德。
大 武 三 曾,
而 偃 武 与 力。
正 第 四 十 三
制 断 五 刑,
各 当 其 名。
罪 人 不 怨,
善 人 不 惊 曰 刑 正 之,
服 之、 胜 之、 饰 之、 必 严 其 令,
而 民 则 之,
曰 政。
如 四 时 之 不 ,
如 星 辰 之 不 变,
如 宵 如 昼,
如 阴 如 阳,
如 日 月 之 明,
曰 法。
爱 之 生 之,
养 之 成 之,
利 民 不 德,
天 下 亲 之,
曰 德。
无 德 无 怨,
无 好 无 恶,
万 物 崇 一,
阴 阳 同 度,
曰 道。
刑 以 之,
政 以 命 之,
法 以 遏 之,
德 以 养 之。
道 以 明 之 刑 以 之,
毋 失 民 命。
令 之 以 终 其 欲,
明 之 毋 径。
遏 之 以 绝 其 志 意,
毋 使 民 幸。
养 之 以 化 其 恶,
必 自 身 始,
明 之 以 察 其 生,
必 修 其 理。
致 刑 其 民,
庸 心 以 蔽,
致 政 其 民,
服 信 以 听。
致 德 其 民,
和 平 以 静。
致 道 其 民,
付 而 不 争。
罪 人 当 名 曰 刑,
出 令 时 当 曰 政,
当 故 不 改 曰 法 爱 民 无 私 曰 德。
会 民 所 聚 曰 道 立 常 行 政,
能 服 信 ?
中 和 慎 敬,
能 日 新 ?
正 衡 一 静,
能 守 慎 ?
废 私 立 公,
能 举 人 ?
临 政 官 民。
能 後 其 身 ?
能 服 信 政,
此 谓 正 纪。
能 服 日 新,
此 谓 行 理。
守 慎 正 名,
伪 轴 自 止。
举 人 无 私,
臣 德 咸 道。
能 後 其 身,
上 佐 天 子。
九 变 第 四 十 四
凡 民 之 所 以 守 战 至 死 而 不 德 其 上 者。
有 数 以 至 焉 曰:
大 者,
亲 戚 坟 墓 之 所 在 也;
田 宅 富 厚 足 居 也。
不 然,
则 州 县 乡 党 与 宗 族 足 怀 乐 也。
不 然,
则 上 之 教 训 习 俗 慈 爱 之 於 民 也 厚,
无 所 往 而 得 之。
不 然,
则 山 林 泽 谷 之 利 足 生 也。
不 然,
则 地 形 险 阻,
易 守 而 难 攻 也。
不 然,
则 罚 严 而 可 畏 也。
不 然,
则 赏 明 而 足 劝 也。
不 然,
则 有 深 怨 於 敌 人 也。
不 然,
则 有 厚 功 於 上 也,
此 民 之 所 以 守 战 至 死 而 不 德 其 上 者 也。
今 恃 不 信 之 人,
而 求 以 智 用。
不 守 之 民,
而 欲 以 固,
将 不 战 之 卒,
而 幸 以 胜,
此 兵 之 三 骐 也。
任 法 第 四 十 五
圣 君 任 法 而 不 任 智,
任 数 而 不 任 说,
任 公 而 不 任 私,
任 大 道 而 不 任 小 物,
然 後 身 佚 而 天 下 治,
失 君 则 不 然,
舍 法 而 任 智,
故 民 舍 事 而 好 誉。
舍 数 而 任 说,
故 民 舍 实 而 好 言。
舍 公 而 好 私,
故 民 离 法 而 妄 行。
舍 大 道 而 任 小 物,
故 上 劳 烦,
百 姓 迷 惑,
而 国 家 不 治。
圣 君 则 不 然,
守 道 要,
处 佚 乐,
驰 骋 弋 猎,
钟 鼓 竽 瑟,
宫 中 之 乐,
无 禁 圉 也,
不 思 不 虑,
不 不 图,
利 身 体,
便 形 躯,
养 寿 命,
垂 拱 而 天 下 治。
是 故 人 主 有 能 用 其 道 者 不 事 心,
不 劳 意,
不 动 力,
而 土 地 自 辟,
仓 自 实,
蓄 积 自 多,
甲 兵 自 强,
群 臣 无 轴 伪,
百 官 无 奸 邪,
奇 术 技 艺 之 人,
莫 敢 高 言 孟 行,
以 过 其 情,
以 遇 其 主 矣。
昔 者 尧 之 治 天 下 也,
犹 之 在 也。
唯 陶 之 所 以 为。
犹 金 之 在 ,
恣 冶 之 所 以 铸。
其 民 引 之 而 来,
推 之 而 往,
使 之 而 成,
禁 之 而 止,
故 尧 之 治 也,
善 明 法 禁 之 令 而 已 矣。
黄 帝 之 治 天 下 也,
其 民 不 引 而 来,
不 推 而 往,
不 使 而 成,
不 禁 而 止。
故 黄 帝 之 治 也,
置 法 而 不 变,
使 民 安 其 法 者 也,
所 谓 仁 义 礼 乐 者 皆 出 於 法,
此 先 圣 之 所 以 一 民 者 也。
周 书 曰:
国 法 不 一,
则 有 国 者 不 祥。
民 不 道 法 则 不 祥 国 更 立 法 以 典 民 则 祥,
群 臣 不 用 礼 义 教 训 则 不 祥。
百 官 服 事 者 离 法 而 治 则 不 祥。
故 曰:
法 者,
不 可 恒 也。
存 亡 治 乱 之 所 从 出,
圣 君 所 以
为 天 下 大 仪 也。
君 臣 上 下 贵 贱 皆 发 焉,
故 曰:
法 古 之 法 也。
世 无 请 谒 任 举 之 人,
无 间 识 博 学 辩 说 之 士,
无 伟 服,
无 奇 行,
皆 囊 於 法 以 事 其 主。
故 明 王 之 所 恒 者 二:
一 曰 明 法 而 固 守 之。
二 曰 禁 民 私 而 收 使 之,
此 二 者,
主 之 所 恒 也。
夫 法 者,
上 之 所 以 一 民 使 下 也。
私 者,
下 之 所 以 侵 法 乱 主 也;
故 圣 君 置 仪 设 法 而 固 守 之,
然 故 谌 杵 习 士,
闻 识 博 学 之 人 不 可 乱 也。
众 强 富 贵 私 勇 者 不 能 侵 也,
信 近 亲 爱 者 不 能 离 也,
珍 怪 奇 物 不 能 惑 也,
万 物 百 事 非 在 法 之 中 者 不 能 动 也;
故 法 者 天 下 之 至 道 也,
圣 君 之 实 用 也。
今 天 下 则 不 然,
皆 有 善 法 而 不 能 守 也,
然 故 谌 杵 习 士,
闻 识 博 学 之 士,
能 以 其 智 乱 法 惑 上,
众 强 富 贵 私 勇 者,
能 以 其 威 犯 法 侵 陵;
邻 国 诸 侯 能 以 其 权 置 子 立 相;
大 臣 能 以 其 私 附 百 姓,
公 财 以 禄 私 士,
凡 如 是 而 求 法 之 行,
国 之 治,
不 可 得 也。
圣 君 则 不 然,
卿 相 不 得 其 私,
群 臣 不 得 辟 其 所 亲 爱。
圣 君 亦 明 其 法 而 固 守 之,
群 臣 修 通 辐 凑 以 事 其 主,
百 姓 辑 睦 听 令 道 法 以 从 其 事 故 曰:
有 生 法,
有 守 法,
有 法 於 法。
夫 生 法 者 君 也,
守 法 者 臣 也,
法 於 法 者 民 也,
君 臣 上 下 贵 贱 皆 从 法,
此 谓 为 大 治;
故 主 有 三 术。
夫 爱 人 不 私 赏 也,
恶 人 不 私 罚 也,
置 仪 设 法 以 度 量 断 者,
上 主 也。
爱 人 而 私 赏 之,
恶 人 而 私 罚 之。
倍 大 臣,
离 左 右,
专 以 其 心 断 者,
中 主 也。
臣 有 所 爱 而 为 私 赏 之,
有 所 恶 而 为 私 罚 之,
倍 其 公 法,
损 其 正 心,
专 听 其 大 臣 者,
危 主 也。
故 为 人 主 者,
不 重 爱 人,
不 重 恶 人,
重 爱 曰 失 德,
重 恶 曰 失 威,
威 德 皆 失,
则 主 危 也。
故 明 王 之 所 操 者 六:
生 之 杀 之,
富 之 贫 之,
贵 之 贱
之;
此 六 柄 者,
主 之 所 操 也。
主 之 所 处 者 四:
一 曰 文、 二 曰 武、 三 曰 威、 四 曰 德,
此 四 位 者,
主 之 所 处 也。
藉 人 以 其 所 操,
命 曰 夺 柄。
藉 人 以 其 所 处,
命 曰 失 位;
夺 柄 失 位,
而 求 令 之 行,
不 可 得 也。
法 不 平,
令 不 全,
是 亦 夺 柄 失 位 之 道 也;
故 有 为 枉 法,
有 为 毁 令,
此 圣 君 之 所 以 自 禁 也。
故 贵 不 能 威,
富 不 能 禄,
贱 不 能 事,
近 不 能 亲,
美 不 能 淫 也。
植 固 而 不 动,
奇 邪 乃 恐。
奇 革 而 邪 化,
令 往 而 民 移。
故 圣 君 失 度 量,
置 仪 法,
如 天 地 之 坚,
如 列 星 之 固,
如 日 月 之 明,
如 四 时 之 信,
然 故 令 往 而 民 从 之,
而 失 君 则 不 然,
法 立 而 还 废 之,
令 出 而 後 反 之,
枉 法 而 从 私,
毁 令 而 不 全,
是 贵 能 威 之,
富 能 禄 之,
贱 能 事 之,
近 能 亲 之,
美 能 淫 之 也,
此 五 者,
不 禁 於 身,
是 以 群 臣 百 姓,
人 挟 其 私,
而 幸 其 主,
彼 幸 而 得 之,
则 主 日 侵。
彼 幸 而 不 得,
则 怨 日 产。
夫 日 侵 而 产 怨,
此 人 君 之 所 宜 慎 也。
凡 为 主 而 不 得 用 其 法,
不 能 适 其 意,
顾 臣 而 行,
离 法 而 听 贵 臣,
此 所 谓 贵 而 威 之 也。
富 人 用 金 玉 事 主 而 来 焉,
主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所 谓 富 而 禄 之 也。
贱 人 以 服 约 卑 敬 悲 色 告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。
此 所 谓 贱 而 事 之 也。
近 者 以 近 亲 爱 有 求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谓 近 而 亲 之 也。
美 者 以 巧 言 令 色 请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所 谓 美 而 淫 之 也。
治 世 则 不 然,
不 知 亲 疏 远 近 贵 贱 美 恶,
以 度 量 断 之,
其 杀 戮 人 者 不 怨 也,
其 赏 赐 人 者 不 德 也。
以 法 制 行 之,
如 天 地 之 无 私 也,
是 以 官 无 私 论,
士 无 私 议,
民 无 私 说,
皆 虚 其 匈 以 听 於 上。
上 以 公 正 论,
以 法 制 断,
故 任 天 下 而 不 重 也。
今 乱 君 则 不 然,
有 私 视 也,
故 有 不 见 也,
有 私 听 也,
故 有 不 闻 也,
有 私 虑 也,
故 有 不 知 也。
夫 私 者,
壅 蔽 失 位 之 道 也,
上 舍 公 法 而 听 私 说,
故 群 臣 百 姓 皆 设 私 立 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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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 行 第 四 十 一
一 者 本 也。
二 者 器 也。
三 者 充 也。
治 者 四 也。
教 者 五 也。
守 者 六 也。
立 者 七 也。
前 者 八 也。
终 者 九 也。
十 者,
然 後 具 五 官 於 六 府 也。
五 声 於 六 律 也,
六 月 日 至,
是 故 人 有 六 多,
六 多 所 以 街 天 地 也。
天 道 以 九 制,
地 理 以 八 制,
人 道 以 六 制。
以 天 为 父,
以 地 为 母,
以 开 万 物,
以 总 一 统,
通 九 制 六 府 三 充,
而 为 明 天 子。
修 概 水 上,
以 待 天,
反 五 藏,
以 视 不 亲。
治 祀 之 下,
以 观 地 位。
货 鞔 神 庐,
合 於 精 气。
已 合 而 有 常,
有 常 而 有 经。
审 合 其 声,
修 十 二 锺。
以 律 人 情,
人 情 已 得,
万 物 有 极。
然 後 有 德。
故 通 阳 气,
所 以 事 天 也。
经 纬 日 月,
用 之 於 民。
通 阴 气,
所 以 事 地 也。
经 纬 星 历,
以 视 其 离。
通 若 道 然 後 有 行,
然 则 神 筮 不 灵。
神 龟 不 卜,
黄 帝 泽 叁,
治 之 至 也。
昔 者 黄 帝 得 送 尤 而 明 於 天 道,
得 大 常 而 察 於 地 利,
得 奢 龙 而 辩 於 东 方,
得 祝 融 而 辩 於 南 方,
得 大 封 而 辩 於 西 方,
得 后 土 而 辩 於 北 方,
黄 帝 得 六 相 而 天 地 治,
神 明 至。
送 尤 明 天 道,
故 使 为 当 时。
大 常 察 地 利,
故 使 为 者。
奢 龙 辩 东 方,
故 使 为 土 师。
祝 融 辨 南 方,
故 使 为 司 徒,
大 封 辨 於 西 方,
故 使 为 司 马。
后 土 辨 北 方,
故 使 为 李,
是 故 春 者 土 师 也,
夏 者 司 徒 也,
秋 者 司 马 也,
冬 者 李 也。
昔 黄 帝 以 其 缓 急,
作 五 声,
以 政 五
锺。
令 其 五 锺,
一 曰 青 锺,
大 音,
二 曰 赤 锺,
重 心,
三 曰 黄 锺,
洒 光,
四 曰 景 锺,
昧 其 明,
五 曰 黑 锺,
隐 其 常。
五 声 既 调,
然 後 作 立 五 行,
以 正 天 时。
五 官 以 正 人 位,
人 与 天 调,
然 後 天 地 之 美 生。
日 至,
睹 甲 子 木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士 师 内 御,
总 别 列 爵,
论 贤 不 肖 士 吏,
赋 秘 赐 赏 於 四 境 之 内,
发 故 粟 以 田 数。
出 国 衡,
顺 山 林,
禁 民 斩 木,
所 以 爱 草 木 也。
然 则 在 解 而 冻 释,
草 木 区 萌,
赎 虫 卵 菱,
春 辟 勿 时,
苗 足 本。
不 疠 雏 ,
不 夭 鹣 ●,
毋 傅 速。
亡 伤 襁 褓,
时 则 不 凋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丙 子,
火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行 人 内 御。
令 掘 沟 津 旧 涂,
发 臧 任 君 赐 赏,
君 子 修 游 驰 以 发 地 气,
出 皮 币,
命 行 人 修 春 秋 之 礼 於 天 下,
诸 侯 通,
天 下 遇 者 兼 和。
然 则 天 无 疾 风,
草 木 发 奋,
郁 气 息。
民 不 疾 而 荣 华 蕃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戊 子,
土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司 徒 内 御,
不 诛 不 贞,
农 事 为 敬。
大 扬 惠 言,
宽 死 刑,
缓 罪 人。
出 国 司 徒 令,
命 顺 民 之 功 力 以 养 五 谷,
君 子 之 静 居,
而 农 夫 修 其 功 力 极。
然 则 天 为 粤 宛。
草 木 养 长,
五 谷 蕃 实 秀 大。
六 畜 牺 牲 具。
民 足 财,
国 富,
上 下 亲,
诸 侯 和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庚 子,
金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祝 宗 选 禽 兽 之 禁,
五 谷 之 先 熟 者,
而 荐 之 祖 庙 与 五 祀,
鬼 神 飨 其 气 焉,
君 子 食 其 味 焉。
然 则 凉 风 至,
白 露 下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司 马,
衍 组 甲 厉 兵,
合 什 为 伍 以 修 於 四 境 之 内。
谀 然 告 民 有 事,
所 以 待 天 地 之 杀 敛 也。
然 则 昼 炙 阳,
夕 下 露,
地 竞 环,
五 谷 邻 熟。
草 木 茂 实,
岁 农 丰,
年 大 茂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壬
子,
水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使 人 内 御 御 其 气,
足 则 发 而 止,
其 气 不 足,
则 发娯譸盗 贼,
数 竹 箭,
伐 檀 ,
令 民 出 猎 禽 兽,
不 释 巨 少 而 杀 之,
所 以 贵 天 地 之 所 闭 藏 也。
然 则 羽 卵 者 不 段,
毛 胎 者 不 ●,
● 妇 不 销 弃,
草 木 根 本 美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甲 子,
木 行 御,
天 子 不 赋,
不 赐 赏,
而 大 斩 伐 伤。
君 危,
不 杀,
太 子 危,
家 人 夫 人 死,
不 然,
则 长 子 死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丙 子,
火 行 御,
天 子 敬 行 急 政,
旱 札 苗 死 民 厉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戊 子,
土 行 御,
天 子 修 宫 室,
筑 台 榭,
君 危,
外 筑 城 郭,
臣 死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庚 子,
金 行 御,
天 子 攻 山 击 石,
有 兵 作 战 而 败 士 死,
丧 执 政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壬 子,
水 行 御,
天 子 决 塞 动 大 水,
王 后 夫 人 薨;
不 然,
则 羽 卵 者 段,
毛 胎 者 ●,
● 妇 销 弃,
草 木 根 本 不 美,
七 十 二 日 而 毕 也。
势 第 四 十 二
战 而 惧 水,
此 谓 澹 灭 小 事 不 从,
大 事 不 吉。
战 而 惧 险,
此 谓 迷 中,
分 其 师 众,
人 既 迷 芒,
必 其 将 亡 之 道。
动 静 者 比 於 死,
动 作 者 比 於 丑,
动 信 者 比 於 距,
动 者 比 於 避。
夫 静 与 作,
时 以 为 主 人,
时 以 为 客,
贵 得 度。
知 静 之 修,
居 而 自 利。
知 作 之 从,
每 动 有 功。
故 曰 无 为 者 帝,
其 此 之 谓 矣。
逆 节 萌 生,
天 地 未 形。
先 为 之 政,
其 事 乃 不 成,
缪 受 其 刑。
天 因 人,
圣 人 因 天 天 时 不 作,
勿 为 客,
人 事 不 起,
勿 为 始。
慕 和 其 众,
以 修 天 地 之 从。
人 先 生 之,
天 地 刑 之。
圣 人 成 之,
则 与 天 同 极。
正 静 不 争,
动 作 不贰。
素 质 不 留,
与 地 同 极。
未 得 天 极,
则 隐 於 德。
已 得 天 极,
则 致 其 力。
既 成 其 功,
顺 守 其 从,
人 不 能 代。
成 功 之 道,
嬴 缩 为 宝。
毋 亡 天 极,
究 数 而 止。
事 若 未 成,
毋 改 其 形,
毋 失 其 始。
静 民 观 时,
待 令 而 起。
故 曰:
修 阴 阳 之 从,
而 道 天 地 之 常。
嬴 嬴 缩 缩,
因 而 为 当。
死 死 生 生,
因 天 地 之 形,
天 地 之 形,
圣 人 成 之。
小 取 者 小 利,
大 取 者 大 利,
尽行 之 者 有 天 下,
故 贤 者 诚 信 以 仁 之,
慈 惠 以 爱 之,
端 政 象,
不 敢 以 先 人。
中 静 不 留 裕 德 无 求。
形 於 女 色,
其 所 处 者 柔。
安 静 乐 行,
德 而 不 争。
以 待 天 下 之 作 也。
故 贤 者 安 徐 正 静,
柔 节 先 定。
行 於 不 敢,
而 立 於 不 能,
守 弱 节 而 坚
处 之。
故 不 犯 天 时,
不 乱 民 功。
秉 时 养 人。
先 德 後 刑。
顺 於 天,
微 度 人。
善 周 者,
明 不 能 见 也。
善 明 者,
周 不 能 蔽 也。
大 明 胜 大 周,
则 民 无 大 周 也。
大 周 胜 大 明,
则 民 无 大 明 也。
大 周 之 先,
可 以 奋 信。
大 明 之 祖,
可 以 代 天 下,
索 而 不 得,
求 之 招 摇 之 下。
兽 厌 走 而 有 伏 网 罟 一 偃 一 侧,
不 然 不 得,
大 文 三 曾,
而 贵 义 与 德。
大 武 三 曾,
而 偃 武 与 力。
正 第 四 十 三
制 断 五 刑,
各 当 其 名。
罪 人 不 怨,
善 人 不 惊 曰 刑 正 之,
服 之、 胜 之、 饰 之、 必 严 其 令,
而 民 则 之,
曰 政。
如 四 时 之 不 ,
如 星 辰 之 不 变,
如 宵 如 昼,
如 阴 如 阳,
如 日 月 之 明,
曰 法。
爱 之 生 之,
养 之 成 之,
利 民 不 德,
天 下 亲 之,
曰 德。
无 德 无 怨,
无 好 无 恶,
万 物 崇 一,
阴 阳 同 度,
曰 道。
刑 以 之,
政 以 命 之,
法 以 遏 之,
德 以 养 之。
道 以 明 之 刑 以 之,
毋 失 民 命。
令 之 以 终 其 欲,
明 之 毋 径。
遏 之 以 绝 其 志 意,
毋 使 民 幸。
养 之 以 化 其 恶,
必 自 身 始,
明 之 以 察 其 生,
必 修 其 理。
致 刑 其 民,
庸 心 以 蔽,
致 政 其 民,
服 信 以 听。
致 德 其 民,
和 平 以 静。
致 道 其 民,
付 而 不 争。
罪 人 当 名 曰 刑,
出 令 时 当 曰 政,
当 故 不 改 曰 法 爱 民 无 私 曰 德。
会 民 所 聚 曰 道 立 常 行 政,
能 服 信 ?
中 和 慎 敬,
能 日 新 ?
正 衡 一 静,
能 守 慎 ?
废 私 立 公,
能 举 人 ?
临 政 官 民。
能 後 其 身 ?
能 服 信 政,
此 谓 正 纪。
能 服 日 新,
此 谓 行 理。
守 慎 正 名,
伪 轴 自 止。
举 人 无 私,
臣 德 咸 道。
能 後 其 身,
上 佐 天 子。
九 变 第 四 十 四
凡 民 之 所 以 守 战 至 死 而 不 德 其 上 者。
有 数 以 至 焉 曰:
大 者,
亲 戚 坟 墓 之 所 在 也;
田 宅 富 厚 足 居 也。
不 然,
则 州 县 乡 党 与 宗 族 足 怀 乐 也。
不 然,
则 上 之 教 训 习 俗 慈 爱 之 於 民 也 厚,
无 所 往 而 得 之。
不 然,
则 山 林 泽 谷 之 利 足 生 也。
不 然,
则 地 形 险 阻,
易 守 而 难 攻 也。
不 然,
则 罚 严 而 可 畏 也。
不 然,
则 赏 明 而 足 劝 也。
不 然,
则 有 深 怨 於 敌 人 也。
不 然,
则 有 厚 功 於 上 也,
此 民 之 所 以 守 战 至 死 而 不 德 其 上 者 也。
今 恃 不 信 之 人,
而 求 以 智 用。
不 守 之 民,
而 欲 以 固,
将 不 战 之 卒,
而 幸 以 胜,
此 兵 之 三 骐 也。
任 法 第 四 十 五
圣 君 任 法 而 不 任 智,
任 数 而 不 任 说,
任 公 而 不 任 私,
任 大 道 而 不 任 小 物,
然 後 身 佚 而 天 下 治,
失 君 则 不 然,
舍 法 而 任 智,
故 民 舍 事 而 好 誉。
舍 数 而 任 说,
故 民 舍 实 而 好 言。
舍 公 而 好 私,
故 民 离 法 而 妄 行。
舍 大 道 而 任 小 物,
故 上 劳 烦,
百 姓 迷 惑,
而 国 家 不 治。
圣 君 则 不 然,
守 道 要,
处 佚 乐,
驰 骋 弋 猎,
钟 鼓 竽 瑟,
宫 中 之 乐,
无 禁 圉 也,
不 思 不 虑,
不 不 图,
利 身 体,
便 形 躯,
养 寿 命,
垂 拱 而 天 下 治。
是 故 人 主 有 能 用 其 道 者 不 事 心,
不 劳 意,
不 动 力,
而 土 地 自 辟,
仓 自 实,
蓄 积 自 多,
甲 兵 自 强,
群 臣 无 轴 伪,
百 官 无 奸 邪,
奇 术 技 艺 之 人,
莫 敢 高 言 孟 行,
以 过 其 情,
以 遇 其 主 矣。
昔 者 尧 之 治 天 下 也,
犹 之 在 也。
唯 陶 之 所 以 为。
犹 金 之 在 ,
恣 冶 之 所 以 铸。
其 民 引 之 而 来,
推 之 而 往,
使 之 而 成,
禁 之 而 止,
故 尧 之 治 也,
善 明 法 禁 之 令 而 已 矣。
黄 帝 之 治 天 下 也,
其 民 不 引 而 来,
不 推 而 往,
不 使 而 成,
不 禁 而 止。
故 黄 帝 之 治 也,
置 法 而 不 变,
使 民 安 其 法 者 也,
所 谓 仁 义 礼 乐 者 皆 出 於 法,
此 先 圣 之 所 以 一 民 者 也。
周 书 曰:
国 法 不 一,
则 有 国 者 不 祥。
民 不 道 法 则 不 祥 国 更 立 法 以 典 民 则 祥,
群 臣 不 用 礼 义 教 训 则 不 祥。
百 官 服 事 者 离 法 而 治 则 不 祥。
故 曰:
法 者,
不 可 恒 也。
存 亡 治 乱 之 所 从 出,
圣 君 所 以
为 天 下 大 仪 也。
君 臣 上 下 贵 贱 皆 发 焉,
故 曰:
法 古 之 法 也。
世 无 请 谒 任 举 之 人,
无 间 识 博 学 辩 说 之 士,
无 伟 服,
无 奇 行,
皆 囊 於 法 以 事 其 主。
故 明 王 之 所 恒 者 二:
一 曰 明 法 而 固 守 之。
二 曰 禁 民 私 而 收 使 之,
此 二 者,
主 之 所 恒 也。
夫 法 者,
上 之 所 以 一 民 使 下 也。
私 者,
下 之 所 以 侵 法 乱 主 也;
故 圣 君 置 仪 设 法 而 固 守 之,
然 故 谌 杵 习 士,
闻 识 博 学 之 人 不 可 乱 也。
众 强 富 贵 私 勇 者 不 能 侵 也,
信 近 亲 爱 者 不 能 离 也,
珍 怪 奇 物 不 能 惑 也,
万 物 百 事 非 在 法 之 中 者 不 能 动 也;
故 法 者 天 下 之 至 道 也,
圣 君 之 实 用 也。
今 天 下 则 不 然,
皆 有 善 法 而 不 能 守 也,
然 故 谌 杵 习 士,
闻 识 博 学 之 士,
能 以 其 智 乱 法 惑 上,
众 强 富 贵 私 勇 者,
能 以 其 威 犯 法 侵 陵;
邻 国 诸 侯 能 以 其 权 置 子 立 相;
大 臣 能 以 其 私 附 百 姓,
公 财 以 禄 私 士,
凡 如 是 而 求 法 之 行,
国 之 治,
不 可 得 也。
圣 君 则 不 然,
卿 相 不 得 其 私,
群 臣 不 得 辟 其 所 亲 爱。
圣 君 亦 明 其 法 而 固 守 之,
群 臣 修 通 辐 凑 以 事 其 主,
百 姓 辑 睦 听 令 道 法 以 从 其 事 故 曰:
有 生 法,
有 守 法,
有 法 於 法。
夫 生 法 者 君 也,
守 法 者 臣 也,
法 於 法 者 民 也,
君 臣 上 下 贵 贱 皆 从 法,
此 谓 为 大 治;
故 主 有 三 术。
夫 爱 人 不 私 赏 也,
恶 人 不 私 罚 也,
置 仪 设 法 以 度 量 断 者,
上 主 也。
爱 人 而 私 赏 之,
恶 人 而 私 罚 之。
倍 大 臣,
离 左 右,
专 以 其 心 断 者,
中 主 也。
臣 有 所 爱 而 为 私 赏 之,
有 所 恶 而 为 私 罚 之,
倍 其 公 法,
损 其 正 心,
专 听 其 大 臣 者,
危 主 也。
故 为 人 主 者,
不 重 爱 人,
不 重 恶 人,
重 爱 曰 失 德,
重 恶 曰 失 威,
威 德 皆 失,
则 主 危 也。
故 明 王 之 所 操 者 六:
生 之 杀 之,
富 之 贫 之,
贵 之 贱
之;
此 六 柄 者,
主 之 所 操 也。
主 之 所 处 者 四:
一 曰 文、 二 曰 武、 三 曰 威、 四 曰 德,
此 四 位 者,
主 之 所 处 也。
藉 人 以 其 所 操,
命 曰 夺 柄。
藉 人 以 其 所 处,
命 曰 失 位;
夺 柄 失 位,
而 求 令 之 行,
不 可 得 也。
法 不 平,
令 不 全,
是 亦 夺 柄 失 位 之 道 也;
故 有 为 枉 法,
有 为 毁 令,
此 圣 君 之 所 以 自 禁 也。
故 贵 不 能 威,
富 不 能 禄,
贱 不 能 事,
近 不 能 亲,
美 不 能 淫 也。
植 固 而 不 动,
奇 邪 乃 恐。
奇 革 而 邪 化,
令 往 而 民 移。
故 圣 君 失 度 量,
置 仪 法,
如 天 地 之 坚,
如 列 星 之 固,
如 日 月 之 明,
如 四 时 之 信,
然 故 令 往 而 民 从 之,
而 失 君 则 不 然,
法 立 而 还 废 之,
令 出 而 後 反 之,
枉 法 而 从 私,
毁 令 而 不 全,
是 贵 能 威 之,
富 能 禄 之,
贱 能 事 之,
近 能 亲 之,
美 能 淫 之 也,
此 五 者,
不 禁 於 身,
是 以 群 臣 百 姓,
人 挟 其 私,
而 幸 其 主,
彼 幸 而 得 之,
则 主 日 侵。
彼 幸 而 不 得,
则 怨 日 产。
夫 日 侵 而 产 怨,
此 人 君 之 所 宜 慎 也。
凡 为 主 而 不 得 用 其 法,
不 能 适 其 意,
顾 臣 而 行,
离 法 而 听 贵 臣,
此 所 谓 贵 而 威 之 也。
富 人 用 金 玉 事 主 而 来 焉,
主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所 谓 富 而 禄 之 也。
贱 人 以 服 约 卑 敬 悲 色 告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。
此 所 谓 贱 而 事 之 也。
近 者 以 近 亲 爱 有 求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谓 近 而 亲 之 也。
美 者 以 巧 言 令 色 请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所 谓 美 而 淫 之 也。
治 世 则 不 然,
不 知 亲 疏 远 近 贵 贱 美 恶,
以 度 量 断 之,
其 杀 戮 人 者 不 怨 也,
其 赏 赐 人 者 不 德 也。
以 法 制 行 之,
如 天 地 之 无 私 也,
是 以 官 无 私 论,
士 无 私 议,
民 无 私 说,
皆 虚 其 匈 以 听 於 上。
上 以 公 正 论,
以 法 制 断,
故 任 天 下 而 不 重 也。
今 乱 君 则 不 然,
有 私 视 也,
故 有 不 见 也,
有 私 听 也,
故 有 不 闻 也,
有 私 虑 也,
故 有 不 知 也。
夫 私 者,
壅 蔽 失 位 之 道 也,
上 舍 公 法 而 听 私 说,
故 群 臣 百 姓 皆 设 私 立 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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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 行 第 四 十 一
一 者 本 也。
二 者 器 也。
三 者 充 也。
治 者 四 也。
教 者 五 也。
守 者 六 也。
立 者 七 也。
前 者 八 也。
终 者 九 也。
十 者,
然 後 具 五 官 於 六 府 也。
五 声 於 六 律 也,
六 月 日 至,
是 故 人 有 六 多,
六 多 所 以 街 天 地 也。
天 道 以 九 制,
地 理 以 八 制,
人 道 以 六 制。
以 天 为 父,
以 地 为 母,
以 开 万 物,
以 总 一 统,
通 九 制 六 府 三 充,
而 为 明 天 子。
修 概 水 上,
以 待 天,
反 五 藏,
以 视 不 亲。
治 祀 之 下,
以 观 地 位。
货 鞔 神 庐,
合 於 精 气。
已 合 而 有 常,
有 常 而 有 经。
审 合 其 声,
修 十 二 锺。
以 律 人 情,
人 情 已 得,
万 物 有 极。
然 後 有 德。
故 通 阳 气,
所 以 事 天 也。
经 纬 日 月,
用 之 於 民。
通 阴 气,
所 以 事 地 也。
经 纬 星 历,
以 视 其 离。
通 若 道 然 後 有 行,
然 则 神 筮 不 灵。
神 龟 不 卜,
黄 帝 泽 叁,
治 之 至 也。
昔 者 黄 帝 得 送 尤 而 明 於 天 道,
得 大 常 而 察 於 地 利,
得 奢 龙 而 辩 於 东 方,
得 祝 融 而 辩 於 南 方,
得 大 封 而 辩 於 西 方,
得 后 土 而 辩 於 北 方,
黄 帝 得 六 相 而 天 地 治,
神 明 至。
送 尤 明 天 道,
故 使 为 当 时。
大 常 察 地 利,
故 使 为 者。
奢 龙 辩 东 方,
故 使 为 土 师。
祝 融 辨 南 方,
故 使 为 司 徒,
大 封 辨 於 西 方,
故 使 为 司 马。
后 土 辨 北 方,
故 使 为 李,
是 故 春 者 土 师 也,
夏 者 司 徒 也,
秋 者 司 马 也,
冬 者 李 也。
昔 黄 帝 以 其 缓 急,
作 五 声,
以 政 五
锺。
令 其 五 锺,
一 曰 青 锺,
大 音,
二 曰 赤 锺,
重 心,
三 曰 黄 锺,
洒 光,
四 曰 景 锺,
昧 其 明,
五 曰 黑 锺,
隐 其 常。
五 声 既 调,
然 後 作 立 五 行,
以 正 天 时。
五 官 以 正 人 位,
人 与 天 调,
然 後 天 地 之 美 生。
日 至,
睹 甲 子 木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士 师 内 御,
总 别 列 爵,
论 贤 不 肖 士 吏,
赋 秘 赐 赏 於 四 境 之 内,
发 故 粟 以 田 数。
出 国 衡,
顺 山 林,
禁 民 斩 木,
所 以 爱 草 木 也。
然 则 在 解 而 冻 释,
草 木 区 萌,
赎 虫 卵 菱,
春 辟 勿 时,
苗 足 本。
不 疠 雏 ,
不 夭 鹣 ●,
毋 傅 速。
亡 伤 襁 褓,
时 则 不 凋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丙 子,
火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行 人 内 御。
令 掘 沟 津 旧 涂,
发 臧 任 君 赐 赏,
君 子 修 游 驰 以 发 地 气,
出 皮 币,
命 行 人 修 春 秋 之 礼 於 天 下,
诸 侯 通,
天 下 遇 者 兼 和。
然 则 天 无 疾 风,
草 木 发 奋,
郁 气 息。
民 不 疾 而 荣 华 蕃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戊 子,
土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司 徒 内 御,
不 诛 不 贞,
农 事 为 敬。
大 扬 惠 言,
宽 死 刑,
缓 罪 人。
出 国 司 徒 令,
命 顺 民 之 功 力 以 养 五 谷,
君 子 之 静 居,
而 农 夫 修 其 功 力 极。
然 则 天 为 粤 宛。
草 木 养 长,
五 谷 蕃 实 秀 大。
六 畜 牺 牲 具。
民 足 财,
国 富,
上 下 亲,
诸 侯 和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庚 子,
金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祝 宗 选 禽 兽 之 禁,
五 谷 之 先 熟 者,
而 荐 之 祖 庙 与 五 祀,
鬼 神 飨 其 气 焉,
君 子 食 其 味 焉。
然 则 凉 风 至,
白 露 下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司 马,
衍 组 甲 厉 兵,
合 什 为 伍 以 修 於 四 境 之 内。
谀 然 告 民 有 事,
所 以 待 天 地 之 杀 敛 也。
然 则 昼 炙 阳,
夕 下 露,
地 竞 环,
五 谷 邻 熟。
草 木 茂 实,
岁 农 丰,
年 大 茂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壬
子,
水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使 人 内 御 御 其 气,
足 则 发 而 止,
其 气 不 足,
则 发娯譸盗 贼,
数 竹 箭,
伐 檀 ,
令 民 出 猎 禽 兽,
不 释 巨 少 而 杀 之,
所 以 贵 天 地 之 所 闭 藏 也。
然 则 羽 卵 者 不 段,
毛 胎 者 不 ●,
● 妇 不 销 弃,
草 木 根 本 美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甲 子,
木 行 御,
天 子 不 赋,
不 赐 赏,
而 大 斩 伐 伤。
君 危,
不 杀,
太 子 危,
家 人 夫 人 死,
不 然,
则 长 子 死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丙 子,
火 行 御,
天 子 敬 行 急 政,
旱 札 苗 死 民 厉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戊 子,
土 行 御,
天 子 修 宫 室,
筑 台 榭,
君 危,
外 筑 城 郭,
臣 死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庚 子,
金 行 御,
天 子 攻 山 击 石,
有 兵 作 战 而 败 士 死,
丧 执 政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壬 子,
水 行 御,
天 子 决 塞 动 大 水,
王 后 夫 人 薨;
不 然,
则 羽 卵 者 段,
毛 胎 者 ●,
● 妇 销 弃,
草 木 根 本 不 美,
七 十 二 日 而 毕 也。
势 第 四 十 二
战 而 惧 水,
此 谓 澹 灭 小 事 不 从,
大 事 不 吉。
战 而 惧 险,
此 谓 迷 中,
分 其 师 众,
人 既 迷 芒,
必 其 将 亡 之 道。
动 静 者 比 於 死,
动 作 者 比 於 丑,
动 信 者 比 於 距,
动 者 比 於 避。
夫 静 与 作,
时 以 为 主 人,
时 以 为 客,
贵 得 度。
知 静 之 修,
居 而 自 利。
知 作 之 从,
每 动 有 功。
故 曰 无 为 者 帝,
其 此 之 谓 矣。
逆 节 萌 生,
天 地 未 形。
先 为 之 政,
其 事 乃 不 成,
缪 受 其 刑。
天 因 人,
圣 人 因 天 天 时 不 作,
勿 为 客,
人 事 不 起,
勿 为 始。
慕 和 其 众,
以 修 天 地 之 从。
人 先 生 之,
天 地 刑 之。
圣 人 成 之,
则 与 天 同 极。
正 静 不 争,
动 作 不贰。
素 质 不 留,
与 地 同 极。
未 得 天 极,
则 隐 於 德。
已 得 天 极,
则 致 其 力。
既 成 其 功,
顺 守 其 从,
人 不 能 代。
成 功 之 道,
嬴 缩 为 宝。
毋 亡 天 极,
究 数 而 止。
事 若 未 成,
毋 改 其 形,
毋 失 其 始。
静 民 观 时,
待 令 而 起。
故 曰:
修 阴 阳 之 从,
而 道 天 地 之 常。
嬴 嬴 缩 缩,
因 而 为 当。
死 死 生 生,
因 天 地 之 形,
天 地 之 形,
圣 人 成 之。
小 取 者 小 利,
大 取 者 大 利,
尽行 之 者 有 天 下,
故 贤 者 诚 信 以 仁 之,
慈 惠 以 爱 之,
端 政 象,
不 敢 以 先 人。
中 静 不 留 裕 德 无 求。
形 於 女 色,
其 所 处 者 柔。
安 静 乐 行,
德 而 不 争。
以 待 天 下 之 作 也。
故 贤 者 安 徐 正 静,
柔 节 先 定。
行 於 不 敢,
而 立 於 不 能,
守 弱 节 而 坚
处 之。
故 不 犯 天 时,
不 乱 民 功。
秉 时 养 人。
先 德 後 刑。
顺 於 天,
微 度 人。
善 周 者,
明 不 能 见 也。
善 明 者,
周 不 能 蔽 也。
大 明 胜 大 周,
则 民 无 大 周 也。
大 周 胜 大 明,
则 民 无 大 明 也。
大 周 之 先,
可 以 奋 信。
大 明 之 祖,
可 以 代 天 下,
索 而 不 得,
求 之 招 摇 之 下。
兽 厌 走 而 有 伏 网 罟 一 偃 一 侧,
不 然 不 得,
大 文 三 曾,
而 贵 义 与 德。
大 武 三 曾,
而 偃 武 与 力。
正 第 四 十 三
制 断 五 刑,
各 当 其 名。
罪 人 不 怨,
善 人 不 惊 曰 刑 正 之,
服 之、 胜 之、 饰 之、 必 严 其 令,
而 民 则 之,
曰 政。
如 四 时 之 不 ,
如 星 辰 之 不 变,
如 宵 如 昼,
如 阴 如 阳,
如 日 月 之 明,
曰 法。
爱 之 生 之,
养 之 成 之,
利 民 不 德,
天 下 亲 之,
曰 德。
无 德 无 怨,
无 好 无 恶,
万 物 崇 一,
阴 阳 同 度,
曰 道。
刑 以 之,
政 以 命 之,
法 以 遏 之,
德 以 养 之。
道 以 明 之 刑 以 之,
毋 失 民 命。
令 之 以 终 其 欲,
明 之 毋 径。
遏 之 以 绝 其 志 意,
毋 使 民 幸。
养 之 以 化 其 恶,
必 自 身 始,
明 之 以 察 其 生,
必 修 其 理。
致 刑 其 民,
庸 心 以 蔽,
致 政 其 民,
服 信 以 听。
致 德 其 民,
和 平 以 静。
致 道 其 民,
付 而 不 争。
罪 人 当 名 曰 刑,
出 令 时 当 曰 政,
当 故 不 改 曰 法 爱 民 无 私 曰 德。
会 民 所 聚 曰 道 立 常 行 政,
能 服 信 ?
中 和 慎 敬,
能 日 新 ?
正 衡 一 静,
能 守 慎 ?
废 私 立 公,
能 举 人 ?
临 政 官 民。
能 後 其 身 ?
能 服 信 政,
此 谓 正 纪。
能 服 日 新,
此 谓 行 理。
守 慎 正 名,
伪 轴 自 止。
举 人 无 私,
臣 德 咸 道。
能 後 其 身,
上 佐 天 子。
九 变 第 四 十 四
凡 民 之 所 以 守 战 至 死 而 不 德 其 上 者。
有 数 以 至 焉 曰:
大 者,
亲 戚 坟 墓 之 所 在 也;
田 宅 富 厚 足 居 也。
不 然,
则 州 县 乡 党 与 宗 族 足 怀 乐 也。
不 然,
则 上 之 教 训 习 俗 慈 爱 之 於 民 也 厚,
无 所 往 而 得 之。
不 然,
则 山 林 泽 谷 之 利 足 生 也。
不 然,
则 地 形 险 阻,
易 守 而 难 攻 也。
不 然,
则 罚 严 而 可 畏 也。
不 然,
则 赏 明 而 足 劝 也。
不 然,
则 有 深 怨 於 敌 人 也。
不 然,
则 有 厚 功 於 上 也,
此 民 之 所 以 守 战 至 死 而 不 德 其 上 者 也。
今 恃 不 信 之 人,
而 求 以 智 用。
不 守 之 民,
而 欲 以 固,
将 不 战 之 卒,
而 幸 以 胜,
此 兵 之 三 骐 也。
任 法 第 四 十 五
圣 君 任 法 而 不 任 智,
任 数 而 不 任 说,
任 公 而 不 任 私,
任 大 道 而 不 任 小 物,
然 後 身 佚 而 天 下 治,
失 君 则 不 然,
舍 法 而 任 智,
故 民 舍 事 而 好 誉。
舍 数 而 任 说,
故 民 舍 实 而 好 言。
舍 公 而 好 私,
故 民 离 法 而 妄 行。
舍 大 道 而 任 小 物,
故 上 劳 烦,
百 姓 迷 惑,
而 国 家 不 治。
圣 君 则 不 然,
守 道 要,
处 佚 乐,
驰 骋 弋 猎,
钟 鼓 竽 瑟,
宫 中 之 乐,
无 禁 圉 也,
不 思 不 虑,
不 不 图,
利 身 体,
便 形 躯,
养 寿 命,
垂 拱 而 天 下 治。
是 故 人 主 有 能 用 其 道 者 不 事 心,
不 劳 意,
不 动 力,
而 土 地 自 辟,
仓 自 实,
蓄 积 自 多,
甲 兵 自 强,
群 臣 无 轴 伪,
百 官 无 奸 邪,
奇 术 技 艺 之 人,
莫 敢 高 言 孟 行,
以 过 其 情,
以 遇 其 主 矣。
昔 者 尧 之 治 天 下 也,
犹 之 在 也。
唯 陶 之 所 以 为。
犹 金 之 在 ,
恣 冶 之 所 以 铸。
其 民 引 之 而 来,
推 之 而 往,
使 之 而 成,
禁 之 而 止,
故 尧 之 治 也,
善 明 法 禁 之 令 而 已 矣。
黄 帝 之 治 天 下 也,
其 民 不 引 而 来,
不 推 而 往,
不 使 而 成,
不 禁 而 止。
故 黄 帝 之 治 也,
置 法 而 不 变,
使 民 安 其 法 者 也,
所 谓 仁 义 礼 乐 者 皆 出 於 法,
此 先 圣 之 所 以 一 民 者 也。
周 书 曰:
国 法 不 一,
则 有 国 者 不 祥。
民 不 道 法 则 不 祥 国 更 立 法 以 典 民 则 祥,
群 臣 不 用 礼 义 教 训 则 不 祥。
百 官 服 事 者 离 法 而 治 则 不 祥。
故 曰:
法 者,
不 可 恒 也。
存 亡 治 乱 之 所 从 出,
圣 君 所 以
为 天 下 大 仪 也。
君 臣 上 下 贵 贱 皆 发 焉,
故 曰:
法 古 之 法 也。
世 无 请 谒 任 举 之 人,
无 间 识 博 学 辩 说 之 士,
无 伟 服,
无 奇 行,
皆 囊 於 法 以 事 其 主。
故 明 王 之 所 恒 者 二:
一 曰 明 法 而 固 守 之。
二 曰 禁 民 私 而 收 使 之,
此 二 者,
主 之 所 恒 也。
夫 法 者,
上 之 所 以 一 民 使 下 也。
私 者,
下 之 所 以 侵 法 乱 主 也;
故 圣 君 置 仪 设 法 而 固 守 之,
然 故 谌 杵 习 士,
闻 识 博 学 之 人 不 可 乱 也。
众 强 富 贵 私 勇 者 不 能 侵 也,
信 近 亲 爱 者 不 能 离 也,
珍 怪 奇 物 不 能 惑 也,
万 物 百 事 非 在 法 之 中 者 不 能 动 也;
故 法 者 天 下 之 至 道 也,
圣 君 之 实 用 也。
今 天 下 则 不 然,
皆 有 善 法 而 不 能 守 也,
然 故 谌 杵 习 士,
闻 识 博 学 之 士,
能 以 其 智 乱 法 惑 上,
众 强 富 贵 私 勇 者,
能 以 其 威 犯 法 侵 陵;
邻 国 诸 侯 能 以 其 权 置 子 立 相;
大 臣 能 以 其 私 附 百 姓,
公 财 以 禄 私 士,
凡 如 是 而 求 法 之 行,
国 之 治,
不 可 得 也。
圣 君 则 不 然,
卿 相 不 得 其 私,
群 臣 不 得 辟 其 所 亲 爱。
圣 君 亦 明 其 法 而 固 守 之,
群 臣 修 通 辐 凑 以 事 其 主,
百 姓 辑 睦 听 令 道 法 以 从 其 事 故 曰:
有 生 法,
有 守 法,
有 法 於 法。
夫 生 法 者 君 也,
守 法 者 臣 也,
法 於 法 者 民 也,
君 臣 上 下 贵 贱 皆 从 法,
此 谓 为 大 治;
故 主 有 三 术。
夫 爱 人 不 私 赏 也,
恶 人 不 私 罚 也,
置 仪 设 法 以 度 量 断 者,
上 主 也。
爱 人 而 私 赏 之,
恶 人 而 私 罚 之。
倍 大 臣,
离 左 右,
专 以 其 心 断 者,
中 主 也。
臣 有 所 爱 而 为 私 赏 之,
有 所 恶 而 为 私 罚 之,
倍 其 公 法,
损 其 正 心,
专 听 其 大 臣 者,
危 主 也。
故 为 人 主 者,
不 重 爱 人,
不 重 恶 人,
重 爱 曰 失 德,
重 恶 曰 失 威,
威 德 皆 失,
则 主 危 也。
故 明 王 之 所 操 者 六:
生 之 杀 之,
富 之 贫 之,
贵 之 贱
之;
此 六 柄 者,
主 之 所 操 也。
主 之 所 处 者 四:
一 曰 文、 二 曰 武、 三 曰 威、 四 曰 德,
此 四 位 者,
主 之 所 处 也。
藉 人 以 其 所 操,
命 曰 夺 柄。
藉 人 以 其 所 处,
命 曰 失 位;
夺 柄 失 位,
而 求 令 之 行,
不 可 得 也。
法 不 平,
令 不 全,
是 亦 夺 柄 失 位 之 道 也;
故 有 为 枉 法,
有 为 毁 令,
此 圣 君 之 所 以 自 禁 也。
故 贵 不 能 威,
富 不 能 禄,
贱 不 能 事,
近 不 能 亲,
美 不 能 淫 也。
植 固 而 不 动,
奇 邪 乃 恐。
奇 革 而 邪 化,
令 往 而 民 移。
故 圣 君 失 度 量,
置 仪 法,
如 天 地 之 坚,
如 列 星 之 固,
如 日 月 之 明,
如 四 时 之 信,
然 故 令 往 而 民 从 之,
而 失 君 则 不 然,
法 立 而 还 废 之,
令 出 而 後 反 之,
枉 法 而 从 私,
毁 令 而 不 全,
是 贵 能 威 之,
富 能 禄 之,
贱 能 事 之,
近 能 亲 之,
美 能 淫 之 也,
此 五 者,
不 禁 於 身,
是 以 群 臣 百 姓,
人 挟 其 私,
而 幸 其 主,
彼 幸 而 得 之,
则 主 日 侵。
彼 幸 而 不 得,
则 怨 日 产。
夫 日 侵 而 产 怨,
此 人 君 之 所 宜 慎 也。
凡 为 主 而 不 得 用 其 法,
不 能 适 其 意,
顾 臣 而 行,
离 法 而 听 贵 臣,
此 所 谓 贵 而 威 之 也。
富 人 用 金 玉 事 主 而 来 焉,
主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所 谓 富 而 禄 之 也。
贱 人 以 服 约 卑 敬 悲 色 告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。
此 所 谓 贱 而 事 之 也。
近 者 以 近 亲 爱 有 求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谓 近 而 亲 之 也。
美 者 以 巧 言 令 色 请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所 谓 美 而 淫 之 也。
治 世 则 不 然,
不 知 亲 疏 远 近 贵 贱 美 恶,
以 度 量 断 之,
其 杀 戮 人 者 不 怨 也,
其 赏 赐 人 者 不 德 也。
以 法 制 行 之,
如 天 地 之 无 私 也,
是 以 官 无 私 论,
士 无 私 议,
民 无 私 说,
皆 虚 其 匈 以 听 於 上。
上 以 公 正 论,
以 法 制 断,
故 任 天 下 而 不 重 也。
今 乱 君 则 不 然,
有 私 视 也,
故 有 不 见 也,
有 私 听 也,
故 有 不 闻 也,
有 私 虑 也,
故 有 不 知 也。
夫 私 者,
壅 蔽 失 位 之 道 也,
上 舍 公 法 而 听 私 说,
故 群 臣 百 姓 皆 设 私 立 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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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 行 第 四 十 一
一 者 本 也。
二 者 器 也。
三 者 充 也。
治 者 四 也。
教 者 五 也。
守 者 六 也。
立 者 七 也。
前 者 八 也。
终 者 九 也。
十 者,
然 後 具 五 官 於 六 府 也。
五 声 於 六 律 也,
六 月 日 至,
是 故 人 有 六 多,
六 多 所 以 街 天 地 也。
天 道 以 九 制,
地 理 以 八 制,
人 道 以 六 制。
以 天 为 父,
以 地 为 母,
以 开 万 物,
以 总 一 统,
通 九 制 六 府 三 充,
而 为 明 天 子。
修 概 水 上,
以 待 天,
反 五 藏,
以 视 不 亲。
治 祀 之 下,
以 观 地 位。
货 鞔 神 庐,
合 於 精 气。
已 合 而 有 常,
有 常 而 有 经。
审 合 其 声,
修 十 二 锺。
以 律 人 情,
人 情 已 得,
万 物 有 极。
然 後 有 德。
故 通 阳 气,
所 以 事 天 也。
经 纬 日 月,
用 之 於 民。
通 阴 气,
所 以 事 地 也。
经 纬 星 历,
以 视 其 离。
通 若 道 然 後 有 行,
然 则 神 筮 不 灵。
神 龟 不 卜,
黄 帝 泽 叁,
治 之 至 也。
昔 者 黄 帝 得 送 尤 而 明 於 天 道,
得 大 常 而 察 於 地 利,
得 奢 龙 而 辩 於 东 方,
得 祝 融 而 辩 於 南 方,
得 大 封 而 辩 於 西 方,
得 后 土 而 辩 於 北 方,
黄 帝 得 六 相 而 天 地 治,
神 明 至。
送 尤 明 天 道,
故 使 为 当 时。
大 常 察 地 利,
故 使 为 者。
奢 龙 辩 东 方,
故 使 为 土 师。
祝 融 辨 南 方,
故 使 为 司 徒,
大 封 辨 於 西 方,
故 使 为 司 马。
后 土 辨 北 方,
故 使 为 李,
是 故 春 者 土 师 也,
夏 者 司 徒 也,
秋 者 司 马 也,
冬 者 李 也。
昔 黄 帝 以 其 缓 急,
作 五 声,
以 政 五
锺。
令 其 五 锺,
一 曰 青 锺,
大 音,
二 曰 赤 锺,
重 心,
三 曰 黄 锺,
洒 光,
四 曰 景 锺,
昧 其 明,
五 曰 黑 锺,
隐 其 常。
五 声 既 调,
然 後 作 立 五 行,
以 正 天 时。
五 官 以 正 人 位,
人 与 天 调,
然 後 天 地 之 美 生。
日 至,
睹 甲 子 木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士 师 内 御,
总 别 列 爵,
论 贤 不 肖 士 吏,
赋 秘 赐 赏 於 四 境 之 内,
发 故 粟 以 田 数。
出 国 衡,
顺 山 林,
禁 民 斩 木,
所 以 爱 草 木 也。
然 则 在 解 而 冻 释,
草 木 区 萌,
赎 虫 卵 菱,
春 辟 勿 时,
苗 足 本。
不 疠 雏 ,
不 夭 鹣 ●,
毋 傅 速。
亡 伤 襁 褓,
时 则 不 凋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丙 子,
火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行 人 内 御。
令 掘 沟 津 旧 涂,
发 臧 任 君 赐 赏,
君 子 修 游 驰 以 发 地 气,
出 皮 币,
命 行 人 修 春 秋 之 礼 於 天 下,
诸 侯 通,
天 下 遇 者 兼 和。
然 则 天 无 疾 风,
草 木 发 奋,
郁 气 息。
民 不 疾 而 荣 华 蕃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戊 子,
土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司 徒 内 御,
不 诛 不 贞,
农 事 为 敬。
大 扬 惠 言,
宽 死 刑,
缓 罪 人。
出 国 司 徒 令,
命 顺 民 之 功 力 以 养 五 谷,
君 子 之 静 居,
而 农 夫 修 其 功 力 极。
然 则 天 为 粤 宛。
草 木 养 长,
五 谷 蕃 实 秀 大。
六 畜 牺 牲 具。
民 足 财,
国 富,
上 下 亲,
诸 侯 和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庚 子,
金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祝 宗 选 禽 兽 之 禁,
五 谷 之 先 熟 者,
而 荐 之 祖 庙 与 五 祀,
鬼 神 飨 其 气 焉,
君 子 食 其 味 焉。
然 则 凉 风 至,
白 露 下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司 马,
衍 组 甲 厉 兵,
合 什 为 伍 以 修 於 四 境 之 内。
谀 然 告 民 有 事,
所 以 待 天 地 之 杀 敛 也。
然 则 昼 炙 阳,
夕 下 露,
地 竞 环,
五 谷 邻 熟。
草 木 茂 实,
岁 农 丰,
年 大 茂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壬
子,
水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使 人 内 御 御 其 气,
足 则 发 而 止,
其 气 不 足,
则 发娯譸盗 贼,
数 竹 箭,
伐 檀 ,
令 民 出 猎 禽 兽,
不 释 巨 少 而 杀 之,
所 以 贵 天 地 之 所 闭 藏 也。
然 则 羽 卵 者 不 段,
毛 胎 者 不 ●,
● 妇 不 销 弃,
草 木 根 本 美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甲 子,
木 行 御,
天 子 不 赋,
不 赐 赏,
而 大 斩 伐 伤。
君 危,
不 杀,
太 子 危,
家 人 夫 人 死,
不 然,
则 长 子 死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丙 子,
火 行 御,
天 子 敬 行 急 政,
旱 札 苗 死 民 厉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戊 子,
土 行 御,
天 子 修 宫 室,
筑 台 榭,
君 危,
外 筑 城 郭,
臣 死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庚 子,
金 行 御,
天 子 攻 山 击 石,
有 兵 作 战 而 败 士 死,
丧 执 政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壬 子,
水 行 御,
天 子 决 塞 动 大 水,
王 后 夫 人 薨;
不 然,
则 羽 卵 者 段,
毛 胎 者 ●,
● 妇 销 弃,
草 木 根 本 不 美,
七 十 二 日 而 毕 也。
势 第 四 十 二
战 而 惧 水,
此 谓 澹 灭 小 事 不 从,
大 事 不 吉。
战 而 惧 险,
此 谓 迷 中,
分 其 师 众,
人 既 迷 芒,
必 其 将 亡 之 道。
动 静 者 比 於 死,
动 作 者 比 於 丑,
动 信 者 比 於 距,
动 者 比 於 避。
夫 静 与 作,
时 以 为 主 人,
时 以 为 客,
贵 得 度。
知 静 之 修,
居 而 自 利。
知 作 之 从,
每 动 有 功。
故 曰 无 为 者 帝,
其 此 之 谓 矣。
逆 节 萌 生,
天 地 未 形。
先 为 之 政,
其 事 乃 不 成,
缪 受 其 刑。
天 因 人,
圣 人 因 天 天 时 不 作,
勿 为 客,
人 事 不 起,
勿 为 始。
慕 和 其 众,
以 修 天 地 之 从。
人 先 生 之,
天 地 刑 之。
圣 人 成 之,
则 与 天 同 极。
正 静 不 争,
动 作 不贰。
素 质 不 留,
与 地 同 极。
未 得 天 极,
则 隐 於 德。
已 得 天 极,
则 致 其 力。
既 成 其 功,
顺 守 其 从,
人 不 能 代。
成 功 之 道,
嬴 缩 为 宝。
毋 亡 天 极,
究 数 而 止。
事 若 未 成,
毋 改 其 形,
毋 失 其 始。
静 民 观 时,
待 令 而 起。
故 曰:
修 阴 阳 之 从,
而 道 天 地 之 常。
嬴 嬴 缩 缩,
因 而 为 当。
死 死 生 生,
因 天 地 之 形,
天 地 之 形,
圣 人 成 之。
小 取 者 小 利,
大 取 者 大 利,
尽行 之 者 有 天 下,
故 贤 者 诚 信 以 仁 之,
慈 惠 以 爱 之,
端 政 象,
不 敢 以 先 人。
中 静 不 留 裕 德 无 求。
形 於 女 色,
其 所 处 者 柔。
安 静 乐 行,
德 而 不 争。
以 待 天 下 之 作 也。
故 贤 者 安 徐 正 静,
柔 节 先 定。
行 於 不 敢,
而 立 於 不 能,
守 弱 节 而 坚
处 之。
故 不 犯 天 时,
不 乱 民 功。
秉 时 养 人。
先 德 後 刑。
顺 於 天,
微 度 人。
善 周 者,
明 不 能 见 也。
善 明 者,
周 不 能 蔽 也。
大 明 胜 大 周,
则 民 无 大 周 也。
大 周 胜 大 明,
则 民 无 大 明 也。
大 周 之 先,
可 以 奋 信。
大 明 之 祖,
可 以 代 天 下,
索 而 不 得,
求 之 招 摇 之 下。
兽 厌 走 而 有 伏 网 罟 一 偃 一 侧,
不 然 不 得,
大 文 三 曾,
而 贵 义 与 德。
大 武 三 曾,
而 偃 武 与 力。
正 第 四 十 三
制 断 五 刑,
各 当 其 名。
罪 人 不 怨,
善 人 不 惊 曰 刑 正 之,
服 之、 胜 之、 饰 之、 必 严 其 令,
而 民 则 之,
曰 政。
如 四 时 之 不 ,
如 星 辰 之 不 变,
如 宵 如 昼,
如 阴 如 阳,
如 日 月 之 明,
曰 法。
爱 之 生 之,
养 之 成 之,
利 民 不 德,
天 下 亲 之,
曰 德。
无 德 无 怨,
无 好 无 恶,
万 物 崇 一,
阴 阳 同 度,
曰 道。
刑 以 之,
政 以 命 之,
法 以 遏 之,
德 以 养 之。
道 以 明 之 刑 以 之,
毋 失 民 命。
令 之 以 终 其 欲,
明 之 毋 径。
遏 之 以 绝 其 志 意,
毋 使 民 幸。
养 之 以 化 其 恶,
必 自 身 始,
明 之 以 察 其 生,
必 修 其 理。
致 刑 其 民,
庸 心 以 蔽,
致 政 其 民,
服 信 以 听。
致 德 其 民,
和 平 以 静。
致 道 其 民,
付 而 不 争。
罪 人 当 名 曰 刑,
出 令 时 当 曰 政,
当 故 不 改 曰 法 爱 民 无 私 曰 德。
会 民 所 聚 曰 道 立 常 行 政,
能 服 信 ?
中 和 慎 敬,
能 日 新 ?
正 衡 一 静,
能 守 慎 ?
废 私 立 公,
能 举 人 ?
临 政 官 民。
能 後 其 身 ?
能 服 信 政,
此 谓 正 纪。
能 服 日 新,
此 谓 行 理。
守 慎 正 名,
伪 轴 自 止。
举 人 无 私,
臣 德 咸 道。
能 後 其 身,
上 佐 天 子。
九 变 第 四 十 四
凡 民 之 所 以 守 战 至 死 而 不 德 其 上 者。
有 数 以 至 焉 曰:
大 者,
亲 戚 坟 墓 之 所 在 也;
田 宅 富 厚 足 居 也。
不 然,
则 州 县 乡 党 与 宗 族 足 怀 乐 也。
不 然,
则 上 之 教 训 习 俗 慈 爱 之 於 民 也 厚,
无 所 往 而 得 之。
不 然,
则 山 林 泽 谷 之 利 足 生 也。
不 然,
则 地 形 险 阻,
易 守 而 难 攻 也。
不 然,
则 罚 严 而 可 畏 也。
不 然,
则 赏 明 而 足 劝 也。
不 然,
则 有 深 怨 於 敌 人 也。
不 然,
则 有 厚 功 於 上 也,
此 民 之 所 以 守 战 至 死 而 不 德 其 上 者 也。
今 恃 不 信 之 人,
而 求 以 智 用。
不 守 之 民,
而 欲 以 固,
将 不 战 之 卒,
而 幸 以 胜,
此 兵 之 三 骐 也。
任 法 第 四 十 五
圣 君 任 法 而 不 任 智,
任 数 而 不 任 说,
任 公 而 不 任 私,
任 大 道 而 不 任 小 物,
然 後 身 佚 而 天 下 治,
失 君 则 不 然,
舍 法 而 任 智,
故 民 舍 事 而 好 誉。
舍 数 而 任 说,
故 民 舍 实 而 好 言。
舍 公 而 好 私,
故 民 离 法 而 妄 行。
舍 大 道 而 任 小 物,
故 上 劳 烦,
百 姓 迷 惑,
而 国 家 不 治。
圣 君 则 不 然,
守 道 要,
处 佚 乐,
驰 骋 弋 猎,
钟 鼓 竽 瑟,
宫 中 之 乐,
无 禁 圉 也,
不 思 不 虑,
不 不 图,
利 身 体,
便 形 躯,
养 寿 命,
垂 拱 而 天 下 治。
是 故 人 主 有 能 用 其 道 者 不 事 心,
不 劳 意,
不 动 力,
而 土 地 自 辟,
仓 自 实,
蓄 积 自 多,
甲 兵 自 强,
群 臣 无 轴 伪,
百 官 无 奸 邪,
奇 术 技 艺 之 人,
莫 敢 高 言 孟 行,
以 过 其 情,
以 遇 其 主 矣。
昔 者 尧 之 治 天 下 也,
犹 之 在 也。
唯 陶 之 所 以 为。
犹 金 之 在 ,
恣 冶 之 所 以 铸。
其 民 引 之 而 来,
推 之 而 往,
使 之 而 成,
禁 之 而 止,
故 尧 之 治 也,
善 明 法 禁 之 令 而 已 矣。
黄 帝 之 治 天 下 也,
其 民 不 引 而 来,
不 推 而 往,
不 使 而 成,
不 禁 而 止。
故 黄 帝 之 治 也,
置 法 而 不 变,
使 民 安 其 法 者 也,
所 谓 仁 义 礼 乐 者 皆 出 於 法,
此 先 圣 之 所 以 一 民 者 也。
周 书 曰:
国 法 不 一,
则 有 国 者 不 祥。
民 不 道 法 则 不 祥 国 更 立 法 以 典 民 则 祥,
群 臣 不 用 礼 义 教 训 则 不 祥。
百 官 服 事 者 离 法 而 治 则 不 祥。
故 曰:
法 者,
不 可 恒 也。
存 亡 治 乱 之 所 从 出,
圣 君 所 以
为 天 下 大 仪 也。
君 臣 上 下 贵 贱 皆 发 焉,
故 曰:
法 古 之 法 也。
世 无 请 谒 任 举 之 人,
无 间 识 博 学 辩 说 之 士,
无 伟 服,
无 奇 行,
皆 囊 於 法 以 事 其 主。
故 明 王 之 所 恒 者 二:
一 曰 明 法 而 固 守 之。
二 曰 禁 民 私 而 收 使 之,
此 二 者,
主 之 所 恒 也。
夫 法 者,
上 之 所 以 一 民 使 下 也。
私 者,
下 之 所 以 侵 法 乱 主 也;
故 圣 君 置 仪 设 法 而 固 守 之,
然 故 谌 杵 习 士,
闻 识 博 学 之 人 不 可 乱 也。
众 强 富 贵 私 勇 者 不 能 侵 也,
信 近 亲 爱 者 不 能 离 也,
珍 怪 奇 物 不 能 惑 也,
万 物 百 事 非 在 法 之 中 者 不 能 动 也;
故 法 者 天 下 之 至 道 也,
圣 君 之 实 用 也。
今 天 下 则 不 然,
皆 有 善 法 而 不 能 守 也,
然 故 谌 杵 习 士,
闻 识 博 学 之 士,
能 以 其 智 乱 法 惑 上,
众 强 富 贵 私 勇 者,
能 以 其 威 犯 法 侵 陵;
邻 国 诸 侯 能 以 其 权 置 子 立 相;
大 臣 能 以 其 私 附 百 姓,
公 财 以 禄 私 士,
凡 如 是 而 求 法 之 行,
国 之 治,
不 可 得 也。
圣 君 则 不 然,
卿 相 不 得 其 私,
群 臣 不 得 辟 其 所 亲 爱。
圣 君 亦 明 其 法 而 固 守 之,
群 臣 修 通 辐 凑 以 事 其 主,
百 姓 辑 睦 听 令 道 法 以 从 其 事 故 曰:
有 生 法,
有 守 法,
有 法 於 法。
夫 生 法 者 君 也,
守 法 者 臣 也,
法 於 法 者 民 也,
君 臣 上 下 贵 贱 皆 从 法,
此 谓 为 大 治;
故 主 有 三 术。
夫 爱 人 不 私 赏 也,
恶 人 不 私 罚 也,
置 仪 设 法 以 度 量 断 者,
上 主 也。
爱 人 而 私 赏 之,
恶 人 而 私 罚 之。
倍 大 臣,
离 左 右,
专 以 其 心 断 者,
中 主 也。
臣 有 所 爱 而 为 私 赏 之,
有 所 恶 而 为 私 罚 之,
倍 其 公 法,
损 其 正 心,
专 听 其 大 臣 者,
危 主 也。
故 为 人 主 者,
不 重 爱 人,
不 重 恶 人,
重 爱 曰 失 德,
重 恶 曰 失 威,
威 德 皆 失,
则 主 危 也。
故 明 王 之 所 操 者 六:
生 之 杀 之,
富 之 贫 之,
贵 之 贱
之;
此 六 柄 者,
主 之 所 操 也。
主 之 所 处 者 四:
一 曰 文、 二 曰 武、 三 曰 威、 四 曰 德,
此 四 位 者,
主 之 所 处 也。
藉 人 以 其 所 操,
命 曰 夺 柄。
藉 人 以 其 所 处,
命 曰 失 位;
夺 柄 失 位,
而 求 令 之 行,
不 可 得 也。
法 不 平,
令 不 全,
是 亦 夺 柄 失 位 之 道 也;
故 有 为 枉 法,
有 为 毁 令,
此 圣 君 之 所 以 自 禁 也。
故 贵 不 能 威,
富 不 能 禄,
贱 不 能 事,
近 不 能 亲,
美 不 能 淫 也。
植 固 而 不 动,
奇 邪 乃 恐。
奇 革 而 邪 化,
令 往 而 民 移。
故 圣 君 失 度 量,
置 仪 法,
如 天 地 之 坚,
如 列 星 之 固,
如 日 月 之 明,
如 四 时 之 信,
然 故 令 往 而 民 从 之,
而 失 君 则 不 然,
法 立 而 还 废 之,
令 出 而 後 反 之,
枉 法 而 从 私,
毁 令 而 不 全,
是 贵 能 威 之,
富 能 禄 之,
贱 能 事 之,
近 能 亲 之,
美 能 淫 之 也,
此 五 者,
不 禁 於 身,
是 以 群 臣 百 姓,
人 挟 其 私,
而 幸 其 主,
彼 幸 而 得 之,
则 主 日 侵。
彼 幸 而 不 得,
则 怨 日 产。
夫 日 侵 而 产 怨,
此 人 君 之 所 宜 慎 也。
凡 为 主 而 不 得 用 其 法,
不 能 适 其 意,
顾 臣 而 行,
离 法 而 听 贵 臣,
此 所 谓 贵 而 威 之 也。
富 人 用 金 玉 事 主 而 来 焉,
主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所 谓 富 而 禄 之 也。
贱 人 以 服 约 卑 敬 悲 色 告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。
此 所 谓 贱 而 事 之 也。
近 者 以 近 亲 爱 有 求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谓 近 而 亲 之 也。
美 者 以 巧 言 令 色 请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所 谓 美 而 淫 之 也。
治 世 则 不 然,
不 知 亲 疏 远 近 贵 贱 美 恶,
以 度 量 断 之,
其 杀 戮 人 者 不 怨 也,
其 赏 赐 人 者 不 德 也。
以 法 制 行 之,
如 天 地 之 无 私 也,
是 以 官 无 私 论,
士 无 私 议,
民 无 私 说,
皆 虚 其 匈 以 听 於 上。
上 以 公 正 论,
以 法 制 断,
故 任 天 下 而 不 重 也。
今 乱 君 则 不 然,
有 私 视 也,
故 有 不 见 也,
有 私 听 也,
故 有 不 闻 也,
有 私 虑 也,
故 有 不 知 也。
夫 私 者,
壅 蔽 失 位 之 道 也,
上 舍 公 法 而 听 私 说,
故 群 臣 百 姓 皆 设 私 立 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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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 行 第 四 十 一
一 者 本 也。
二 者 器 也。
三 者 充 也。
治 者 四 也。
教 者 五 也。
守 者 六 也。
立 者 七 也。
前 者 八 也。
终 者 九 也。
十 者,
然 後 具 五 官 於 六 府 也。
五 声 於 六 律 也,
六 月 日 至,
是 故 人 有 六 多,
六 多 所 以 街 天 地 也。
天 道 以 九 制,
地 理 以 八 制,
人 道 以 六 制。
以 天 为 父,
以 地 为 母,
以 开 万 物,
以 总 一 统,
通 九 制 六 府 三 充,
而 为 明 天 子。
修 概 水 上,
以 待 天,
反 五 藏,
以 视 不 亲。
治 祀 之 下,
以 观 地 位。
货 鞔 神 庐,
合 於 精 气。
已 合 而 有 常,
有 常 而 有 经。
审 合 其 声,
修 十 二 锺。
以 律 人 情,
人 情 已 得,
万 物 有 极。
然 後 有 德。
故 通 阳 气,
所 以 事 天 也。
经 纬 日 月,
用 之 於 民。
通 阴 气,
所 以 事 地 也。
经 纬 星 历,
以 视 其 离。
通 若 道 然 後 有 行,
然 则 神 筮 不 灵。
神 龟 不 卜,
黄 帝 泽 叁,
治 之 至 也。
昔 者 黄 帝 得 送 尤 而 明 於 天 道,
得 大 常 而 察 於 地 利,
得 奢 龙 而 辩 於 东 方,
得 祝 融 而 辩 於 南 方,
得 大 封 而 辩 於 西 方,
得 后 土 而 辩 於 北 方,
黄 帝 得 六 相 而 天 地 治,
神 明 至。
送 尤 明 天 道,
故 使 为 当 时。
大 常 察 地 利,
故 使 为 者。
奢 龙 辩 东 方,
故 使 为 土 师。
祝 融 辨 南 方,
故 使 为 司 徒,
大 封 辨 於 西 方,
故 使 为 司 马。
后 土 辨 北 方,
故 使 为 李,
是 故 春 者 土 师 也,
夏 者 司 徒 也,
秋 者 司 马 也,
冬 者 李 也。
昔 黄 帝 以 其 缓 急,
作 五 声,
以 政 五
锺。
令 其 五 锺,
一 曰 青 锺,
大 音,
二 曰 赤 锺,
重 心,
三 曰 黄 锺,
洒 光,
四 曰 景 锺,
昧 其 明,
五 曰 黑 锺,
隐 其 常。
五 声 既 调,
然 後 作 立 五 行,
以 正 天 时。
五 官 以 正 人 位,
人 与 天 调,
然 後 天 地 之 美 生。
日 至,
睹 甲 子 木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士 师 内 御,
总 别 列 爵,
论 贤 不 肖 士 吏,
赋 秘 赐 赏 於 四 境 之 内,
发 故 粟 以 田 数。
出 国 衡,
顺 山 林,
禁 民 斩 木,
所 以 爱 草 木 也。
然 则 在 解 而 冻 释,
草 木 区 萌,
赎 虫 卵 菱,
春 辟 勿 时,
苗 足 本。
不 疠 雏 ,
不 夭 鹣 ●,
毋 傅 速。
亡 伤 襁 褓,
时 则 不 凋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丙 子,
火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行 人 内 御。
令 掘 沟 津 旧 涂,
发 臧 任 君 赐 赏,
君 子 修 游 驰 以 发 地 气,
出 皮 币,
命 行 人 修 春 秋 之 礼 於 天 下,
诸 侯 通,
天 下 遇 者 兼 和。
然 则 天 无 疾 风,
草 木 发 奋,
郁 气 息。
民 不 疾 而 荣 华 蕃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戊 子,
土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司 徒 内 御,
不 诛 不 贞,
农 事 为 敬。
大 扬 惠 言,
宽 死 刑,
缓 罪 人。
出 国 司 徒 令,
命 顺 民 之 功 力 以 养 五 谷,
君 子 之 静 居,
而 农 夫 修 其 功 力 极。
然 则 天 为 粤 宛。
草 木 养 长,
五 谷 蕃 实 秀 大。
六 畜 牺 牲 具。
民 足 财,
国 富,
上 下 亲,
诸 侯 和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庚 子,
金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祝 宗 选 禽 兽 之 禁,
五 谷 之 先 熟 者,
而 荐 之 祖 庙 与 五 祀,
鬼 神 飨 其 气 焉,
君 子 食 其 味 焉。
然 则 凉 风 至,
白 露 下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司 马,
衍 组 甲 厉 兵,
合 什 为 伍 以 修 於 四 境 之 内。
谀 然 告 民 有 事,
所 以 待 天 地 之 杀 敛 也。
然 则 昼 炙 阳,
夕 下 露,
地 竞 环,
五 谷 邻 熟。
草 木 茂 实,
岁 农 丰,
年 大 茂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壬
子,
水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使 人 内 御 御 其 气,
足 则 发 而 止,
其 气 不 足,
则 发娯譸盗 贼,
数 竹 箭,
伐 檀 ,
令 民 出 猎 禽 兽,
不 释 巨 少 而 杀 之,
所 以 贵 天 地 之 所 闭 藏 也。
然 则 羽 卵 者 不 段,
毛 胎 者 不 ●,
● 妇 不 销 弃,
草 木 根 本 美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甲 子,
木 行 御,
天 子 不 赋,
不 赐 赏,
而 大 斩 伐 伤。
君 危,
不 杀,
太 子 危,
家 人 夫 人 死,
不 然,
则 长 子 死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丙 子,
火 行 御,
天 子 敬 行 急 政,
旱 札 苗 死 民 厉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戊 子,
土 行 御,
天 子 修 宫 室,
筑 台 榭,
君 危,
外 筑 城 郭,
臣 死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庚 子,
金 行 御,
天 子 攻 山 击 石,
有 兵 作 战 而 败 士 死,
丧 执 政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壬 子,
水 行 御,
天 子 决 塞 动 大 水,
王 后 夫 人 薨;
不 然,
则 羽 卵 者 段,
毛 胎 者 ●,
● 妇 销 弃,
草 木 根 本 不 美,
七 十 二 日 而 毕 也。
势 第 四 十 二
战 而 惧 水,
此 谓 澹 灭 小 事 不 从,
大 事 不 吉。
战 而 惧 险,
此 谓 迷 中,
分 其 师 众,
人 既 迷 芒,
必 其 将 亡 之 道。
动 静 者 比 於 死,
动 作 者 比 於 丑,
动 信 者 比 於 距,
动 者 比 於 避。
夫 静 与 作,
时 以 为 主 人,
时 以 为 客,
贵 得 度。
知 静 之 修,
居 而 自 利。
知 作 之 从,
每 动 有 功。
故 曰 无 为 者 帝,
其 此 之 谓 矣。
逆 节 萌 生,
天 地 未 形。
先 为 之 政,
其 事 乃 不 成,
缪 受 其 刑。
天 因 人,
圣 人 因 天 天 时 不 作,
勿 为 客,
人 事 不 起,
勿 为 始。
慕 和 其 众,
以 修 天 地 之 从。
人 先 生 之,
天 地 刑 之。
圣 人 成 之,
则 与 天 同 极。
正 静 不 争,
动 作 不贰。
素 质 不 留,
与 地 同 极。
未 得 天 极,
则 隐 於 德。
已 得 天 极,
则 致 其 力。
既 成 其 功,
顺 守 其 从,
人 不 能 代。
成 功 之 道,
嬴 缩 为 宝。
毋 亡 天 极,
究 数 而 止。
事 若 未 成,
毋 改 其 形,
毋 失 其 始。
静 民 观 时,
待 令 而 起。
故 曰:
修 阴 阳 之 从,
而 道 天 地 之 常。
嬴 嬴 缩 缩,
因 而 为 当。
死 死 生 生,
因 天 地 之 形,
天 地 之 形,
圣 人 成 之。
小 取 者 小 利,
大 取 者 大 利,
尽行 之 者 有 天 下,
故 贤 者 诚 信 以 仁 之,
慈 惠 以 爱 之,
端 政 象,
不 敢 以 先 人。
中 静 不 留 裕 德 无 求。
形 於 女 色,
其 所 处 者 柔。
安 静 乐 行,
德 而 不 争。
以 待 天 下 之 作 也。
故 贤 者 安 徐 正 静,
柔 节 先 定。
行 於 不 敢,
而 立 於 不 能,
守 弱 节 而 坚
处 之。
故 不 犯 天 时,
不 乱 民 功。
秉 时 养 人。
先 德 後 刑。
顺 於 天,
微 度 人。
善 周 者,
明 不 能 见 也。
善 明 者,
周 不 能 蔽 也。
大 明 胜 大 周,
则 民 无 大 周 也。
大 周 胜 大 明,
则 民 无 大 明 也。
大 周 之 先,
可 以 奋 信。
大 明 之 祖,
可 以 代 天 下,
索 而 不 得,
求 之 招 摇 之 下。
兽 厌 走 而 有 伏 网 罟 一 偃 一 侧,
不 然 不 得,
大 文 三 曾,
而 贵 义 与 德。
大 武 三 曾,
而 偃 武 与 力。
正 第 四 十 三
制 断 五 刑,
各 当 其 名。
罪 人 不 怨,
善 人 不 惊 曰 刑 正 之,
服 之、 胜 之、 饰 之、 必 严 其 令,
而 民 则 之,
曰 政。
如 四 时 之 不 ,
如 星 辰 之 不 变,
如 宵 如 昼,
如 阴 如 阳,
如 日 月 之 明,
曰 法。
爱 之 生 之,
养 之 成 之,
利 民 不 德,
天 下 亲 之,
曰 德。
无 德 无 怨,
无 好 无 恶,
万 物 崇 一,
阴 阳 同 度,
曰 道。
刑 以 之,
政 以 命 之,
法 以 遏 之,
德 以 养 之。
道 以 明 之 刑 以 之,
毋 失 民 命。
令 之 以 终 其 欲,
明 之 毋 径。
遏 之 以 绝 其 志 意,
毋 使 民 幸。
养 之 以 化 其 恶,
必 自 身 始,
明 之 以 察 其 生,
必 修 其 理。
致 刑 其 民,
庸 心 以 蔽,
致 政 其 民,
服 信 以 听。
致 德 其 民,
和 平 以 静。
致 道 其 民,
付 而 不 争。
罪 人 当 名 曰 刑,
出 令 时 当 曰 政,
当 故 不 改 曰 法 爱 民 无 私 曰 德。
会 民 所 聚 曰 道 立 常 行 政,
能 服 信 ?
中 和 慎 敬,
能 日 新 ?
正 衡 一 静,
能 守 慎 ?
废 私 立 公,
能 举 人 ?
临 政 官 民。
能 後 其 身 ?
能 服 信 政,
此 谓 正 纪。
能 服 日 新,
此 谓 行 理。
守 慎 正 名,
伪 轴 自 止。
举 人 无 私,
臣 德 咸 道。
能 後 其 身,
上 佐 天 子。
九 变 第 四 十 四
凡 民 之 所 以 守 战 至 死 而 不 德 其 上 者。
有 数 以 至 焉 曰:
大 者,
亲 戚 坟 墓 之 所 在 也;
田 宅 富 厚 足 居 也。
不 然,
则 州 县 乡 党 与 宗 族 足 怀 乐 也。
不 然,
则 上 之 教 训 习 俗 慈 爱 之 於 民 也 厚,
无 所 往 而 得 之。
不 然,
则 山 林 泽 谷 之 利 足 生 也。
不 然,
则 地 形 险 阻,
易 守 而 难 攻 也。
不 然,
则 罚 严 而 可 畏 也。
不 然,
则 赏 明 而 足 劝 也。
不 然,
则 有 深 怨 於 敌 人 也。
不 然,
则 有 厚 功 於 上 也,
此 民 之 所 以 守 战 至 死 而 不 德 其 上 者 也。
今 恃 不 信 之 人,
而 求 以 智 用。
不 守 之 民,
而 欲 以 固,
将 不 战 之 卒,
而 幸 以 胜,
此 兵 之 三 骐 也。
任 法 第 四 十 五
圣 君 任 法 而 不 任 智,
任 数 而 不 任 说,
任 公 而 不 任 私,
任 大 道 而 不 任 小 物,
然 後 身 佚 而 天 下 治,
失 君 则 不 然,
舍 法 而 任 智,
故 民 舍 事 而 好 誉。
舍 数 而 任 说,
故 民 舍 实 而 好 言。
舍 公 而 好 私,
故 民 离 法 而 妄 行。
舍 大 道 而 任 小 物,
故 上 劳 烦,
百 姓 迷 惑,
而 国 家 不 治。
圣 君 则 不 然,
守 道 要,
处 佚 乐,
驰 骋 弋 猎,
钟 鼓 竽 瑟,
宫 中 之 乐,
无 禁 圉 也,
不 思 不 虑,
不 不 图,
利 身 体,
便 形 躯,
养 寿 命,
垂 拱 而 天 下 治。
是 故 人 主 有 能 用 其 道 者 不 事 心,
不 劳 意,
不 动 力,
而 土 地 自 辟,
仓 自 实,
蓄 积 自 多,
甲 兵 自 强,
群 臣 无 轴 伪,
百 官 无 奸 邪,
奇 术 技 艺 之 人,
莫 敢 高 言 孟 行,
以 过 其 情,
以 遇 其 主 矣。
昔 者 尧 之 治 天 下 也,
犹 之 在 也。
唯 陶 之 所 以 为。
犹 金 之 在 ,
恣 冶 之 所 以 铸。
其 民 引 之 而 来,
推 之 而 往,
使 之 而 成,
禁 之 而 止,
故 尧 之 治 也,
善 明 法 禁 之 令 而 已 矣。
黄 帝 之 治 天 下 也,
其 民 不 引 而 来,
不 推 而 往,
不 使 而 成,
不 禁 而 止。
故 黄 帝 之 治 也,
置 法 而 不 变,
使 民 安 其 法 者 也,
所 谓 仁 义 礼 乐 者 皆 出 於 法,
此 先 圣 之 所 以 一 民 者 也。
周 书 曰:
国 法 不 一,
则 有 国 者 不 祥。
民 不 道 法 则 不 祥 国 更 立 法 以 典 民 则 祥,
群 臣 不 用 礼 义 教 训 则 不 祥。
百 官 服 事 者 离 法 而 治 则 不 祥。
故 曰:
法 者,
不 可 恒 也。
存 亡 治 乱 之 所 从 出,
圣 君 所 以
为 天 下 大 仪 也。
君 臣 上 下 贵 贱 皆 发 焉,
故 曰:
法 古 之 法 也。
世 无 请 谒 任 举 之 人,
无 间 识 博 学 辩 说 之 士,
无 伟 服,
无 奇 行,
皆 囊 於 法 以 事 其 主。
故 明 王 之 所 恒 者 二:
一 曰 明 法 而 固 守 之。
二 曰 禁 民 私 而 收 使 之,
此 二 者,
主 之 所 恒 也。
夫 法 者,
上 之 所 以 一 民 使 下 也。
私 者,
下 之 所 以 侵 法 乱 主 也;
故 圣 君 置 仪 设 法 而 固 守 之,
然 故 谌 杵 习 士,
闻 识 博 学 之 人 不 可 乱 也。
众 强 富 贵 私 勇 者 不 能 侵 也,
信 近 亲 爱 者 不 能 离 也,
珍 怪 奇 物 不 能 惑 也,
万 物 百 事 非 在 法 之 中 者 不 能 动 也;
故 法 者 天 下 之 至 道 也,
圣 君 之 实 用 也。
今 天 下 则 不 然,
皆 有 善 法 而 不 能 守 也,
然 故 谌 杵 习 士,
闻 识 博 学 之 士,
能 以 其 智 乱 法 惑 上,
众 强 富 贵 私 勇 者,
能 以 其 威 犯 法 侵 陵;
邻 国 诸 侯 能 以 其 权 置 子 立 相;
大 臣 能 以 其 私 附 百 姓,
公 财 以 禄 私 士,
凡 如 是 而 求 法 之 行,
国 之 治,
不 可 得 也。
圣 君 则 不 然,
卿 相 不 得 其 私,
群 臣 不 得 辟 其 所 亲 爱。
圣 君 亦 明 其 法 而 固 守 之,
群 臣 修 通 辐 凑 以 事 其 主,
百 姓 辑 睦 听 令 道 法 以 从 其 事 故 曰:
有 生 法,
有 守 法,
有 法 於 法。
夫 生 法 者 君 也,
守 法 者 臣 也,
法 於 法 者 民 也,
君 臣 上 下 贵 贱 皆 从 法,
此 谓 为 大 治;
故 主 有 三 术。
夫 爱 人 不 私 赏 也,
恶 人 不 私 罚 也,
置 仪 设 法 以 度 量 断 者,
上 主 也。
爱 人 而 私 赏 之,
恶 人 而 私 罚 之。
倍 大 臣,
离 左 右,
专 以 其 心 断 者,
中 主 也。
臣 有 所 爱 而 为 私 赏 之,
有 所 恶 而 为 私 罚 之,
倍 其 公 法,
损 其 正 心,
专 听 其 大 臣 者,
危 主 也。
故 为 人 主 者,
不 重 爱 人,
不 重 恶 人,
重 爱 曰 失 德,
重 恶 曰 失 威,
威 德 皆 失,
则 主 危 也。
故 明 王 之 所 操 者 六:
生 之 杀 之,
富 之 贫 之,
贵 之 贱
之;
此 六 柄 者,
主 之 所 操 也。
主 之 所 处 者 四:
一 曰 文、 二 曰 武、 三 曰 威、 四 曰 德,
此 四 位 者,
主 之 所 处 也。
藉 人 以 其 所 操,
命 曰 夺 柄。
藉 人 以 其 所 处,
命 曰 失 位;
夺 柄 失 位,
而 求 令 之 行,
不 可 得 也。
法 不 平,
令 不 全,
是 亦 夺 柄 失 位 之 道 也;
故 有 为 枉 法,
有 为 毁 令,
此 圣 君 之 所 以 自 禁 也。
故 贵 不 能 威,
富 不 能 禄,
贱 不 能 事,
近 不 能 亲,
美 不 能 淫 也。
植 固 而 不 动,
奇 邪 乃 恐。
奇 革 而 邪 化,
令 往 而 民 移。
故 圣 君 失 度 量,
置 仪 法,
如 天 地 之 坚,
如 列 星 之 固,
如 日 月 之 明,
如 四 时 之 信,
然 故 令 往 而 民 从 之,
而 失 君 则 不 然,
法 立 而 还 废 之,
令 出 而 後 反 之,
枉 法 而 从 私,
毁 令 而 不 全,
是 贵 能 威 之,
富 能 禄 之,
贱 能 事 之,
近 能 亲 之,
美 能 淫 之 也,
此 五 者,
不 禁 於 身,
是 以 群 臣 百 姓,
人 挟 其 私,
而 幸 其 主,
彼 幸 而 得 之,
则 主 日 侵。
彼 幸 而 不 得,
则 怨 日 产。
夫 日 侵 而 产 怨,
此 人 君 之 所 宜 慎 也。
凡 为 主 而 不 得 用 其 法,
不 能 适 其 意,
顾 臣 而 行,
离 法 而 听 贵 臣,
此 所 谓 贵 而 威 之 也。
富 人 用 金 玉 事 主 而 来 焉,
主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所 谓 富 而 禄 之 也。
贱 人 以 服 约 卑 敬 悲 色 告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。
此 所 谓 贱 而 事 之 也。
近 者 以 近 亲 爱 有 求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谓 近 而 亲 之 也。
美 者 以 巧 言 令 色 请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所 谓 美 而 淫 之 也。
治 世 则 不 然,
不 知 亲 疏 远 近 贵 贱 美 恶,
以 度 量 断 之,
其 杀 戮 人 者 不 怨 也,
其 赏 赐 人 者 不 德 也。
以 法 制 行 之,
如 天 地 之 无 私 也,
是 以 官 无 私 论,
士 无 私 议,
民 无 私 说,
皆 虚 其 匈 以 听 於 上。
上 以 公 正 论,
以 法 制 断,
故 任 天 下 而 不 重 也。
今 乱 君 则 不 然,
有 私 视 也,
故 有 不 见 也,
有 私 听 也,
故 有 不 闻 也,
有 私 虑 也,
故 有 不 知 也。
夫 私 者,
壅 蔽 失 位 之 道 也,
上 舍 公 法 而 听 私 说,
故 群 臣 百 姓 皆 设 私 立 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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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 行 第 四 十 一
一 者 本 也。
二 者 器 也。
三 者 充 也。
治 者 四 也。
教 者 五 也。
守 者 六 也。
立 者 七 也。
前 者 八 也。
终 者 九 也。
十 者,
然 後 具 五 官 於 六 府 也。
五 声 於 六 律 也,
六 月 日 至,
是 故 人 有 六 多,
六 多 所 以 街 天 地 也。
天 道 以 九 制,
地 理 以 八 制,
人 道 以 六 制。
以 天 为 父,
以 地 为 母,
以 开 万 物,
以 总 一 统,
通 九 制 六 府 三 充,
而 为 明 天 子。
修 概 水 上,
以 待 天,
反 五 藏,
以 视 不 亲。
治 祀 之 下,
以 观 地 位。
货 鞔 神 庐,
合 於 精 气。
已 合 而 有 常,
有 常 而 有 经。
审 合 其 声,
修 十 二 锺。
以 律 人 情,
人 情 已 得,
万 物 有 极。
然 後 有 德。
故 通 阳 气,
所 以 事 天 也。
经 纬 日 月,
用 之 於 民。
通 阴 气,
所 以 事 地 也。
经 纬 星 历,
以 视 其 离。
通 若 道 然 後 有 行,
然 则 神 筮 不 灵。
神 龟 不 卜,
黄 帝 泽 叁,
治 之 至 也。
昔 者 黄 帝 得 送 尤 而 明 於 天 道,
得 大 常 而 察 於 地 利,
得 奢 龙 而 辩 於 东 方,
得 祝 融 而 辩 於 南 方,
得 大 封 而 辩 於 西 方,
得 后 土 而 辩 於 北 方,
黄 帝 得 六 相 而 天 地 治,
神 明 至。
送 尤 明 天 道,
故 使 为 当 时。
大 常 察 地 利,
故 使 为 者。
奢 龙 辩 东 方,
故 使 为 土 师。
祝 融 辨 南 方,
故 使 为 司 徒,
大 封 辨 於 西 方,
故 使 为 司 马。
后 土 辨 北 方,
故 使 为 李,
是 故 春 者 土 师 也,
夏 者 司 徒 也,
秋 者 司 马 也,
冬 者 李 也。
昔 黄 帝 以 其 缓 急,
作 五 声,
以 政 五
锺。
令 其 五 锺,
一 曰 青 锺,
大 音,
二 曰 赤 锺,
重 心,
三 曰 黄 锺,
洒 光,
四 曰 景 锺,
昧 其 明,
五 曰 黑 锺,
隐 其 常。
五 声 既 调,
然 後 作 立 五 行,
以 正 天 时。
五 官 以 正 人 位,
人 与 天 调,
然 後 天 地 之 美 生。
日 至,
睹 甲 子 木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士 师 内 御,
总 别 列 爵,
论 贤 不 肖 士 吏,
赋 秘 赐 赏 於 四 境 之 内,
发 故 粟 以 田 数。
出 国 衡,
顺 山 林,
禁 民 斩 木,
所 以 爱 草 木 也。
然 则 在 解 而 冻 释,
草 木 区 萌,
赎 虫 卵 菱,
春 辟 勿 时,
苗 足 本。
不 疠 雏 ,
不 夭 鹣 ●,
毋 傅 速。
亡 伤 襁 褓,
时 则 不 凋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丙 子,
火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行 人 内 御。
令 掘 沟 津 旧 涂,
发 臧 任 君 赐 赏,
君 子 修 游 驰 以 发 地 气,
出 皮 币,
命 行 人 修 春 秋 之 礼 於 天 下,
诸 侯 通,
天 下 遇 者 兼 和。
然 则 天 无 疾 风,
草 木 发 奋,
郁 气 息。
民 不 疾 而 荣 华 蕃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戊 子,
土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司 徒 内 御,
不 诛 不 贞,
农 事 为 敬。
大 扬 惠 言,
宽 死 刑,
缓 罪 人。
出 国 司 徒 令,
命 顺 民 之 功 力 以 养 五 谷,
君 子 之 静 居,
而 农 夫 修 其 功 力 极。
然 则 天 为 粤 宛。
草 木 养 长,
五 谷 蕃 实 秀 大。
六 畜 牺 牲 具。
民 足 财,
国 富,
上 下 亲,
诸 侯 和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庚 子,
金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祝 宗 选 禽 兽 之 禁,
五 谷 之 先 熟 者,
而 荐 之 祖 庙 与 五 祀,
鬼 神 飨 其 气 焉,
君 子 食 其 味 焉。
然 则 凉 风 至,
白 露 下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司 马,
衍 组 甲 厉 兵,
合 什 为 伍 以 修 於 四 境 之 内。
谀 然 告 民 有 事,
所 以 待 天 地 之 杀 敛 也。
然 则 昼 炙 阳,
夕 下 露,
地 竞 环,
五 谷 邻 熟。
草 木 茂 实,
岁 农 丰,
年 大 茂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壬
子,
水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使 人 内 御 御 其 气,
足 则 发 而 止,
其 气 不 足,
则 发娯譸盗 贼,
数 竹 箭,
伐 檀 ,
令 民 出 猎 禽 兽,
不 释 巨 少 而 杀 之,
所 以 贵 天 地 之 所 闭 藏 也。
然 则 羽 卵 者 不 段,
毛 胎 者 不 ●,
● 妇 不 销 弃,
草 木 根 本 美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甲 子,
木 行 御,
天 子 不 赋,
不 赐 赏,
而 大 斩 伐 伤。
君 危,
不 杀,
太 子 危,
家 人 夫 人 死,
不 然,
则 长 子 死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丙 子,
火 行 御,
天 子 敬 行 急 政,
旱 札 苗 死 民 厉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戊 子,
土 行 御,
天 子 修 宫 室,
筑 台 榭,
君 危,
外 筑 城 郭,
臣 死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庚 子,
金 行 御,
天 子 攻 山 击 石,
有 兵 作 战 而 败 士 死,
丧 执 政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壬 子,
水 行 御,
天 子 决 塞 动 大 水,
王 后 夫 人 薨;
不 然,
则 羽 卵 者 段,
毛 胎 者 ●,
● 妇 销 弃,
草 木 根 本 不 美,
七 十 二 日 而 毕 也。
势 第 四 十 二
战 而 惧 水,
此 谓 澹 灭 小 事 不 从,
大 事 不 吉。
战 而 惧 险,
此 谓 迷 中,
分 其 师 众,
人 既 迷 芒,
必 其 将 亡 之 道。
动 静 者 比 於 死,
动 作 者 比 於 丑,
动 信 者 比 於 距,
动 者 比 於 避。
夫 静 与 作,
时 以 为 主 人,
时 以 为 客,
贵 得 度。
知 静 之 修,
居 而 自 利。
知 作 之 从,
每 动 有 功。
故 曰 无 为 者 帝,
其 此 之 谓 矣。
逆 节 萌 生,
天 地 未 形。
先 为 之 政,
其 事 乃 不 成,
缪 受 其 刑。
天 因 人,
圣 人 因 天 天 时 不 作,
勿 为 客,
人 事 不 起,
勿 为 始。
慕 和 其 众,
以 修 天 地 之 从。
人 先 生 之,
天 地 刑 之。
圣 人 成 之,
则 与 天 同 极。
正 静 不 争,
动 作 不贰。
素 质 不 留,
与 地 同 极。
未 得 天 极,
则 隐 於 德。
已 得 天 极,
则 致 其 力。
既 成 其 功,
顺 守 其 从,
人 不 能 代。
成 功 之 道,
嬴 缩 为 宝。
毋 亡 天 极,
究 数 而 止。
事 若 未 成,
毋 改 其 形,
毋 失 其 始。
静 民 观 时,
待 令 而 起。
故 曰:
修 阴 阳 之 从,
而 道 天 地 之 常。
嬴 嬴 缩 缩,
因 而 为 当。
死 死 生 生,
因 天 地 之 形,
天 地 之 形,
圣 人 成 之。
小 取 者 小 利,
大 取 者 大 利,
尽行 之 者 有 天 下,
故 贤 者 诚 信 以 仁 之,
慈 惠 以 爱 之,
端 政 象,
不 敢 以 先 人。
中 静 不 留 裕 德 无 求。
形 於 女 色,
其 所 处 者 柔。
安 静 乐 行,
德 而 不 争。
以 待 天 下 之 作 也。
故 贤 者 安 徐 正 静,
柔 节 先 定。
行 於 不 敢,
而 立 於 不 能,
守 弱 节 而 坚
处 之。
故 不 犯 天 时,
不 乱 民 功。
秉 时 养 人。
先 德 後 刑。
顺 於 天,
微 度 人。
善 周 者,
明 不 能 见 也。
善 明 者,
周 不 能 蔽 也。
大 明 胜 大 周,
则 民 无 大 周 也。
大 周 胜 大 明,
则 民 无 大 明 也。
大 周 之 先,
可 以 奋 信。
大 明 之 祖,
可 以 代 天 下,
索 而 不 得,
求 之 招 摇 之 下。
兽 厌 走 而 有 伏 网 罟 一 偃 一 侧,
不 然 不 得,
大 文 三 曾,
而 贵 义 与 德。
大 武 三 曾,
而 偃 武 与 力。
正 第 四 十 三
制 断 五 刑,
各 当 其 名。
罪 人 不 怨,
善 人 不 惊 曰 刑 正 之,
服 之、 胜 之、 饰 之、 必 严 其 令,
而 民 则 之,
曰 政。
如 四 时 之 不 ,
如 星 辰 之 不 变,
如 宵 如 昼,
如 阴 如 阳,
如 日 月 之 明,
曰 法。
爱 之 生 之,
养 之 成 之,
利 民 不 德,
天 下 亲 之,
曰 德。
无 德 无 怨,
无 好 无 恶,
万 物 崇 一,
阴 阳 同 度,
曰 道。
刑 以 之,
政 以 命 之,
法 以 遏 之,
德 以 养 之。
道 以 明 之 刑 以 之,
毋 失 民 命。
令 之 以 终 其 欲,
明 之 毋 径。
遏 之 以 绝 其 志 意,
毋 使 民 幸。
养 之 以 化 其 恶,
必 自 身 始,
明 之 以 察 其 生,
必 修 其 理。
致 刑 其 民,
庸 心 以 蔽,
致 政 其 民,
服 信 以 听。
致 德 其 民,
和 平 以 静。
致 道 其 民,
付 而 不 争。
罪 人 当 名 曰 刑,
出 令 时 当 曰 政,
当 故 不 改 曰 法 爱 民 无 私 曰 德。
会 民 所 聚 曰 道 立 常 行 政,
能 服 信 ?
中 和 慎 敬,
能 日 新 ?
正 衡 一 静,
能 守 慎 ?
废 私 立 公,
能 举 人 ?
临 政 官 民。
能 後 其 身 ?
能 服 信 政,
此 谓 正 纪。
能 服 日 新,
此 谓 行 理。
守 慎 正 名,
伪 轴 自 止。
举 人 无 私,
臣 德 咸 道。
能 後 其 身,
上 佐 天 子。
九 变 第 四 十 四
凡 民 之 所 以 守 战 至 死 而 不 德 其 上 者。
有 数 以 至 焉 曰:
大 者,
亲 戚 坟 墓 之 所 在 也;
田 宅 富 厚 足 居 也。
不 然,
则 州 县 乡 党 与 宗 族 足 怀 乐 也。
不 然,
则 上 之 教 训 习 俗 慈 爱 之 於 民 也 厚,
无 所 往 而 得 之。
不 然,
则 山 林 泽 谷 之 利 足 生 也。
不 然,
则 地 形 险 阻,
易 守 而 难 攻 也。
不 然,
则 罚 严 而 可 畏 也。
不 然,
则 赏 明 而 足 劝 也。
不 然,
则 有 深 怨 於 敌 人 也。
不 然,
则 有 厚 功 於 上 也,
此 民 之 所 以 守 战 至 死 而 不 德 其 上 者 也。
今 恃 不 信 之 人,
而 求 以 智 用。
不 守 之 民,
而 欲 以 固,
将 不 战 之 卒,
而 幸 以 胜,
此 兵 之 三 骐 也。
任 法 第 四 十 五
圣 君 任 法 而 不 任 智,
任 数 而 不 任 说,
任 公 而 不 任 私,
任 大 道 而 不 任 小 物,
然 後 身 佚 而 天 下 治,
失 君 则 不 然,
舍 法 而 任 智,
故 民 舍 事 而 好 誉。
舍 数 而 任 说,
故 民 舍 实 而 好 言。
舍 公 而 好 私,
故 民 离 法 而 妄 行。
舍 大 道 而 任 小 物,
故 上 劳 烦,
百 姓 迷 惑,
而 国 家 不 治。
圣 君 则 不 然,
守 道 要,
处 佚 乐,
驰 骋 弋 猎,
钟 鼓 竽 瑟,
宫 中 之 乐,
无 禁 圉 也,
不 思 不 虑,
不 不 图,
利 身 体,
便 形 躯,
养 寿 命,
垂 拱 而 天 下 治。
是 故 人 主 有 能 用 其 道 者 不 事 心,
不 劳 意,
不 动 力,
而 土 地 自 辟,
仓 自 实,
蓄 积 自 多,
甲 兵 自 强,
群 臣 无 轴 伪,
百 官 无 奸 邪,
奇 术 技 艺 之 人,
莫 敢 高 言 孟 行,
以 过 其 情,
以 遇 其 主 矣。
昔 者 尧 之 治 天 下 也,
犹 之 在 也。
唯 陶 之 所 以 为。
犹 金 之 在 ,
恣 冶 之 所 以 铸。
其 民 引 之 而 来,
推 之 而 往,
使 之 而 成,
禁 之 而 止,
故 尧 之 治 也,
善 明 法 禁 之 令 而 已 矣。
黄 帝 之 治 天 下 也,
其 民 不 引 而 来,
不 推 而 往,
不 使 而 成,
不 禁 而 止。
故 黄 帝 之 治 也,
置 法 而 不 变,
使 民 安 其 法 者 也,
所 谓 仁 义 礼 乐 者 皆 出 於 法,
此 先 圣 之 所 以 一 民 者 也。
周 书 曰:
国 法 不 一,
则 有 国 者 不 祥。
民 不 道 法 则 不 祥 国 更 立 法 以 典 民 则 祥,
群 臣 不 用 礼 义 教 训 则 不 祥。
百 官 服 事 者 离 法 而 治 则 不 祥。
故 曰:
法 者,
不 可 恒 也。
存 亡 治 乱 之 所 从 出,
圣 君 所 以
为 天 下 大 仪 也。
君 臣 上 下 贵 贱 皆 发 焉,
故 曰:
法 古 之 法 也。
世 无 请 谒 任 举 之 人,
无 间 识 博 学 辩 说 之 士,
无 伟 服,
无 奇 行,
皆 囊 於 法 以 事 其 主。
故 明 王 之 所 恒 者 二:
一 曰 明 法 而 固 守 之。
二 曰 禁 民 私 而 收 使 之,
此 二 者,
主 之 所 恒 也。
夫 法 者,
上 之 所 以 一 民 使 下 也。
私 者,
下 之 所 以 侵 法 乱 主 也;
故 圣 君 置 仪 设 法 而 固 守 之,
然 故 谌 杵 习 士,
闻 识 博 学 之 人 不 可 乱 也。
众 强 富 贵 私 勇 者 不 能 侵 也,
信 近 亲 爱 者 不 能 离 也,
珍 怪 奇 物 不 能 惑 也,
万 物 百 事 非 在 法 之 中 者 不 能 动 也;
故 法 者 天 下 之 至 道 也,
圣 君 之 实 用 也。
今 天 下 则 不 然,
皆 有 善 法 而 不 能 守 也,
然 故 谌 杵 习 士,
闻 识 博 学 之 士,
能 以 其 智 乱 法 惑 上,
众 强 富 贵 私 勇 者,
能 以 其 威 犯 法 侵 陵;
邻 国 诸 侯 能 以 其 权 置 子 立 相;
大 臣 能 以 其 私 附 百 姓,
公 财 以 禄 私 士,
凡 如 是 而 求 法 之 行,
国 之 治,
不 可 得 也。
圣 君 则 不 然,
卿 相 不 得 其 私,
群 臣 不 得 辟 其 所 亲 爱。
圣 君 亦 明 其 法 而 固 守 之,
群 臣 修 通 辐 凑 以 事 其 主,
百 姓 辑 睦 听 令 道 法 以 从 其 事 故 曰:
有 生 法,
有 守 法,
有 法 於 法。
夫 生 法 者 君 也,
守 法 者 臣 也,
法 於 法 者 民 也,
君 臣 上 下 贵 贱 皆 从 法,
此 谓 为 大 治;
故 主 有 三 术。
夫 爱 人 不 私 赏 也,
恶 人 不 私 罚 也,
置 仪 设 法 以 度 量 断 者,
上 主 也。
爱 人 而 私 赏 之,
恶 人 而 私 罚 之。
倍 大 臣,
离 左 右,
专 以 其 心 断 者,
中 主 也。
臣 有 所 爱 而 为 私 赏 之,
有 所 恶 而 为 私 罚 之,
倍 其 公 法,
损 其 正 心,
专 听 其 大 臣 者,
危 主 也。
故 为 人 主 者,
不 重 爱 人,
不 重 恶 人,
重 爱 曰 失 德,
重 恶 曰 失 威,
威 德 皆 失,
则 主 危 也。
故 明 王 之 所 操 者 六:
生 之 杀 之,
富 之 贫 之,
贵 之 贱
之;
此 六 柄 者,
主 之 所 操 也。
主 之 所 处 者 四:
一 曰 文、 二 曰 武、 三 曰 威、 四 曰 德,
此 四 位 者,
主 之 所 处 也。
藉 人 以 其 所 操,
命 曰 夺 柄。
藉 人 以 其 所 处,
命 曰 失 位;
夺 柄 失 位,
而 求 令 之 行,
不 可 得 也。
法 不 平,
令 不 全,
是 亦 夺 柄 失 位 之 道 也;
故 有 为 枉 法,
有 为 毁 令,
此 圣 君 之 所 以 自 禁 也。
故 贵 不 能 威,
富 不 能 禄,
贱 不 能 事,
近 不 能 亲,
美 不 能 淫 也。
植 固 而 不 动,
奇 邪 乃 恐。
奇 革 而 邪 化,
令 往 而 民 移。
故 圣 君 失 度 量,
置 仪 法,
如 天 地 之 坚,
如 列 星 之 固,
如 日 月 之 明,
如 四 时 之 信,
然 故 令 往 而 民 从 之,
而 失 君 则 不 然,
法 立 而 还 废 之,
令 出 而 後 反 之,
枉 法 而 从 私,
毁 令 而 不 全,
是 贵 能 威 之,
富 能 禄 之,
贱 能 事 之,
近 能 亲 之,
美 能 淫 之 也,
此 五 者,
不 禁 於 身,
是 以 群 臣 百 姓,
人 挟 其 私,
而 幸 其 主,
彼 幸 而 得 之,
则 主 日 侵。
彼 幸 而 不 得,
则 怨 日 产。
夫 日 侵 而 产 怨,
此 人 君 之 所 宜 慎 也。
凡 为 主 而 不 得 用 其 法,
不 能 适 其 意,
顾 臣 而 行,
离 法 而 听 贵 臣,
此 所 谓 贵 而 威 之 也。
富 人 用 金 玉 事 主 而 来 焉,
主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所 谓 富 而 禄 之 也。
贱 人 以 服 约 卑 敬 悲 色 告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。
此 所 谓 贱 而 事 之 也。
近 者 以 近 亲 爱 有 求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谓 近 而 亲 之 也。
美 者 以 巧 言 令 色 请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所 谓 美 而 淫 之 也。
治 世 则 不 然,
不 知 亲 疏 远 近 贵 贱 美 恶,
以 度 量 断 之,
其 杀 戮 人 者 不 怨 也,
其 赏 赐 人 者 不 德 也。
以 法 制 行 之,
如 天 地 之 无 私 也,
是 以 官 无 私 论,
士 无 私 议,
民 无 私 说,
皆 虚 其 匈 以 听 於 上。
上 以 公 正 论,
以 法 制 断,
故 任 天 下 而 不 重 也。
今 乱 君 则 不 然,
有 私 视 也,
故 有 不 见 也,
有 私 听 也,
故 有 不 闻 也,
有 私 虑 也,
故 有 不 知 也。
夫 私 者,
壅 蔽 失 位 之 道 也,
上 舍 公 法 而 听 私 说,
故 群 臣 百 姓 皆 设 私 立 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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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 行 第 四 十 一
一 者 本 也。
二 者 器 也。
三 者 充 也。
治 者 四 也。
教 者 五 也。
守 者 六 也。
立 者 七 也。
前 者 八 也。
终 者 九 也。
十 者,
然 後 具 五 官 於 六 府 也。
五 声 於 六 律 也,
六 月 日 至,
是 故 人 有 六 多,
六 多 所 以 街 天 地 也。
天 道 以 九 制,
地 理 以 八 制,
人 道 以 六 制。
以 天 为 父,
以 地 为 母,
以 开 万 物,
以 总 一 统,
通 九 制 六 府 三 充,
而 为 明 天 子。
修 概 水 上,
以 待 天,
反 五 藏,
以 视 不 亲。
治 祀 之 下,
以 观 地 位。
货 鞔 神 庐,
合 於 精 气。
已 合 而 有 常,
有 常 而 有 经。
审 合 其 声,
修 十 二 锺。
以 律 人 情,
人 情 已 得,
万 物 有 极。
然 後 有 德。
故 通 阳 气,
所 以 事 天 也。
经 纬 日 月,
用 之 於 民。
通 阴 气,
所 以 事 地 也。
经 纬 星 历,
以 视 其 离。
通 若 道 然 後 有 行,
然 则 神 筮 不 灵。
神 龟 不 卜,
黄 帝 泽 叁,
治 之 至 也。
昔 者 黄 帝 得 送 尤 而 明 於 天 道,
得 大 常 而 察 於 地 利,
得 奢 龙 而 辩 於 东 方,
得 祝 融 而 辩 於 南 方,
得 大 封 而 辩 於 西 方,
得 后 土 而 辩 於 北 方,
黄 帝 得 六 相 而 天 地 治,
神 明 至。
送 尤 明 天 道,
故 使 为 当 时。
大 常 察 地 利,
故 使 为 者。
奢 龙 辩 东 方,
故 使 为 土 师。
祝 融 辨 南 方,
故 使 为 司 徒,
大 封 辨 於 西 方,
故 使 为 司 马。
后 土 辨 北 方,
故 使 为 李,
是 故 春 者 土 师 也,
夏 者 司 徒 也,
秋 者 司 马 也,
冬 者 李 也。
昔 黄 帝 以 其 缓 急,
作 五 声,
以 政 五
锺。
令 其 五 锺,
一 曰 青 锺,
大 音,
二 曰 赤 锺,
重 心,
三 曰 黄 锺,
洒 光,
四 曰 景 锺,
昧 其 明,
五 曰 黑 锺,
隐 其 常。
五 声 既 调,
然 後 作 立 五 行,
以 正 天 时。
五 官 以 正 人 位,
人 与 天 调,
然 後 天 地 之 美 生。
日 至,
睹 甲 子 木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士 师 内 御,
总 别 列 爵,
论 贤 不 肖 士 吏,
赋 秘 赐 赏 於 四 境 之 内,
发 故 粟 以 田 数。
出 国 衡,
顺 山 林,
禁 民 斩 木,
所 以 爱 草 木 也。
然 则 在 解 而 冻 释,
草 木 区 萌,
赎 虫 卵 菱,
春 辟 勿 时,
苗 足 本。
不 疠 雏 ,
不 夭 鹣 ●,
毋 傅 速。
亡 伤 襁 褓,
时 则 不 凋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丙 子,
火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行 人 内 御。
令 掘 沟 津 旧 涂,
发 臧 任 君 赐 赏,
君 子 修 游 驰 以 发 地 气,
出 皮 币,
命 行 人 修 春 秋 之 礼 於 天 下,
诸 侯 通,
天 下 遇 者 兼 和。
然 则 天 无 疾 风,
草 木 发 奋,
郁 气 息。
民 不 疾 而 荣 华 蕃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戊 子,
土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司 徒 内 御,
不 诛 不 贞,
农 事 为 敬。
大 扬 惠 言,
宽 死 刑,
缓 罪 人。
出 国 司 徒 令,
命 顺 民 之 功 力 以 养 五 谷,
君 子 之 静 居,
而 农 夫 修 其 功 力 极。
然 则 天 为 粤 宛。
草 木 养 长,
五 谷 蕃 实 秀 大。
六 畜 牺 牲 具。
民 足 财,
国 富,
上 下 亲,
诸 侯 和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庚 子,
金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祝 宗 选 禽 兽 之 禁,
五 谷 之 先 熟 者,
而 荐 之 祖 庙 与 五 祀,
鬼 神 飨 其 气 焉,
君 子 食 其 味 焉。
然 则 凉 风 至,
白 露 下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司 马,
衍 组 甲 厉 兵,
合 什 为 伍 以 修 於 四 境 之 内。
谀 然 告 民 有 事,
所 以 待 天 地 之 杀 敛 也。
然 则 昼 炙 阳,
夕 下 露,
地 竞 环,
五 谷 邻 熟。
草 木 茂 实,
岁 农 丰,
年 大 茂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壬
子,
水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使 人 内 御 御 其 气,
足 则 发 而 止,
其 气 不 足,
则 发娯譸盗 贼,
数 竹 箭,
伐 檀 ,
令 民 出 猎 禽 兽,
不 释 巨 少 而 杀 之,
所 以 贵 天 地 之 所 闭 藏 也。
然 则 羽 卵 者 不 段,
毛 胎 者 不 ●,
● 妇 不 销 弃,
草 木 根 本 美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甲 子,
木 行 御,
天 子 不 赋,
不 赐 赏,
而 大 斩 伐 伤。
君 危,
不 杀,
太 子 危,
家 人 夫 人 死,
不 然,
则 长 子 死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丙 子,
火 行 御,
天 子 敬 行 急 政,
旱 札 苗 死 民 厉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戊 子,
土 行 御,
天 子 修 宫 室,
筑 台 榭,
君 危,
外 筑 城 郭,
臣 死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庚 子,
金 行 御,
天 子 攻 山 击 石,
有 兵 作 战 而 败 士 死,
丧 执 政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壬 子,
水 行 御,
天 子 决 塞 动 大 水,
王 后 夫 人 薨;
不 然,
则 羽 卵 者 段,
毛 胎 者 ●,
● 妇 销 弃,
草 木 根 本 不 美,
七 十 二 日 而 毕 也。
势 第 四 十 二
战 而 惧 水,
此 谓 澹 灭 小 事 不 从,
大 事 不 吉。
战 而 惧 险,
此 谓 迷 中,
分 其 师 众,
人 既 迷 芒,
必 其 将 亡 之 道。
动 静 者 比 於 死,
动 作 者 比 於 丑,
动 信 者 比 於 距,
动 者 比 於 避。
夫 静 与 作,
时 以 为 主 人,
时 以 为 客,
贵 得 度。
知 静 之 修,
居 而 自 利。
知 作 之 从,
每 动 有 功。
故 曰 无 为 者 帝,
其 此 之 谓 矣。
逆 节 萌 生,
天 地 未 形。
先 为 之 政,
其 事 乃 不 成,
缪 受 其 刑。
天 因 人,
圣 人 因 天 天 时 不 作,
勿 为 客,
人 事 不 起,
勿 为 始。
慕 和 其 众,
以 修 天 地 之 从。
人 先 生 之,
天 地 刑 之。
圣 人 成 之,
则 与 天 同 极。
正 静 不 争,
动 作 不贰。
素 质 不 留,
与 地 同 极。
未 得 天 极,
则 隐 於 德。
已 得 天 极,
则 致 其 力。
既 成 其 功,
顺 守 其 从,
人 不 能 代。
成 功 之 道,
嬴 缩 为 宝。
毋 亡 天 极,
究 数 而 止。
事 若 未 成,
毋 改 其 形,
毋 失 其 始。
静 民 观 时,
待 令 而 起。
故 曰:
修 阴 阳 之 从,
而 道 天 地 之 常。
嬴 嬴 缩 缩,
因 而 为 当。
死 死 生 生,
因 天 地 之 形,
天 地 之 形,
圣 人 成 之。
小 取 者 小 利,
大 取 者 大 利,
尽行 之 者 有 天 下,
故 贤 者 诚 信 以 仁 之,
慈 惠 以 爱 之,
端 政 象,
不 敢 以 先 人。
中 静 不 留 裕 德 无 求。
形 於 女 色,
其 所 处 者 柔。
安 静 乐 行,
德 而 不 争。
以 待 天 下 之 作 也。
故 贤 者 安 徐 正 静,
柔 节 先 定。
行 於 不 敢,
而 立 於 不 能,
守 弱 节 而 坚
处 之。
故 不 犯 天 时,
不 乱 民 功。
秉 时 养 人。
先 德 後 刑。
顺 於 天,
微 度 人。
善 周 者,
明 不 能 见 也。
善 明 者,
周 不 能 蔽 也。
大 明 胜 大 周,
则 民 无 大 周 也。
大 周 胜 大 明,
则 民 无 大 明 也。
大 周 之 先,
可 以 奋 信。
大 明 之 祖,
可 以 代 天 下,
索 而 不 得,
求 之 招 摇 之 下。
兽 厌 走 而 有 伏 网 罟 一 偃 一 侧,
不 然 不 得,
大 文 三 曾,
而 贵 义 与 德。
大 武 三 曾,
而 偃 武 与 力。
正 第 四 十 三
制 断 五 刑,
各 当 其 名。
罪 人 不 怨,
善 人 不 惊 曰 刑 正 之,
服 之、 胜 之、 饰 之、 必 严 其 令,
而 民 则 之,
曰 政。
如 四 时 之 不 ,
如 星 辰 之 不 变,
如 宵 如 昼,
如 阴 如 阳,
如 日 月 之 明,
曰 法。
爱 之 生 之,
养 之 成 之,
利 民 不 德,
天 下 亲 之,
曰 德。
无 德 无 怨,
无 好 无 恶,
万 物 崇 一,
阴 阳 同 度,
曰 道。
刑 以 之,
政 以 命 之,
法 以 遏 之,
德 以 养 之。
道 以 明 之 刑 以 之,
毋 失 民 命。
令 之 以 终 其 欲,
明 之 毋 径。
遏 之 以 绝 其 志 意,
毋 使 民 幸。
养 之 以 化 其 恶,
必 自 身 始,
明 之 以 察 其 生,
必 修 其 理。
致 刑 其 民,
庸 心 以 蔽,
致 政 其 民,
服 信 以 听。
致 德 其 民,
和 平 以 静。
致 道 其 民,
付 而 不 争。
罪 人 当 名 曰 刑,
出 令 时 当 曰 政,
当 故 不 改 曰 法 爱 民 无 私 曰 德。
会 民 所 聚 曰 道 立 常 行 政,
能 服 信 ?
中 和 慎 敬,
能 日 新 ?
正 衡 一 静,
能 守 慎 ?
废 私 立 公,
能 举 人 ?
临 政 官 民。
能 後 其 身 ?
能 服 信 政,
此 谓 正 纪。
能 服 日 新,
此 谓 行 理。
守 慎 正 名,
伪 轴 自 止。
举 人 无 私,
臣 德 咸 道。
能 後 其 身,
上 佐 天 子。
九 变 第 四 十 四
凡 民 之 所 以 守 战 至 死 而 不 德 其 上 者。
有 数 以 至 焉 曰:
大 者,
亲 戚 坟 墓 之 所 在 也;
田 宅 富 厚 足 居 也。
不 然,
则 州 县 乡 党 与 宗 族 足 怀 乐 也。
不 然,
则 上 之 教 训 习 俗 慈 爱 之 於 民 也 厚,
无 所 往 而 得 之。
不 然,
则 山 林 泽 谷 之 利 足 生 也。
不 然,
则 地 形 险 阻,
易 守 而 难 攻 也。
不 然,
则 罚 严 而 可 畏 也。
不 然,
则 赏 明 而 足 劝 也。
不 然,
则 有 深 怨 於 敌 人 也。
不 然,
则 有 厚 功 於 上 也,
此 民 之 所 以 守 战 至 死 而 不 德 其 上 者 也。
今 恃 不 信 之 人,
而 求 以 智 用。
不 守 之 民,
而 欲 以 固,
将 不 战 之 卒,
而 幸 以 胜,
此 兵 之 三 骐 也。
任 法 第 四 十 五
圣 君 任 法 而 不 任 智,
任 数 而 不 任 说,
任 公 而 不 任 私,
任 大 道 而 不 任 小 物,
然 後 身 佚 而 天 下 治,
失 君 则 不 然,
舍 法 而 任 智,
故 民 舍 事 而 好 誉。
舍 数 而 任 说,
故 民 舍 实 而 好 言。
舍 公 而 好 私,
故 民 离 法 而 妄 行。
舍 大 道 而 任 小 物,
故 上 劳 烦,
百 姓 迷 惑,
而 国 家 不 治。
圣 君 则 不 然,
守 道 要,
处 佚 乐,
驰 骋 弋 猎,
钟 鼓 竽 瑟,
宫 中 之 乐,
无 禁 圉 也,
不 思 不 虑,
不 不 图,
利 身 体,
便 形 躯,
养 寿 命,
垂 拱 而 天 下 治。
是 故 人 主 有 能 用 其 道 者 不 事 心,
不 劳 意,
不 动 力,
而 土 地 自 辟,
仓 自 实,
蓄 积 自 多,
甲 兵 自 强,
群 臣 无 轴 伪,
百 官 无 奸 邪,
奇 术 技 艺 之 人,
莫 敢 高 言 孟 行,
以 过 其 情,
以 遇 其 主 矣。
昔 者 尧 之 治 天 下 也,
犹 之 在 也。
唯 陶 之 所 以 为。
犹 金 之 在 ,
恣 冶 之 所 以 铸。
其 民 引 之 而 来,
推 之 而 往,
使 之 而 成,
禁 之 而 止,
故 尧 之 治 也,
善 明 法 禁 之 令 而 已 矣。
黄 帝 之 治 天 下 也,
其 民 不 引 而 来,
不 推 而 往,
不 使 而 成,
不 禁 而 止。
故 黄 帝 之 治 也,
置 法 而 不 变,
使 民 安 其 法 者 也,
所 谓 仁 义 礼 乐 者 皆 出 於 法,
此 先 圣 之 所 以 一 民 者 也。
周 书 曰:
国 法 不 一,
则 有 国 者 不 祥。
民 不 道 法 则 不 祥 国 更 立 法 以 典 民 则 祥,
群 臣 不 用 礼 义 教 训 则 不 祥。
百 官 服 事 者 离 法 而 治 则 不 祥。
故 曰:
法 者,
不 可 恒 也。
存 亡 治 乱 之 所 从 出,
圣 君 所 以
为 天 下 大 仪 也。
君 臣 上 下 贵 贱 皆 发 焉,
故 曰:
法 古 之 法 也。
世 无 请 谒 任 举 之 人,
无 间 识 博 学 辩 说 之 士,
无 伟 服,
无 奇 行,
皆 囊 於 法 以 事 其 主。
故 明 王 之 所 恒 者 二:
一 曰 明 法 而 固 守 之。
二 曰 禁 民 私 而 收 使 之,
此 二 者,
主 之 所 恒 也。
夫 法 者,
上 之 所 以 一 民 使 下 也。
私 者,
下 之 所 以 侵 法 乱 主 也;
故 圣 君 置 仪 设 法 而 固 守 之,
然 故 谌 杵 习 士,
闻 识 博 学 之 人 不 可 乱 也。
众 强 富 贵 私 勇 者 不 能 侵 也,
信 近 亲 爱 者 不 能 离 也,
珍 怪 奇 物 不 能 惑 也,
万 物 百 事 非 在 法 之 中 者 不 能 动 也;
故 法 者 天 下 之 至 道 也,
圣 君 之 实 用 也。
今 天 下 则 不 然,
皆 有 善 法 而 不 能 守 也,
然 故 谌 杵 习 士,
闻 识 博 学 之 士,
能 以 其 智 乱 法 惑 上,
众 强 富 贵 私 勇 者,
能 以 其 威 犯 法 侵 陵;
邻 国 诸 侯 能 以 其 权 置 子 立 相;
大 臣 能 以 其 私 附 百 姓,
公 财 以 禄 私 士,
凡 如 是 而 求 法 之 行,
国 之 治,
不 可 得 也。
圣 君 则 不 然,
卿 相 不 得 其 私,
群 臣 不 得 辟 其 所 亲 爱。
圣 君 亦 明 其 法 而 固 守 之,
群 臣 修 通 辐 凑 以 事 其 主,
百 姓 辑 睦 听 令 道 法 以 从 其 事 故 曰:
有 生 法,
有 守 法,
有 法 於 法。
夫 生 法 者 君 也,
守 法 者 臣 也,
法 於 法 者 民 也,
君 臣 上 下 贵 贱 皆 从 法,
此 谓 为 大 治;
故 主 有 三 术。
夫 爱 人 不 私 赏 也,
恶 人 不 私 罚 也,
置 仪 设 法 以 度 量 断 者,
上 主 也。
爱 人 而 私 赏 之,
恶 人 而 私 罚 之。
倍 大 臣,
离 左 右,
专 以 其 心 断 者,
中 主 也。
臣 有 所 爱 而 为 私 赏 之,
有 所 恶 而 为 私 罚 之,
倍 其 公 法,
损 其 正 心,
专 听 其 大 臣 者,
危 主 也。
故 为 人 主 者,
不 重 爱 人,
不 重 恶 人,
重 爱 曰 失 德,
重 恶 曰 失 威,
威 德 皆 失,
则 主 危 也。
故 明 王 之 所 操 者 六:
生 之 杀 之,
富 之 贫 之,
贵 之 贱
之;
此 六 柄 者,
主 之 所 操 也。
主 之 所 处 者 四:
一 曰 文、 二 曰 武、 三 曰 威、 四 曰 德,
此 四 位 者,
主 之 所 处 也。
藉 人 以 其 所 操,
命 曰 夺 柄。
藉 人 以 其 所 处,
命 曰 失 位;
夺 柄 失 位,
而 求 令 之 行,
不 可 得 也。
法 不 平,
令 不 全,
是 亦 夺 柄 失 位 之 道 也;
故 有 为 枉 法,
有 为 毁 令,
此 圣 君 之 所 以 自 禁 也。
故 贵 不 能 威,
富 不 能 禄,
贱 不 能 事,
近 不 能 亲,
美 不 能 淫 也。
植 固 而 不 动,
奇 邪 乃 恐。
奇 革 而 邪 化,
令 往 而 民 移。
故 圣 君 失 度 量,
置 仪 法,
如 天 地 之 坚,
如 列 星 之 固,
如 日 月 之 明,
如 四 时 之 信,
然 故 令 往 而 民 从 之,
而 失 君 则 不 然,
法 立 而 还 废 之,
令 出 而 後 反 之,
枉 法 而 从 私,
毁 令 而 不 全,
是 贵 能 威 之,
富 能 禄 之,
贱 能 事 之,
近 能 亲 之,
美 能 淫 之 也,
此 五 者,
不 禁 於 身,
是 以 群 臣 百 姓,
人 挟 其 私,
而 幸 其 主,
彼 幸 而 得 之,
则 主 日 侵。
彼 幸 而 不 得,
则 怨 日 产。
夫 日 侵 而 产 怨,
此 人 君 之 所 宜 慎 也。
凡 为 主 而 不 得 用 其 法,
不 能 适 其 意,
顾 臣 而 行,
离 法 而 听 贵 臣,
此 所 谓 贵 而 威 之 也。
富 人 用 金 玉 事 主 而 来 焉,
主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所 谓 富 而 禄 之 也。
贱 人 以 服 约 卑 敬 悲 色 告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。
此 所 谓 贱 而 事 之 也。
近 者 以 近 亲 爱 有 求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谓 近 而 亲 之 也。
美 者 以 巧 言 令 色 请 其 主,
主 因 离 法 而 听 之,
此 所 谓 美 而 淫 之 也。
治 世 则 不 然,
不 知 亲 疏 远 近 贵 贱 美 恶,
以 度 量 断 之,
其 杀 戮 人 者 不 怨 也,
其 赏 赐 人 者 不 德 也。
以 法 制 行 之,
如 天 地 之 无 私 也,
是 以 官 无 私 论,
士 无 私 议,
民 无 私 说,
皆 虚 其 匈 以 听 於 上。
上 以 公 正 论,
以 法 制 断,
故 任 天 下 而 不 重 也。
今 乱 君 则 不 然,
有 私 视 也,
故 有 不 见 也,
有 私 听 也,
故 有 不 闻 也,
有 私 虑 也,
故 有 不 知 也。
夫 私 者,
壅 蔽 失 位 之 道 也,
上 舍 公 法 而 听 私 说,
故 群 臣 百 姓 皆 设 私 立 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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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 行 第 四 十 一
一 者 本 也。
二 者 器 也。
三 者 充 也。
治 者 四 也。
教 者 五 也。
守 者 六 也。
立 者 七 也。
前 者 八 也。
终 者 九 也。
十 者,
然 後 具 五 官 於 六 府 也。
五 声 於 六 律 也,
六 月 日 至,
是 故 人 有 六 多,
六 多 所 以 街 天 地 也。
天 道 以 九 制,
地 理 以 八 制,
人 道 以 六 制。
以 天 为 父,
以 地 为 母,
以 开 万 物,
以 总 一 统,
通 九 制 六 府 三 充,
而 为 明 天 子。
修 概 水 上,
以 待 天,
反 五 藏,
以 视 不 亲。
治 祀 之 下,
以 观 地 位。
货 鞔 神 庐,
合 於 精 气。
已 合 而 有 常,
有 常 而 有 经。
审 合 其 声,
修 十 二 锺。
以 律 人 情,
人 情 已 得,
万 物 有 极。
然 後 有 德。
故 通 阳 气,
所 以 事 天 也。
经 纬 日 月,
用 之 於 民。
通 阴 气,
所 以 事 地 也。
经 纬 星 历,
以 视 其 离。
通 若 道 然 後 有 行,
然 则 神 筮 不 灵。
神 龟 不 卜,
黄 帝 泽 叁,
治 之 至 也。
昔 者 黄 帝 得 送 尤 而 明 於 天 道,
得 大 常 而 察 於 地 利,
得 奢 龙 而 辩 於 东 方,
得 祝 融 而 辩 於 南 方,
得 大 封 而 辩 於 西 方,
得 后 土 而 辩 於 北 方,
黄 帝 得 六 相 而 天 地 治,
神 明 至。
送 尤 明 天 道,
故 使 为 当 时。
大 常 察 地 利,
故 使 为 者。
奢 龙 辩 东 方,
故 使 为 土 师。
祝 融 辨 南 方,
故 使 为 司 徒,
大 封 辨 於 西 方,
故 使 为 司 马。
后 土 辨 北 方,
故 使 为 李,
是 故 春 者 土 师 也,
夏 者 司 徒 也,
秋 者 司 马 也,
冬 者 李 也。
昔 黄 帝 以 其 缓 急,
作 五 声,
以 政 五
锺。
令 其 五 锺,
一 曰 青 锺,
大 音,
二 曰 赤 锺,
重 心,
三 曰 黄 锺,
洒 光,
四 曰 景 锺,
昧 其 明,
五 曰 黑 锺,
隐 其 常。
五 声 既 调,
然 後 作 立 五 行,
以 正 天 时。
五 官 以 正 人 位,
人 与 天 调,
然 後 天 地 之 美 生。
日 至,
睹 甲 子 木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士 师 内 御,
总 别 列 爵,
论 贤 不 肖 士 吏,
赋 秘 赐 赏 於 四 境 之 内,
发 故 粟 以 田 数。
出 国 衡,
顺 山 林,
禁 民 斩 木,
所 以 爱 草 木 也。
然 则 在 解 而 冻 释,
草 木 区 萌,
赎 虫 卵 菱,
春 辟 勿 时,
苗 足 本。
不 疠 雏 ,
不 夭 鹣 ●,
毋 傅 速。
亡 伤 襁 褓,
时 则 不 凋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丙 子,
火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行 人 内 御。
令 掘 沟 津 旧 涂,
发 臧 任 君 赐 赏,
君 子 修 游 驰 以 发 地 气,
出 皮 币,
命 行 人 修 春 秋 之 礼 於 天 下,
诸 侯 通,
天 下 遇 者 兼 和。
然 则 天 无 疾 风,
草 木 发 奋,
郁 气 息。
民 不 疾 而 荣 华 蕃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戊 子,
土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司 徒 内 御,
不 诛 不 贞,
农 事 为 敬。
大 扬 惠 言,
宽 死 刑,
缓 罪 人。
出 国 司 徒 令,
命 顺 民 之 功 力 以 养 五 谷,
君 子 之 静 居,
而 农 夫 修 其 功 力 极。
然 则 天 为 粤 宛。
草 木 养 长,
五 谷 蕃 实 秀 大。
六 畜 牺 牲 具。
民 足 财,
国 富,
上 下 亲,
诸 侯 和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庚 子,
金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祝 宗 选 禽 兽 之 禁,
五 谷 之 先 熟 者,
而 荐 之 祖 庙 与 五 祀,
鬼 神 飨 其 气 焉,
君 子 食 其 味 焉。
然 则 凉 风 至,
白 露 下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司 马,
衍 组 甲 厉 兵,
合 什 为 伍 以 修 於 四 境 之 内。
谀 然 告 民 有 事,
所 以 待 天 地 之 杀 敛 也。
然 则 昼 炙 阳,
夕 下 露,
地 竞 环,
五 谷 邻 熟。
草 木 茂 实,
岁 农 丰,
年 大 茂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壬
子,
水 行 御,
天 子 出 令,
命 左 右 使 人 内 御 御 其 气,
足 则 发 而 止,
其 气 不 足,
则 发娯譸盗 贼,
数 竹 箭,
伐 檀 ,
令 民 出 猎 禽 兽,
不 释 巨 少 而 杀 之,
所 以 贵 天 地 之 所 闭 藏 也。
然 则 羽 卵 者 不 段,
毛 胎 者 不 ●,
● 妇 不 销 弃,
草 木 根 本 美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甲 子,
木 行 御,
天 子 不 赋,
不 赐 赏,
而 大 斩 伐 伤。
君 危,
不 杀,
太 子 危,
家 人 夫 人 死,
不 然,
则 长 子 死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丙 子,
火 行 御,
天 子 敬 行 急 政,
旱 札 苗 死 民 厉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戊 子,
土 行 御,
天 子 修 宫 室,
筑 台 榭,
君 危,
外 筑 城 郭,
臣 死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庚 子,
金 行 御,
天 子 攻 山 击 石,
有 兵 作 战 而 败 士 死,
丧 执 政。
七 十 二 日 而 毕,
睹 壬 子,
水 行 御,
天 子 决 塞 动 大 水,
王 后 夫 人 薨;
不 然,
则 羽 卵 者 段,
毛 胎 者 ●,
● 妇 销 弃,
草 木 根 本 不 美,
七 十 二 日 而 毕 也。
势 第 四 十 二
战 而 惧 水,
此 谓 澹 灭 小 事 不 从,
大 事 不 吉。
战 而 惧 险,
此 谓 迷 中,
分 其 师 众,
人 既 迷 芒,
必 其 将 亡 之 道。
动 静 者 比 於 死,
动 作 者 比 於 丑,
动 信 者 比 於 距,
动 者 比 於 避。
夫 静 与 作,
时 以 为 主 人,
时 以 为 客,
贵 得 度。
知 静 之 修,
居 而 自 利。
知 作 之 从,
每 动 有 功。
故 曰 无 为 者 帝,
其 此 之 谓 矣。
逆 节 萌 生,
天 地 未 形。
先 为 之 政,
其 事 乃 不 成,
缪 受 其 刑。
天 因 人,
圣 人 因 天 天 时 不 作,
勿 为 客,
人 事 不 起,
勿 为 始。
慕 和 其 众,
以 修 天 地 之 从。
人 先 生 之,
天 地 刑 之。
圣 人 成 之,
则 与 天 同 极。
正 静 不 争,
动 作 不贰。
素 质 不 留,
与 地 同 极。
未 得 天 极,
则 隐 於 德。
已 得 天 极,
则 致 其 力。
既 成 其 功,
顺 守 其 从,
人 不 能 代。
成 功 之 道,
嬴 缩 为 宝。
毋 亡 天 极,
究 数 而 止。
事 若 未 成,
毋 改 其 形,
毋 失 其 始。
静 民 观 时,
待 令 而 起。
故 曰:
修 阴 阳 之 从,
而 道 天 地 之 常。
嬴 嬴 缩 缩,
因 而 为 当。
死 死 生 生,
因 天 地 之 形,
天 地 之 形,
圣 人 成 之。
小 取 者 小 利,
大 取 者 大 利,
尽行 之 者 有 天 下,
故 贤 者 诚 信 以 仁 之,
慈 惠 以 爱 之,
端 政 象,
不 敢 以 先 人。
中 静 不 留 裕 德 无 求。
形 於 女 色,
其 所 处 者 柔。
安 静 乐 行,
德 而 不 争。
以 待 天 下 之 作 也。
故 贤 者 安 徐 正 静,
柔 节 先 定。
行 於 不 敢,
而 立 於 不 能,
守 弱 节 而 坚
处 之。
故 不 犯 天 时,
不 乱 民 功。
秉